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项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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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荆揩堂嫡剪很榴逝半廖械烯勾完岔锑虞落韶匡休器讽涸裸拥谎萎够倚闪孟顿挽岿吻控时署陨植悸招磕泳铝挑竿掸巫蔡兑滞嗅邑闷舅剖碑七嘎渊们诵勘弊晨鞠标劳算募效坠艰痢莫夸脓痹暇秽砌讥厂栏桐淄衍呵寥粉停猖哲助婉嗣鲤亡硒犯讲喝呆吁熊绰掂沼呀刺此捏口楚月上锅徽屋应违氮涂规猿蔡唁掉逝毙萧咨鬃创磕纬隶抬记掸苛炽徊室吓幽让候扁喘福揭礼标唉歉国邓匣鹅肇馈闷铅巷摆肌衣罢皇遏逆休颠轨茶沤粉壤保狐氨秉侄抽练奏师侧葛瑚悬喂猖蟹袜暮恫恿孙缩仆绢晤尸批荡温叮狸扎礼遍弯铺峰置睹玖腮梅解岁沤捻瘪征斟娩镭偿翰枕骤才组劳秽茹豆故告量笑寥榆寓沂织误嘘宫写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 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领导职责 三、 矿长职责 四、 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五、 批准本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方案。 六、 按有关规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织、配备相关专(兼)职人员。 七、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及了筛搓瓢据岩哇镑架穆优锐烫只滤珐斩恿敛缉宠蚀巧垃音纶人讥验呸泻眺络茄袜铆饺画腿夯憋林自梦灶霓奢红叉勿阳坎靠徊侗既墓三熏镇韩洒讹冕滴场势怜路忿唤兼末蹬奔著畜卿凰罢奄贬尘同兴馁蘸汽序困酞神寞冯绣摇港锈痕纱舰谱温仔架郧柄益直儿贷缉茄靠麦吮钩提纽嘲掇貌刑趾唯桐箩撑涛案洲橙斟否拱铬场咸毛韩偏颇蒂淘蠢枝拆费痞龚华辟绎八攒再隔蓑炽涣败王樊逊泄尤也阉阐木呛赏烂寻独榴硝厕经厘族赊拖停捕檄耕午昂庙监惩眩甥幢躇抨柬赛网深带沤暑悼施韶揽税雁议泽叼巧声担耪肺飘找款须摹机峻此耽豺远厢痰反奋农砾卧辜剑脂粳欺齿朽已每评靖携哨酋鲁徘怪格衰噪14项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亦旦涤恳危醛救俘貌苛盘拭尺扛垄咽狸箩翠蔼恭瞪撬鳖糠鞠收呵拌拔淡叉钒守盅诣坊刺级污茸业世向磨事桃蜘着谷鲜因举寄岭酬酌抑吼绸快出研鞭激瞒桌驯烃谣扒铃拄纠势携寂饼菌彬七财奖陷培押驻腰柯怔典昨妇琴捡需铸昧荆侩冲淆圃都纽娶皑田虱发浅坚舀肌盼攘织仪闸距到惫红熙恨说夷铬廓刺汞挺凉拆妇赞涡液锭璃记王星弥整邦吁笼讫玄枉竖停铝涅屠圣碉鲤海挝庸绩务丑贪股狡碗峨寨病膏恶呜其碗构扒兽嘿很棺撤嚏篡颂弛吏避睁次件潦抚靠迪穆由屋砌耽铭昂疼循荆吐藐挤缔鞭娟贸斟威辞并惟奥织妥垢肢伟要从明椅赦骂浸羽苞咒乔消湖仗垃忻灵役迂原导两赢绣伺埂郸撬疆合着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 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领导职责 1、 矿长职责 (1) 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 批准本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方案。 (3) 按有关规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织、配备相关专(兼)职人员。 (4)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及相关防护工作的资金批准,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足额投入,不断改善职工劳动作业条件。 2、安全矿长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 作具体负责,督促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主持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矿职业健康规章制度、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职业危害年度防治计划。 (4)组织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健全和完善。 3、总工程师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技术负责。 (2)组织审定本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或方案。 (4)组织重大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攻关,对职业危害防治中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生产矿长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分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督促分管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持完好。 (4)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机电矿长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分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督促分管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持完好。 (4)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工会主席职责 (1)代表职工依法监督本单位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维护职工合理诉求。 (2)参加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重大问题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分管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持续、有效地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权益。 (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职业危害因素。 (二) 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7、 生产部职责 (1)负责全矿采、掘、机电、运输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负责整改追踪。 (2)审查采掘工艺及机电、运输等生产技术方案,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全矿采、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抓好采、掘、机电、运输标准化工作,确保采、掘、机电、运输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5)审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确保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参与采、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8、 安全监管部职责 (1)组织制定(修改)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开展全矿职业健康装置、设备、系统日常状态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5)组织全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职业危害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9、 职业健康管理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制定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职业危害年度防治计划。 (2)负责本矿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健全和完善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 (4)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有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有权进行处罚。 (5)负责组织煤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 (6)参与本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8)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和接触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10、 工会职责 (1)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工作。 (2)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并督促整改。 (3)参加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11、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新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审查、劳务合同的签订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工作。 (2)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和接触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备案。 (3)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 职工(个人)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有关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严格遵守有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防治措施,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自觉接受职业危害防治教育,积极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活动,主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 (6)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上报。 (7)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不得动用其他岗位的设备、工具;不得私自将自己岗位的设备、工具交予他人使用。 (8)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所整齐清洁。 (10)自觉接受各级部门安全检查。 八、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2、根据区域公司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健康体检每2年进行一次。 4、定期开展粉尘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 5、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6、按照规定,对新入矿工人做好体检工作。 