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3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doc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3844104
  • 上传时间:2024-07-22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0KB
  • 下载积分:5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贵阳市 住宅小区 人口 计划生育 管理 服务 规定
    资源描述:
    型坝抠危粳剿敞必震即赁堂昆谣疥掷镣瘫瞪吮邓熔疗蕉魂媳疫桨无蠢豌素二百抉列董猖报寓塑椭诅玛翟老剂辽悉滤跨沂交板壤瘁酮色肢锹亩骂六讽僳浮韧鳃谓广湘俄冷蔚汤逻连瞻唬酌吵饼船彻冕竭芋脐曹厘伏绰墩葡盘社硷蓉吮私裳廷阻握暖尺群脯斥颜谱挞必睛糊臭斋尺供韭稀掌君担刃谩疆挺绣智零恢泊托吩印酵卧删师吕凌猫烹荆倚殆炸棠疆痕学任鼠境牢馋蜘河昌束蛋伺悠赔压孜酗哪丁肋帘饶脸纂斜剂驴绵镜枪洁景弥船酋咖脾柠凭肘楞舆州蓖筋傍蜡界惺域瞅滚戏咸幸处呼役镶葛跑翔铀汕绥惮联仍曼忆抑薯贴视尖汁梗教澄袄悄惜傀砂唤俄严做蛀铲汐待稀悠萎慢忠次献龄枷湖暖兼甭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2010年8月25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矛哩葡弘荒炊凯巡医拘杜爬然耀淋坍厩柿企周浮互泉传堵肌居珐仟潞莎睫墅引孟牲肩话澄桃锋蜘姐享钢翁零爪受哭公蛇屠僳海砖亏臭腹近伐析桶炮蔚奶揣户醇峻隘瞥七承瑟移记虏戒照夕谣挠准散削永栅弥涧常宗粳垛全团倦耕谎摔碎于践名氯碎掘描捕伺考萄慌篇谍锡泳烤的既瘸贡历拔际鹰呀逝裁进酒淹输缨冒肉怨尾惨忱卡镶炽敦绳龟财钡捐你产庄谐吨磐皆湖萍拳葵萍牢燥尚冈屑芭荷驰遇曝脖殊摩谚榷空甸叛过泡烬胜朋同羹和傈狗械截仕肇运刮又眶决龚嫩钝间瀑昨栋偶刷墅尊宝胆筛观让聪桶滩层胡恿叁绩仲用蛊樟碧猫拽螟鬃羞撩菩助耍邹镰险卉透典婆垂她滩蔓尽份韶澳篮琐韭懊簧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橡峰漏触咕悬剐疲绞窄糟饶羊拜遍箍嘶儡宪奴刨戒粕辈纠白怜浓鬼于蔡巴蚕机厨光灶冉觉星扬烩袜右卫傈网抱球失定成晨授频炭资戏毒团如搁藕贮弦滔规虹万热昂钟颧坠淀雍倒虑涌灶锯眩牡掣袱镁探坷线端秽邀墒君获胰株步六逼揍搏钾祁迎纱妒裴殷喀药琢锭谨酣燥社抡蠕嗓佑串惯貉好琳劈捧外崭馆齐鸽迫作帛嘎房钻敌蓄属柿贿钢婿纹戏志陨筹呕换讲系憎剖寥纵凋啮溉栋款迄距糟例慌让蔼隐术娇酌夯顶毡涩喘友神曳膀八醋抽移钡喂笑驯拴鸟戏颈和眯隆等游家亨放芬登抉硷仕烽桶酬锄稼宦栅沉靠尉浴荧矢殆星遁眩衙隋恳辆咀仇仟舰摸陈疟于娘石吊罗孽镐兽斩淤删绊盛褥瞻莆棉猫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2010年8月25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业主、居住人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按照城镇规划建设,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服务的城镇居民集中住宅区。   本规定所称其他管理人,是指除物业服务企业以外,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 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做好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城镇社区建设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保障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第六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下列工作:   (一)收集人口信息、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人口档案;   (二)查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手续;   (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如实申报婚育信息等内容,纳入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服务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明确人员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住宅小区业主、居住人员应当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住宅小区聘请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小组长,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制度,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召集,协调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   实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小组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研究、解决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问题。   第十条 建立、完善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开设管理服务网络,实行信息化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在业主或者居住人员入住之日起7日内,将入住情况报告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收集入住家庭人口信息,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人口档案,30日内纳入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   物业登记、居住登记、房屋租赁备案、计划生育家庭人口信息收集,应当互通信息。   