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6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税务筹划大作业答案教程文件.doc

  • 上传人:a199****6536
  • 文档编号:3892089
  • 上传时间:2024-07-23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9.50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税务 筹划 作业 答案 教程 文件
    资源描述: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学习中心:(江西南昌)江西省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课程名称:税收筹划 题目:税收筹划 专业:会计学 批次、层次:201009、业余专升本 学生姓名: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提交时间:2011年 月 日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1年下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税收筹划》 大作业题目(内容):(一共5个题,每题20分,共100分) 一、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准备在内地兴建一家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在选择芦笋加工企业组织形式时,该公司进行如下有关税收方面的分析: 芦笋是一种根基植物,在新的种植区域播种,达到初次具有商品价值的收获期大约需要4~5年,这样使企业在开办初期面临着很大的亏损,但亏损会逐渐减少。经估计,此芦笋种植加工公司第一年的亏损额为200万元,第二年亏损额为150万元,第三年亏损额为100万元,第四年亏损额为50万元,第五年开始盈利,盈利额为300万元。 该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公司,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该公司除在深圳设有总部外,在内地还有一H子公司,适用的税率为25%;经预测,未来五年内,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的应税所得均为1 000万元,H子公司的应税所得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0万元、—150万元。 经分析,现有三种组织形式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M子公司。 方案二: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方案三: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 上述三种方案,应该选择哪一种,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 答: 方案一: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M子公司,因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独立计算。 在前四年里,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总额分别为: 1000*15%+300*25%=225万元 1000*15%+200*25%=200万元 1000*15%+100*25%=175万元 1000*15%=150万元 总纳税额为:225+200+175+150=750万元 方案二:建成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具有总公司和H子公司两个独立经济体 1000*15%-200*15%+300*25%=195 1000*15%-150*15%+200*25%=177.5 1000*15%-100*15%+100*25%=160 1000*15%-50*15%=142.5 总纳税额:195+177.5+160+142.5=675万 方案三: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就具有总公司和H子公司两个独立经济体 1000*15%+300*25%-200*25%=175 1000*15%+200*25%-150*25%=162.5 1000*15%+100*25%-100*25%=150 1000*15%=150 总纳税额:175+162.5+150+150=637.5万 所以,通过对上述三种方案的比较,应该选择第三种组织形式,将芦笋种植企业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 二、某街道集体企业由于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造成产品大量积压,资金难以回笼,企业处于倒闭的边缘。为了避免企业破产,该企业主管部门经研究,决定将企业对外租赁经营。通过竟标,某公司退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张先生出资经营该企业。该企业主管部门将全部资产租赁给张先生经营,张先生每年上交租赁费9万元。租期为2年,从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2008年4—12月应计提折旧6000元。租赁后,该企业主管部门不再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务,该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部归张先生个人所有。如果张先生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88000元(已扣除应上交的2008年4月一2008年12月的租赁费67500元,未扣除折旧),张先生本人未拿工资,该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对该厂的工商登记和纳税问题,张先生请有关咨询机构设计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 方案二:张先生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 哪个方案对纳税人张先生更有利呢? 答: 方案一:改为个人商户,则缴个人所得税 本年度9个月应纳税所得额=88000-2000*9=70000 本年度12个月应纳税所得额=70000/9*12=93333.33 全年应纳税:93333.33*35% -6750=25916.67 9个月应纳税:25916.67/12*9=19437.5 税后利润:88000-6000-19437.5=62562.5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 若本年折旧额为6000元,不考虑其他纳税额调整因素,则: 该企业2008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88000-6000=82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82000+67500=1495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49500*20%=29900元 张先生实际取得承包,承租收入:82000-29900=521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2100-2000*9)*30%-4250=5980 张先生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52100-5980=46120元 通过比较,第一种方案比第二种方案多获利62562.5-46120=16442.5元 所以方案一对张先生更有利 三、某房地产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9年将位于市区的营业房一幢出租给某商贸公司,租金为每年200万元,租期为5年,租金中包含简单的家具、空调,并包括电话费、水电费。房地产企业当年购家具、空调等20万元(不含税价,下同)用于该出租营业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另外当年为营业房支付电话费7万元,水费5万元(不含税价)、电费8万元(不含税价)。如何筹划才能减轻税负? 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得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 20+20*17%=23.4万元 家具,空调等年均使用成本为:23.4/5=4.68万元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给企业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的税额如下: 应纳营业税 200*5%=10万元 应纳房产税 200*12%=24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7%+3%)=1万元 假定房屋年使用成本为C,则给企业当年房屋出租成本为房屋年使用成本,固定资产使用成本,水电费使用成本,电话费,应纳营业税,房产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之和。 