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A货物贸易多边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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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分类号】W【标题】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货品贸易多边协定装运前检查协定【时效性】有效【签订地点】马拉喀什【签订日期】1994.04.15【生效日期】1994.05.15【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文号】【题注】关于附件的总体解释性说明:如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条款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所列各协定中称“协定”)附件中另一协定的条款产生抵触,则以该另一协定的条款为准。【正文】各成员,注意到部长们于年月日批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旨在“进一步放宽和扩大世界贸易”、“加强的作用”以及“增长体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反映能力”;注意到一些发展中国家成员求助于装运前检查;结识到发
2、展中国家需要在核算进口货品的质量、数量或价格所必需的时间和限度内采用该做法;注意到此类程序的实行不得导致不必要的迟延或不公平的待遇;注意到此种检查根据定义是在出口成员的领土内实行的;结识到需要制定有关用户成员和出口成员权利和义务的议定的国际框架;结识到 的原则和义务合用于成员政府授权的装运前检查实体的活动;结识到宜使装运前检查实体的经营及与装运前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透明度;盼望迅速、有效和公正地解决出口商和装运前检查实体之间在本协定项下产生的争端;特此协议如下:第条 范围定义本协定合用于在各成员领土内实行的所有装运前检查活动,无论此类活动是由一成员的政府还是由任何政府机构签约或授权的。“用
3、户成员”指政府或任何政府机构签约或授权使用装运前检查活动的成员。装运前检查活动指与对将出口至用户成员领土的货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涉及汇率和融资条件,和或海关归类进行核算有关的所有活动。“装运前检查实体”指由一成员签约或授权实行装运前检查活动的任何实体。(注)注:各方理解,本规定并不规定各成员有义务允许其他成员的政府实体在其领土内实行装运前检查活动。第条 用户成员的义务非歧视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活动以非歧视的方式实行、在实行这些活动中使用的程序和标准是客观的,且对受此类活动影响的所有出口商平等合用。用户成员应保证其签约或授权的装运前检查实体的所有检查人员统一执行检查。政府规定用户成员应保证
4、在进行与其法律、法规和规定相关的装运前检查活动的过程中,在第条第款的规定与此有关的情况下,应遵守这些规定。检查地点用户成员应保证所有装运前检查活动,涉及签发检查结果清洁报告书或不予签发的告知书,均应在货品出口的关税领土内进行,如因所涉及的产品性质复杂而无法在该关税领土内实行检查,或假如双方批准,则可在制造该货品的关税领土内进行。标准用户成员应保证关于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应依照买卖双方在购货协议中规定的标准实行,如无此类标准,则合用有关国际标准(注)。注:国际标准指成员资格对所有成员开放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采用的标准,其公认的活动之一是在标准化领域。透明度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活动以透明的方式实行。
5、用户成员应保证在出口商最初接洽装运前检查实体时,该实体向出口商提供一份出口商遵守检查规定所必需的所有信息的清单。如出口商提出请求,则装运前检查实体应提供实际信息。该信息应涉及用户成员与装运前检查活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还应涉及用于检查及价格和汇率核算目的的程序和标准、出口商相对检查实体的权利以及根据第款制定的上诉程序。现有程序的额外程序性规定或变更不得合用于装运货品,除非在安排检查日期时已将这些变更告知有关出口商。但是,在第条和第条所解决类型的紧急情况下,此类额外规定或变更可在告知出口商之前对装运货品实行。但是此援助并不免去出口商在遵守用户成员的进口法规方面的义务。用户成员应保证本条第款所指的信
6、息应以方便的方式使出口商获得,装运前检查实体设立的检查办公室应作为信息点,在其中可获得此信息。用户成员应以可以使其他政府和贸易商知晓的方式,迅速公布与装运前检查活动有关的所有合用法律和法规。机密商业信息的保护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实体应将在实行装运前检查过程中收到的所有未经公布、第三方不能普遍获得或在公共领域不能普遍获得的信息视为商业机密。用户成员应保证其装运前检查实体为此保存程序。应请求,用户成员应向各成员提供其为实行第款而采用措施的信息。本款规定不得规定任何成员披露会危害装运前检查计划的有效性或损害特定公私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实体不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机密商
7、业信息,但是装运前检查实体同与其签约或其授权进行检查的政府实体分享该信息的情况除外。用户成员应保证它们自与其签约或向其授权进行检查的装运前检查实体收到的机密商业信息得到充足保护。装运前检查实体只有在机密信息为信用证或其他支付方式或由于通关、进口许可或外汇管制的目的而通常需要的情况下,方可同与其签约或其授权进行检查的政府实体分享此类信息。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实体不规定出口商提供有关下列内容的信息:()与已获专利、已获许可或未披露的方法有关、或与正在申请专利的方法有关的制造数据;()未公布的技术数据,但为证明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所必需的数据除外;()内部定价,涉及生产成本;()利润水平;()出口