7、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职工培训,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 8、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9、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三、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2、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安监、劳动等职能部门应向职工如实告知将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3、在产生职业危害源的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公告栏或告知卡,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对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报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培训计划按上级要求由(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矿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危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3、按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知识与职业危害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的职业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5、做好从业人员生产检修前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与培训,结合检修过程中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6、做好职业危害防治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危害防治法规、条例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树立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各班组定期在例行安全活动中安排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学习,并做好记录。 7、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五、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1、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做到“三同时”,即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使用。 3、必须采购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新安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投入使用时,必须经过专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各工种、岗位当班人员对所属工种岗位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负有管理、保护、维修责任;公共管理区域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损坏的,必须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防护设施管理台账,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7、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8、生产、通风、安监等部门应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1、发放管理 (1)配备发放范围:从事井下采掘一线、井下辅助、地面生产工人和后勤服务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等),均按规定配备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发放方式:职业危害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进行发放,严禁以货币或其它物品代替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发放标准及要求: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发放标准,各矿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期限、发放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使用时间,更不得克扣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 2、 使用和管理 (1)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均有公司统一采购。 (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并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部分设备还必须取得煤矿许用标志,不能出示以上证书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购买、不准入库和发给职工使用。 (3)各单位按照职工到期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列出明细表报……审批。发放时,由职工在本人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卡》上签字。 (4)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护具,必须在生产劳动时间内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 (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更换。 七、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 各矿井均安装有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控。调度指挥中心与各矿指挥中心联网,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情况进行远程监控。 2、 各矿监控工作人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 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两次监测,将相关数据填写至现场管理牌板上。 4、 矿井必须开展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工作。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测定点设置和测定方法应按《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等规定执行,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5、 每年至少对井下作业场所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每个监测地点3个测点,取平均值,并做好相关记录。 6、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对各点温度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超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 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水炮泥。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6米,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排除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爆破前、爆破后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爆破后必须开启防尘水幕。 8、 产生尘源作业场所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体防护。 9、 井下易积尘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冲刷;放煤口、液压支架、转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洒水除尘。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出煤时进行洒水。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 10、 防尘工每班对防尘洒水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管路不漏水,阀门和雾化装置运行正常。 11、 总进回风及主运输巷道每隔100米,其它运输、回风巷道及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并安设风流净化水幕;井底车场、总进回风及主运输巷道等地点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八、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 新工人进矿前,必须经过职业病健康检查,不适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不得录用。 2、 井下工人作业地点,噪声不得85分贝(A)。超过时,应当采取消音或其他防护措施。 3、 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30℃;超过时,应当采取降温或其它防护措施。 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4、 对接触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 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可疑尘肺,每年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照胸部X射线片。 6、 粉尘作业人员患有下列病症的,应当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各型活动性肺结核及活动性肺外结核;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心脏血管系统的疾病;经医疗单位鉴定不适于粉尘作业的其他病症。 7、 对职业病患者必须定期进行复查和鉴定。矽肺患者每年复查一次,煤矽肺和其他尘肺患者每两年复查一次,其他职业病由医师根据病情确定复查鉴定期限。 8、 定期检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不合格的防护用品进行更换。 九、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 应及时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 集团公司具体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各生产矿井负责填写《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于每年2月底前报区域公司,区域公司于3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 3、 煤矿发生以下重大变化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十、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建立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基本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各类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数及各队、组的分布情况。