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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doc

  • 上传人:丰****
  • 文档编号:3894445
  • 上传时间:2024-07-23
  • 格式:DOC
  •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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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试用期 工资标准
    资源描述:
    法律快车()第792期律师访谈 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 本期介绍: 《劳动法》对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导致用人单位经常利用这种模糊的概念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试用期工资标准规定的过低或者肆意的延长试用期的期限,而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为了得到工作,就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试用期也因此演变成为“白干期”或者“廉价期”,劳动者的劳动力在试用期内变得十分低廉。 本期法律快车劳动法栏目专访组有幸请到劳动法专业律师——【大连 董毅智律师】作客现场,欢迎董毅智律师接下来针对试用期劳动者待遇过低保障不利的问题与我们展开讨论。咨询电话:135-9171-0550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1、法律快车网: 董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劳动法知识栏目的专访。 董毅智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2、法律快车网: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有什么规定? 董毅智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特别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法律快车网: 试用期工资根据什么来执行发放? 董毅智律师: 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的工资,且试用期工资高于本条规定的,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4、法律快车网: 当劳动关系双方就试用期工资问题发生纠纷时如何正确处理? 董毅智律师: 在德国,试用期间工资的确定是先看劳动关系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是否存在相关规定,如果都没有的话,试用期的工资就应当属于正式工资。借鉴德国的经验,在我国,当劳动关系双方就试用期工资问题发生纠纷时,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首先,应当先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作为判断的基准;其次,如果当事人之间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低于法定标准时,应当适用法定标准;最后,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标准,那么直接用法定标准即可。 5、法律快车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最低标准是什么? 董毅智律师: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法律规定了两个最低原则,这两个原则具体的可以解释为:   (1)试用期工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在实践中,有很多人对这一条的理解存在疑问:第一,这里的80%仅仅是指约定工资的80%还是也包括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第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80%是指不得低于其中之一,还是同时不得低于二者?为了明确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明确了其具体含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里的80%明确为,既指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的80%,也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工其中一项即可,并且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法律快车网: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什么因素? 董毅智律师: 我国《劳动法》第49条确定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本条中的“最低生活费用”,应为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维持最低生活需要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吃、穿、住、行等方面。一般可采取参照国家统计调查户数的10%最低收入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额乘以赡养人口系数计算最低工资额,再根据其他因素作适当调整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经确定,并不是永远不变的。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职工平均工资的提高等等,最低工资标准也应当相应的发生变化,政府也应当适当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7、法律快车网: 再次感谢董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董毅智律师: 再见。 访谈总结: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全部劳动者,不论其是否在试用期内,还是已经过了试用期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即使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在法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获得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权利就应当得到保护。 来源:法律快车网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 --------------------- 访谈结束,感谢关注快车官方微信 ------------------- 想关注法律快车官网微信,请扫描左侧二维码, 还可以搜号码lawtimecn或搜公众号法律快车。 法律快车网致力成为法律需求者、法律爱好者、 法律从业者交流聚合地;业内讯息传播、法律 援助咨询、律师案源开拓等理想整合服务平台。 1、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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