8、商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条款,除非其他方法无法使实体进行所涉检查。在此种情况下,实体应只规定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信息。对于第款所指的信息,装运前检查实体不得另行规定提供,但出口商为说明一特定情况可自愿发布。利益冲突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实体保存程序以避免以下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记住第款至第款有关保护机密商业信息的规定:()在装运前检查实体与任何与所涉装运前检查实体有关的实体之间,涉及装运前检查实体在其中有财务或商业利益的任何实体,或在所涉装运前检查实体中有财务利益且其装运货品将由该装运前检查实体进行检查的任何实体;()在装运前检查实体与其他任何实体之间,涉及需进行装运前检查的其他实体,但是签约
9、或授权进行检查的政府实体除外;()在装运前检查实体内部从事除规定实行检查程序之外的其他活动的各部门之间。迟延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实体在检查装运货品时避免无理迟延。用户成员应保证,一旦装运前检查实体与出口商商定检查日期,装运前检查实体即应在该日期进行检查,除非在出口商和装运前检查实体双方批准的基础上重新安排日期,或装运前检查实体被出口商或不可抗力(注)妨碍无法实行检查。注:各方理解,就本协定而言,“不可抗力”指“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不可抗拒的强制或逼迫、无法预料的事物的趋势”。用户成员应保证,在收到最终单证和完毕检查后,装运前检查实体在个工作日内签发检查结果清洁报告书,或提供具体书面说明列明不予
10、签发的理由。用户成员应保证,在后一种情况下,装运前检查实体应给予出口商提交书面意见的机会,如出口商提出请求,应在双方方便的最早日期安排复验。用户成员应保证,只要出口商提出请求,装运前检查实体承诺在实际检查日期前,根据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协议、形式发票以及合用的关于进口授权的申请,对价格和在合用的情况下对汇率进行初步核算。用户成员应保证,只要货品与进口单证和或进口许可证相符,即不撤消装运前检查实体在该初步核算基础上已接受的价格或汇率。它们应保证,在进行初步核算后,装运前检查实体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出口商它们接受价格和或汇率或不予接受的具体因素。用户成员应保证,为避免支付的迟延,装运前检查实体应尽
11、快将检查结果清洁报告书送交出口商或出口商的指定代表。用户成员应保证,如检查结果清洁报告出现笔误,则装运前检查实体应尽快更正错误,并将更正的信息送交有关方。价格核算用户成员应保证,为防止高报价、低报价和欺诈,装运前检查实体应根据下列准则实行价格核算(注):注:在装运前检查实体与海关估价有关的服务方面,用户成员的义务应为它们在协定附件所列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中所接受的义务。()装运前检查实体只有在它们可以证明其关于价格不符合规定的调查结果是根据符合()至()项所列标准的核算程序作出的,方可拒绝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议定的协议价格;()装运前检查实体为核算出口价格而进行的价格比较应根据在相同或大体相同时间
12、、根据竞争和可比的销售条件、符合商业惯例的自同一出口国供出口的相同或类似货品的一个或多个价格进行,并扣除任何合用的标准折扣。该比较应根据下列规定:()仅使用可提供有效比较基础的价格,同时考虑与进口国和用以进行价格比较的一个或多个国家有关的经济因素;()装运前检查实体不得依靠供出口到不同进口国的货品的价格而对装运货品任意强加最低价格;()装运前检查实体应考虑()项所列的特定因素;()在上述程序的任何阶段,装运前检查实体应向出口商提供对价格进行说明的机会;()在实行价格核算时,装运前检查实体应适当考虑销售协议的条款和与交易有关的普遍合用的调整因素;这些因素应涉及但不仅限于:销售的商业水平和销售数量
13、、交货期和交货条件、价格升级条款、质量标准、特殊设计特性、特殊装运或包装规格、订货数量、现货销售、季节影响、许可费或其他知识产权费以及作为协议一部分提供的、但未按通常做法单独开列发票的服务;还应涉及与出口商价格有关的某些因素,如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协议关系等;()运送费用的核算应仅与销售协议中列明的、出口国中运送方式的议定价格有关;()下列因素不得用于价格核算目的:()进口国生产的货品在该国的销售价格;()来自出口国以外一国供出口货品的价格;()生产成本;()任意的或虚构的价格或价值。上诉程序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查实体制定程序以接受和考虑出口商提出的不满意见并对此作出决定,用户成员还应依照第
14、款和第款的规定使出口商可获得有关此类程序的信息。用户成员应保证依据下列准则制订和保存此类程序:()装运前检查实体应指定一名或多名官员,在正常的营业时间内,在设立装运前检查管理办公室的每一城市或每一港口接受、考虑出口商的申诉或不满意见,并对此作出决定;()出口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指定的一名或多名官员提供所涉具体交易的事实、不满意见的性质以及建议的解决办法;()指定的一名或多名官员对出口商的不满意见应给予积极考虑,并应在收到()项所指的文献后尽快作出决定。背离作为对第条规定的背离,用户成员应规定,除分批装运外,如装运货品的价值低于用户成员规定的合用于该批货品的最低价值,则不得对其进行检查,但特殊情况除
15、外。此最低价值应成为根据第款规定向出口商提供信息的一部分。第条 出口成员的义务非歧视出口成员应保证其与装运前检查活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以非歧视的方式实行。透明度出口成员应以可以使其他政府和贸易商知晓的方式,迅速公布所有与装运前检查活动有关的合用法律和法规。技术援助如收到请求,出口商应按双方批准的条件向用户成员提供旨在实现本协定目的的技术援助。(注)注:各方理解,该技术援助可在双边、诸边或多边基础上提供。第条 独立审查程序各成员应鼓励装运前检查实体和出口商共同解决双方的争端。但是,在依照第条第款的规定提交不满意见个工作日后,双方中每一方均可将争端提交进行独立审查。各成员应采用其所能采用的合理措施以
