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管理办法.docx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口药品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法规标题】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发布部门】 卫生部【发文字号】【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1990.11.02【实施日期】199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类别】 药品管理/ 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文件代码】8245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年月日卫生部发布)(相关资料:部门规章13篇裁判文书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其辖区内的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
2、条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法定检验。卫生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口岸药检所)代表国家对进口药品实施法定检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口岸药检所进行技术指导和有争议的检验结果的裁决。(相关资料:裁判文书1篇) 第四条进口药品必须是国内医疗需要的安全有效的品种。 第二章进口药品的注册第五条国家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制度。凡进口的药品,必须具有卫生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对该证载明的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有效。医疗特需或国内生产不能满足医疗需要,但又尚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品种,进口单位需报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发给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只对该批件载明的品名、生产
3、厂商、数量、期限和口岸药检所有效。第六条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国外生产厂商或经营代理商须提出申请,并填写“进口药品注册证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要求的资料,报送卫生部药政局。特殊需要一次性进口的,由国内进口单位提出申请,连同要求的资料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初审后,转报卫生部药政局批准。第七条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需报送以下资料:药品生产国卫生当局签发的批准该药品生产、销售、出口及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且附中文译本;专利品证明文件;药品说明书及中文译本;技术资料;()药品处方,包括活性成份、辅料的名称(包括非专利名、商品名和化学名)和用量等;()药品生产方法;()药品质
4、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附中文译本;()药品的药理、毒理实验摘要及文献资料;()药品的临床资料,包括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与其它药物的配伍作用、毒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药品的稳定性实验资料。药品实样;包装材料和包装样本。第八条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所附质量标准若为药典或生物制品规程未收载的企业标准,生产厂商应提供三批样品,送卫生部药政局指定的口岸药检所进行药品及其质量标准的复核,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审查。第九条首次进口的药品需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或验证。第十条进口药品注册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时,国外生产厂商或经营代理商可申请换证,但必须在注册证失效前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并附生产
5、国批准该药品生产和销售的文本、说明书和质量标准等资料,经审核同意方可换证。进口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适应症、说明书等资料若有修改的,生产厂商应及时向卫生部药政局补报有关资料,以备审核。(相关资料:部门规章1篇) 第三章进口药品的合同和质量标准第十一条进口药品的外贸单位,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本办法对外签订合同。进口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合同副本和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报送到货口岸药检所。第十二条进口药品合同中必须载明质量标准,进口药品的质量标准应为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或国际上通用的药典。上述药典或标准未收载的应采用卫生部核
6、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时核准的质量标准。进口单位应在到货以前及时将该标准报送到货口岸药检所。第十三条凡进口药品检验需要的特殊试剂、标准品或对照品,均应在合同中订明由卖方提供。 第四章进口药品的检验第十四条药品到达口岸后,进口单位或代理接运单位应及时向口岸药检所报验,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并附发票、装箱单、运单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品质证书等,海关凭口岸药检所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接受报验的印章放行。入仓暂存待验。第十五条报验单位应在海关放行后日内与口岸药检所约定抽样日期,共同到存货现场抽样。抽样分别按进口药品抽样规定、进口药材抽样规定办理。报验单位在未收到口岸药检所检验合格的报告书前,不得调拨、销售
7、和使用。第十六条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及未标明药品品名、批号、生产国家厂牌的药品,口岸药检所不得检验。第十七条口岸药检所抽样后要及时进行检验,并在抽样后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书。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时,须向报验单位说明情况,必要时由进口单位延长索赔期。第十八条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应明确标有“符合规定,准予进口”或“不符合规定,不准进口”的检验结果和结论。遇有特殊情况可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处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采购进口药品时应向进口单位索取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在市场销售的进口药品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相关资料:部门规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进口 药品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