房屋出租成本=C+4.68+15.01+7+10+24+1=C+61.69 房屋出租业务所得税前收益为:200-C-61.69=138.31-C 为使企业收益最大化,该企业对前述经营行为重新进行筹划,该企业与商贸公司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转售家具空调合同,电话费水电费代理合同,并对以上业务分别核算。家具空调按分期付款方式,以3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商贸公司,每年付款6万元,分5年全部付清。电话费水电费有商贸公司自行承担,但由给企业代为缴纳,并按话费水电费的50%收取服务费。当年商贸公司承担电话费7万元,该企业向商贸公司收取水费代理服务费2.825万元。当年商贸公司承担电费8+8*17%=9.36万元,该企业向商贸公司收取电费代理服务费4.68万元、以上项目收取费用后,为保证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利益,那么房屋租赁价格按前述200万元扣除以上费用后收取,以使承租方总支不变。 租赁价格经计算为:200-6-(7+3.5)-(5.65+20825)-(9.36+4.68)=160.985万元 这样,该企业的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的税额为: 房屋租赁收入应纳营业税160.985*5%=8.049万元 应纳房产税160.985*12%=19.3182万元 电话水电费代理服务费收入应纳营业税(3.5+2.825+4.68)5%=0.5503万元 应纳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8.049+0.5503)*10%=0.8599万元 转售家具空调应纳增值税6*17%-20*17%+5=0.34 房屋出租成本=C+4+(8.049+0.5503)+19.3182+0.8599=C+28.7774万元 服务出租及相关收入=160.985+6+3.5+2.825+4.68=177.99万元 房屋出租业务所得税前收益为 177.99-(C+28.7774)=149.2126-C 所以,从综合效果看,后一种方案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所得税前收益10.9026万元 四、A卷烟厂要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卷烟销售,加工费定为170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量为0.4万大箱。有以下三种加工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量为0.4万大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增值税暂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方案二: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 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900万元。 方案三: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万元,售价为900万元。 上述三种方案,应该选择哪一种,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 答: 方案一: A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收房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100+75)/(1-30%)*30%*(1+7%+3%)=75+7.5=82.5万元 A厂销售卷烟后: 应缴纳消费税:900*56%+150*0.4-75=489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489*(7%+3%)=48.9万元 A厂税后利润: (900-100-75-82.5-95-489-48.9)*(1-25%)=7.2万元 方案二: 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900万元。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 (100+170+104*150)/(1-56%)*56%+0.4*150=480万元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480(7%+3%)=48万元 A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因此:(900-100-170-480-48)*(1-25%)=76.5万元 两种情况比较,在被加工材料成本想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的多。 方案三: 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万元,售价为90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900*56%+150*0.4=564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564*(7%+3%)=56.4万元 税后利润:(900-100-170-564-56.4)*(1-25%)=7.2万元 所以上述三种方案,应该选择方案二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 五、近年来通过科技开发生产出来的五彩棉花织品很受消费者的欢迎,但是以五彩棉花为原料生产布料的某市达尔美纺织实业公司效益却不尽如人意。该企业2003年实现坯布销售2 100万元,但是由于新品开发和销售费用比较大,企业年终几乎没有利润。 公司内部设有农场和纺纱织布分厂,纺纱织布分厂的原料棉花主要由农场提供,不足部分向当地供销社采购。2003年自产棉花的生产成本为350万元,外购棉花金额为45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5万元(450万元*13%=58.5万元),其他辅助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金为45万元。该公司产品的适用税率为17%,当年缴纳增值税253.5万元(即2 100万元X17%—58.5万元—45万元),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25.35万元[即253.5万元X(7%+3%)]。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率高达12.07%。如何才能减轻税负? 答: 税收筹划分析:根据有关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达尔美纺织实业公司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充分利用税收对农产品的鼓励政策。如果公司将农场和纺织厂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将产生较好的节税效果。 我们仍以该企业2003年的生产情况为例:公司将农场和纺织厂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农场生产出的棉花以1300万元的价格直接销售给纺织厂:纺织厂将棉花纺织成坯布销售: (1) 农场销售给纺织厂的棉花价格按正常的成本利润率核定。当年实现棉花销售1300万元,由于其自产自销未经加工的棉花,符合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条件,因而可享受免税待遇,税负为零。 (2) 纺织厂购进农场的棉花作为农产品购进处理,可按收购额计提13%的进项税额,假如其他辅助材料都是在生产坯布过程中发生的,则纺织厂当年应纳增值税为: 2100*17%-1300*13%-58.5-45=84.5万元 应缴城市维护建筑税及教育税附加8.45万 从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看,经过筹划以后,企业少缴增值税169万元,少缴城市维护建筑税及教育税附加16.9万元,企业在流转环节实际少缴税费合计185.9万元。 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下降到4.02%,实际下降了8.05%。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税务筹划大作业答案教程文件.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892089.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