16、保证为此制定和保存下列程序:()就本协定而言,这些程序应由一代表装运前检查实体的组织和一代表出口商的组织联合组成的独立实体管理;()()项所指的独立实体应制定下列专家名单:()由一代表装运前检查实体的组织提名的一组成员;()由一代表出口商的组织提名的一组成员;()由()项所指的独立实体提名的一组独立贸易专家。此名单中专家的地理分布应能使任何根据此程序提出的争端得到迅速解决。该名单应在协定生效起个月内制定并每年进行更新。该名单应可公开获得,并应告知秘书处,并散发所有成员;()希望提出争端的一出口商或一装运前检查实体应与()项所指的独立实体联系,并规定组成专家组。独立实体应负责设立专家组。专家组应
17、由名成员组成。专家组成员的选择应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迟延。第一名成员应由有关装运前检查实体自上述名单的()组中选出,只要该成员不附属于该实体。第二名成员应由有关出口商自上述名单的()组中选出,只要该成员不附属于该出口商。第三名成员应由()项所指的独立实体自上述名单的()组中选出。不得对自上述名单的()组中选出的任何独立贸易专家提出异议;()自上述名单的()组中选出的独立贸易专家应担任专家组主席。独立贸易专家应作出必要的决定,以保证专家组迅速解决争端,例如决定案件的事实是否规定专家组成员召开会议,如规定召开会议,决定在哪里召开会议,同时考虑实行所涉检查的地点;()如争端各方批准,则也可由()项所指
18、的独立实体自上述名单的()组中选出一独立贸易专家审查所涉争端。该专家应作出必要的决定,以保证迅速解决争端,例如考虑实行所涉检查的地点;()审查的对象应为拟定在进行产生争端的检查过程中,争端各方是否遵守本协定的规定。程序应迅速,并为双方提供机会以便亲自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人专家组的决定应以多数票作出。关于争端的决定应在提出独立审查的请求后的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告知争端各方。时限可经争端各方批准而予以延长。专家组或独立贸易专家应根据案件的是非曲直分派费用;()专家组的决定对属争端方的装运前检查实体和出口商具有约束力。第条 告知各成员应在协定对其生效时,向秘书处提交其实行本协定的法律和法规的副本
19、,以及与装运前检查有关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副本。对于与装运前检查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变更,在未正式公布前不得实行。这些变更在公布后应立即告知秘书处。秘书处应将该信息的可获性告知各成员。第条 审议在协定生效之日起第年年终及此后每年,部长级会议应审议本协定的条款及实行和运用情况,同时考虑本协定的目的及其运用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作为此类审议的结果,部长级会议可修正本协定的条款。第条 磋商应请求,各成员应就影响本协定实行的任何事项与其他成员进行磋商。在此种情况下,应合用由争端解决谅解详述和合用的第条的规定。第条 争端解决成员间有关本协定运用的任何争端应遵守由争端解决谅解详述和合用的第条的规定。第条 最后条款
20、各成员应为实行本协定而采用必要措施。各成员应保证其法律和法规不违反本协定的条款。AGREEMENT ON PRESHIPMENT INSPECTIONANNEX, 1A, OF, ANNEX, 1, OF,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TRADE, ORGANIZATIONAGREEMENT ON PRESHIPMENT INSPECTIONMembers,Noting that Ministers on 20 September 1986 agreed that the UruguayRound of Multilateral
21、Trade Negotiations shall aim to bring aboutfurther liberalization and expansion of world trade, strengthen therole of GATT and increase the responsiveness of the GATT system to theevolving international economic environment;Noting that a number of developing country Members have recourse topreshipme
22、nt inspection;Recognizing the need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to do so for as longand in so far as it is necessary to verify the quality, quantity orprice of imported goods;Mindful that such programmes must be carried out without giving riseto unnecessary delays or unequal treatment;Noting that this in
23、spection is by definition carried out on theterritory of exporter Members;Recognizing the need to establish an agreed international framework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user Members and exporter Members;Recognizing that the principles and obligations of GATT 1994 applyto those activities of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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