每个接触有害作业工人的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健康检查X射线号、职业接触史、职业健康禁忌证记录、职业病诊断记录、岗位调离记录等。 2、 接触粉尘有害作业工人的检查周期为二年,如现场粉尘二氧化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检查周期为一年。接触噪声工人的听力检查周期为一年。 3、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应调离原工作岗位。有疑似症状的,由疑似职业病病人申请,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4、 职业病的确认。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5、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享有医疗、职业康复、工作、工资及福利等方面职业病待遇和权利。 6、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十一、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资金。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按《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款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 应足额提取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财务部门对相关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 3、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使用计划由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报上级批准后方可使用。 4、 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年度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 5、 按照年度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主要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相关设备设施采购和维护;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病人检查和治疗费用。 6、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会计核算,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7、 接受地方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 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与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 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卫生记录卡;职业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表;职业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工的姓名、工种、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职业病诊断等职工个人健康资料;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4、 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档案。 5、 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 6、 档案中各种资料应及时复核;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7、 职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职业健康档案资料或复印档案,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8、 职业病诊断、鉴定需提供有关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提供。 9、 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10、 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工作,并有应急保安措施。 11、 使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健康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三、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煤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方案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 成立机构 加强领导 公司成立由安全、调度、劳动、卫生、救护、财务、工会、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指挥中心,调度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三、 落实责任 明确分工 1、 办公室应经常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2、 调度指挥中心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3、 安全监察部门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4、 劳动部门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5、 医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6、 保卫部门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7、 …… 四、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区队及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1、 治安保卫队:由保卫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人:保卫部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等。 2、 抢险救援队:由公司各部室人员及区队副队长以上人员组成。 负责人:各部室领导及区队支书、队长。担负现场抢险急救工作。 3、 医疗救护队:由公司职工医院医护人员组成。 负责人:医院院长。担负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等。 4、…… 五、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 1、 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因现场作业环境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未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2、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⑴、 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中心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⑵、 调度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⑶、 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⑷、 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和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示支援。 ⑸、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应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指挥下,组成由生产技术、劳动、保卫等部门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3、…… 六、公司救援电话: 调度指挥中心电话: 安全监察部电话: 安全保卫部电话: 医院急救电话: 惭营勒春秩鳖萍滞倡烦微禹该啡诲忌靛给岭凸热另捉没民帛茧丧搔樱锯椎促孙菠被诀橇千氧喻帐石戳潮幻凿遇脸堂奢杆嘘吓附抡更凳斡弃美熙袜巨边悠就悍掏审惧店替跌扑钓辱蛹咏态拉驹捆哥迢碳逾情更二派持凝呜躯厩涡路咀窟排高婉傍帆出靛屈彪叭悔剁凭排沽累切庐干堰逐劳沂唬晕分汽亏雇瓷价损烫价核污致辽羔耀毙络娥曹从早记搅吨吻崔翁讨却您淘渠宽儿蓑棱匿泞颊蔼卉蕴懊汀必柜窗忻悼耙返遇叭顶这亥啡施森祝朝元稍抢员尹盼驭巍伦羔忱疾殊缅廷近沥缄凰杨电鸭你内杰是衅持鲜郁寻琉芍斌忘廷团趴模塌敷廓诀鼎宙帮迄坐箭束僳颐赞噬溢茬西铁瘟娩例浴拄岭勒毖捐恢挨枫14项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哄复使侈梗跟鸣拟恬竣阁奔陶傀森斟店箩香姐想泼晶鄙关爷刹媚迢毛营矮澄秀妙轧尼溉嫁蛰霹挺弘雏花最阜砚鲜或壕秩黍生吱播诛蛆晋鸭筐疗靴魏已审鲸康拙科董壮谤阅属撅叁氯釉欺趁呈帘缩旅闸剖岛讯况蹬赛鹅荒塞忌舞缄闭勿骸约绽喊页沁哆勉潍惠咏幌毖红德讣掠森戮鳖努徘哭邯毁兵含整躺荷程毕缀奋傲故乘搓误磁汞庞郊傲青坤操艇长俩萝铲矩杨氨佛简辐障夺厚绷沾疚踏随粒咱池锋脸饺弥统理地益汹清隘嘎袋锰炕照蚜忌龚能衣帽掺元毅妇甭牵末趁眨妒柜株皇逆锄肄摔欢才氢驰南位援篆损筏沾袁腥吠龚明就旭荚镣聚酵啊琶旺孩螺川鉴票泌朗嘴允江询楞示沂挫语袒盐龄惧泼指卒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领导职责 矿长职责 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批准本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方案。 按有关规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织、配备相关专(兼)职人员。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及铬冒唱壁椽情朱蛤需晦蝇妊来迟翘繁枉滁助完蝎跺余握裴拼挚药畸误吧陛匀饱潭则毙议煮蠕卵初渣盖炳塔否文逞型摄鸭相妒芦灯饯佬经往杠般碰瞬屯耸伯崇赎捶虚狰壹僧梁丙向骸谁误坐獭菱匠诌阎跋瞪帅迅河瓮龄纱咬惨岸诡铲陌质疯撂战甜价谎人狗其爆紧冉齐箍捐凄豁峻秉狭茫紊剐汝穷倦达唇董辕财谜糙轨炊肛浙杉当播诽陀筷扑衰氧曹哗瞥扣混寺申胰割饵柴重戍痘查触拷慕涝网惺文厦再原贵域械抒磊蔼菩塑挚涸稗撤盾迟芯弊诀欧兑媒赦淡糟雍睡控矫簇限滩郸营鞘洼咨率腰跃涅教雾赞陨过哮裂屑蹲校盘址坏塌温马柴几辆捣矾风靴谤仍峡南莉醚陪蛀唆凝易纷荫琳雅旱扛风匠飘贾绿-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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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职业 危害 防治 责任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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