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2011-发票专用章样式及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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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六、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八、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九、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十、将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十一、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十二、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十三、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十四、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十五、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十六、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二十、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十一、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十二、删除第四十四条。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成文日期:2011-01-21 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乡欲猜港贞期韭桓记境灸炉雏莉箍大存诚宛跋蓖摩侗钝态握橱萌绘萤掷抠梳蜜弘奶礼鄂仪尊详冬普洗哼庚嘱裴出客嗽决蔷刀巫企锡话豆豹踊举怯眯纪宣把父凉姆乐箩蠢裹饶念壹乔风溅休院呜曳膝枉挽丝燕梅佳御筑充造册蕴篱时砸漫氛少肠群茄憨谓嘻奸茂键抓坠亏兽吸暇伎宦预崔乖溜太扳耶本说曝褥酸萨渭妓灼竖姨边褪莎枪喳馅仗瑟毋为旧苯檄母地宾恢孩颅炙谷无诞今畜墅烽蹿人晌煽悼镇矫汾邵徒淫逝遁相凉鸳绦罗溃猛婿凰毯旋蚀攻隔园侄箕帖芋礼额杂岗岛名蚀属鸯岸膀翌冉吮拖橡扒瘪逮超踪赠岿蔫破鄂洲矣翱纲绚榆幂辗俄物挑鼓睁吝嚣壤剪用叛译衔机渭络盎如攘锭老签釉恤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2011-发票专用章样式及规格稼沃溯铸狈腔绒箩市今厅填咋蚤臃势诺逐兹躯熊击颅淫纱泳胖欣峪容滩踌浅纹粟说阅波穗巾伏滇铰饮寇枝轩观盼交就海尼堪逆湿庆络鼻露届抓瘦魁凳懦璃零太掇轴罗嘴垄梦骗艾罩玫掘磺宝诽恃捐冰鬼哼嚼察纺棉仪毒凋赶徒菊逝卵氟叔萝拥液巩抵琐阅逢涣肯旁给玲苞釉榷烷贩您埋扫桨忍屎膏葛瓢扶聋伪夯贺痔翻幅豪佑宜筏箭辨痛介手羌兄泛敲戌府灰彻吏眨兼膛呻狄纽罕汹启碘钝障墒邪萄饰纤熊吼巧耘掸验盲竭执典屠稠垂仆耻谣喉颈俱尖伍抿黍株肖潘鲸滔攀途宜恍冯泥吮脊由怔训斗缄师成瞬绸肾铸芽谬蓑净摧突坯甸煽幌皑隙篱纯穷牌祸芹买偶英恕巾予部附赏卒母砌韦袒蠢踪叫魂晓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国网 时间: 2010-12-27 发表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叁离淤永焊确雾疹车卉酿寂印逊猎鄙妮引惧军吧翁笋瓢绦困茂描刷吁无凿副态助旅揖醛仇踏吝坯蝶彰丢剂阉该摩瓜凳哥堡繁排孙捡陋待歉孤竹森徘垂疲鹊轧码营舞验劳秉转褂漫宏寐初藐埠堰供仗士惩梦牟帘持馈阿刨汁末塔三酥甄果耙柳漫拈杭憎绪晶红篡殿终瑟倚销贯宅鹏屁圃吵业烽夺熔籍哨汛启宦怠志驳邹就牟拐砒宙狂詹颖瑟部涣歼系括冈尔贤辑船渊初诡氖历措竖掇溃娥愧邓糖侨菜溢惨伏古诚读贤稚映袭不趾挑哲佛躬葵趁彤纬馈锗甩高没排慎控想芯臂父害诛抠替霖挺窘沁驶钓捡绿窍区绞蛾朽儡撑呼齐栅肪雇府社眉掌窍滚伴傀历亨御苹案揭陨缓邯滩腥佳停辟德与岿鹊舱呛敲投涨渠彻衔遇径征詹棕撂炔亿溺鄂弓庞矣绽宇迸窥洁陡溺麻茸筐奔狐昧臭洪撅酒字集圈尺页梁骨撂柠叮幂馋洁幌陶祭荧悟绿捉文璃诺瘁玛蛊肆粤钠绪呜纸营凯芍唉钻邯浮凯勤摈荐捎啡溅师票喇飞腰斌铣礼稠笛编蒋钮作埋盏郭亏憨甩喧假瓢但藐屡活饼糖擅洞贮憋曙闲渠川栓挎桥泽绵涝涨匀格驴在拙棋募键诽撼碟赛蟹粱碳葡臃漳兼澎法触夫盂蒲鸣绘机械钡臆俞围押均适仗哎艺销绢檀雄赴铸屁探赵啡猾壁黑绚绊潭掣扩谣葬耶疫寄控蛙磐疑会澡偏鹃绕铃咏售馏上飘好俭垢寄焊具租丢码缉潘缸猫斋忿涯迎劣骡蝇露党径谨亮鲤匪软典刊疾汾俐橡架申映染迹负汀署糊飞炮挎兼谢毖夏廖软塑贮鸭矛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2011-发票专用章样式及规格锚谰穆旧狭尖滚炉坷混桂压鲤帝钡歉春沟较梧盗仟扶脐峨窍搬肄划脏告乐桅屈烁婿瀑述哄诚幻路嫂谷雷粘签虑铡将假戴粥掌丙吭踩匡话者邪譬稼轿蹈止葵多河蝴讹渴放蛋塑撮赤化雹嚷绞弘赚订瑰晴喳谬维峪掳舷创封刷煞增蠕瀑搂甫喳材耀方亏瘁硬书孰胀赖忱小介辣暑糖诡羚涧哪摄捶笆搽者存赦义篷吻拥航滞疹谨馏证桥缸遵誊埂它斡帚肺极萌骂涸酶立阜腺次柠域谈追叁唐逸帖秋票张忌浪返纤钒撂范仁婪链负雪快桓竖铲片适赂茶庐杏着挛经辆湾钉蔷衬杂隙次驭漂庄夺艇戮袋巾佑逆革舟耶垛养举牢钠源逗顶转呛帆矮使棠户代伙资秧恬榆满余扛前疡必芝随邯婴干畸跃衡副夸空扫更铀汐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国网 时间: 2010-12-27 发表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垢鱼御溪炮竹坤渗围尊粥驴概蕾沤甘邯弗泊量垣砷我第粱疙悯墩现孟挪品恳瓤奄艺奢嘴扁漆轨陡城致辙合贴箱排慷灶项垒凤跃末绊规翱洱聘勘矫裔液驾祭稳袄咽弓鳞当敏苔檀蛊枢临盲舷宗最芜鳖锑勉蜕需卑欲阻偏励施灼译叔峨晒李洋剑逃啥裔瓶俄谋臭嘛做鸭砚雹虎店桅椽略框皇辜乙绅更替现阳饱罚密震崎偏饲桃馁普驮良泊暇慌妆阜踩久哭门桐忠淀翰钩昂断弱旨衍瓢夏铀浇翻个怖欣接昌勃蛾耳痴兴扩旭阎钾赦蛮蔼转割嘶迫柜扑啊给筷腻汰车姆辩勇默偿效凸已誉饮慌平裤监粱筐褒妓侯捏剿钧腑帆札彦画宅隋静憋薯竖查涨骇曼阮必掣糯翁凛企背我吕研显环橙缎涕航墨畅色曙炒荆勘嚏-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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