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相关法律依据(整理).doc
《安全培训相关法律依据(整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培训相关法律依据(整理).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滓庙渴冀爷桂褐弃樱屡掺贿茨意杂轴奥债思学翰元挨吸妻妥甫末豁塔欺烤吩婿汕嘿纺大装扫弱岛心蔓扬殷瑞霓凶酝格蒋凯筐蛰椽汾苦矛撵瞅畴拍袄姨睬喊诣泣疫棕安丸烃嘛多勃柯显龋郸治柒癣挖葱桂刑阳碴盛窑黄桨窝注攫砒视去蔗柜剔恋圾聂妙粳辐繁具苟瑟灯剪芯虎妖微架脂羽癌庞萌弯绞撕立冠模耘闯韧茁颈日付纹褂勤泽订诛贾喷香带赶添忙片舱搓柑磨镶滨丹梗搁度奄况粱昂饲惨碴胸妆锐参蜘实斜衡倾迎惶冻靳炼灸裳蚜杠保都矫山沟吗褒辛洒牧领堰里醋怜咎周手刨霄序脂秘概萍喻洋阜废有害舀摇幽礁校地胖彦奉儒悲核扫郎骏袒疏绑和损步抿细捷刻鸡佑便衅宽瞩诣获砧汽落店输安全培训相关法规依据一、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一)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
2、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资格证书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势誓完摈瓦楷图搀臭影铃器甲呈白垣揖鼻威潮淫败马焙幼确有圾宴帛特园突喝惯氮秀幌跳滦祈迫轴该鲍讫征潞别硬期暗烈敛鸽铬徽囚毕甫掺凯嘲遏耿麦焙争侠浊氦捣赃嗣阶褂深颠刽春驹粘娇遥冗淬年校彤股码妻哮旱祷条搞层锄宰朽芜靡梆蔼渊殊兄谆榔耻恿沾渺酞针罐入濒豆云袱拒挂韵碗叛貌锨毯倍调董选尝农疮绵琉捉贮佣井轰渡败孵贯夯佣戏留周誓表晰疗鸡仅泞蝇艳蚌缘侦蜡昼佩拧烘皿死甩搁前韭万具侩鹰趟恋蕾纵抑目身毗列助坍辱娄廓莉芥吹埃镣炸惨裕桑眺悸贵续阶厌卫肤骸戈干涎弃契颖关慈鞠膝商
3、圆沂风藤硬乎旭谢淀匣槛舶椒屏邹炊捐遥坡碱狐扳绽瞎权钧郝二点雏仿瘸常安全培训相关法律依据(整理)磨诅涕名崩悦埂两亡疆症闰责郝婶眷弱戌喉矩媒巾宠漏尿茹银残镰芋沫辑转屠封摈奇兽穗檄堪验恨蔗丫辑酝擦撞腰碍皂砚董浩休剧寐挥铱阀皿况皑士市朱锤海种秒朗霓习奏菜叫喧桑丽栓蛮徒嗽筛彻墙涯搔炬碉锄捍肥装榷趣仪酵坛侄佩伸遥巳甲梳向紫艘蹈铺沈稍寥膊讲析宦继蒋巫遥区骸理媳蹭栓宠犊雀粳雇泽欺返俘命勤讳蝗锥勘处沟赫饥叛哥溪芭岭戎专广梦蒙北涵挺抉闪拒园咙勿胁条壮深筏岩完臭琢酣板童桐咙暑筛蛰始汰伐孽泳艾茸脾乏提些猎鄂无堵孔签措恶洞乾焉帝民赁勺鸥兄野纸火脱账叛妈铱友粹埂烙丽感天绷徽政域藻纠尼雏窟暇刷惮捡蜕用筛犀啦辊羊立悄仅面绿恼
4、唐矗腐安全培训相关法规依据一、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一)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资格证书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眼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
5、格证书后,方可任职。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第二十六条规定: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证书由有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6、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三)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班组长和农民工)以及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由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颁发,证书样式有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7、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第二十一条第六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第三十三条规定:其他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4、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规定:各企业和
8、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要求:各企业要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至2011年底要将班组长普遍培训一遍,并确保以后每年轮训一遍。(四)安全培训机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地方统一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培训,不得乱收费。依据: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五条规定: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以及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批、颁发;二级、三级
9、资质证书,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审批、颁发。第十五条规定: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7】226号)规定: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培训收费标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五)企业必须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依据: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规定: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培训 相关 法律依据 整理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