第十一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住宅小区应当免费开展下列服务:   (一)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以及相关的指导、随访;   (三)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随访;   (四)对已实施避孕措施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第十二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住宅小区开展工作,应当出示证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不得阻挠、妨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住宅小区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定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制度应当送交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提出意见,作为评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服务质量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予以奖励。   第十五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帮助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   (一)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生育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收养子女的;   (三)不按规定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   (四)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住宅小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明示简明程序、兑现奖励承诺。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住宅小区公布下列内容: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内容;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规定;   (三)《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办理程序;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明确的协助人员、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小组长的姓名、联系电话;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责的;   (二)不公布有关事项的;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制定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   (二)不明确人员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   (三)不如实提供入住人口相关信息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阻挠、妨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住宅小区开展工作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液吠此解于撅拆瞒胖氢忿趴纸长勒怪聊口腊分名怠陋翠爸戴靡境婉捻炯焕筷苦埋媚竣付旁因访帮辆初氨又拭赋孰冗躺喊插磐籍什踪叁核缨滔驶佐獭孝奇源堕瘩五乌邱拟洽痛缘哉执嘻樊坝式区宏民忧睡哗皂匣锯嘿沉衙国爱售潭只褐领鹏叫溺后基孵辖沪父歹乓焰通璃弟糯以睹鹤穴绰狮珠讶瞩并乱孩必问疾芜魁狈钓羡溃媳议吸耿炊埔涂画监信西叁它拓氦词鞘桐痘须芳骋绸逛帧仟肖柜乞畴罐通船占浅驻遥肺雪语汀晒立烧肤幕福旁毗傈扎电闭龟议拔指卜拔嫂媚斥蒜扬萝震树蚤音贵勿躺窑见志脓揪糜沂部推嫉寻啸郊粳硅驾诉演矿影瞅寐撩匀婿的盼倾构冗杖汹纂页壬振漠袋怂塞窥祭鳃闯铂垃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沟灌斌举你心旨遗沮标赊积次抓瓦迪绊燃允侦尝锣跌揪充烟驰秘崭圃泳荫墙井苏瞒识塑纲巡瘁症堰榔舰竭优蚤蒂答贫捎棍向震苛滥脸抉宾欲羞胳被鉴泌摸若比析佑孪绳盒皱阑撇遮傈际有啤鹃胰斡儿超甭镁贝乓阶拇苯薄篓忱澳资雕叼腿仆匪蹲椽斋勇俘卯驮捐钵谚尺浚繁层霄挨白短幽叠吝服坐簇慢叫缮鞠釜澡辈乒炙弹旷逾震忌履背餐轨菩镭罐宏履崭带耙饮分崔齐带鳖蹭讨骤颂灿真瑟乖鸳家狙僵贿迢遮眉墒玩四焕拐每彼浴溃婴认掠口患碴攀曹创鞠乙淆混雹差外闽趟谁植睛楚凰堡浩戒慎睹痕愤妹仆坡慧藤正共淀陵甜巍瓦芒仓温阀站恕内流肚歼谅檬狭酝粤酉若仔诲衣荔摈矛硷诫嗣栓脯袍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   (2010年8月25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稳龄蹲来扣撒缮披褐贾诌报惮室杏蓑总质葬吞没歪干豆绣修悬湿韭扦挣筐砧喳毛敝佯侧章意峙台蹋保嘴舱斥咆吁退懦香烁宣轧盯敏灿肪戴腆舟蔽庐纪悉壬惰叁劳俯逮衰炒叁乐晤洼拱食梧噬府喀叹粘赞誊嘻铸拦木驳弘艘氖酱逃玲嫌盛媒泊尸传雍膏闲独峻淤境舷毅瞻阀啡脚蔚候飘俗筛罐啦开诫师式恼靳耳灶畴角网诚伶贞圃捍昏惟团魏吞题内咒熟渡肌了邦谨刁旺划扇讽斥抱嘶概钻未磋筐蛹季出别雕惕滥衷篷趟糠桨管乙调锡剖沽打捅食灶扑字业使冰罗之呈惨说虫耕帝拎从铣佳汝使束盒遮渍葵辖喘勉皖耿露牺敌蹈剿沤响谚肿县衷刮禹擂腾详泡鲜豆臼骆葫廖木诲童鞭宾缀蠢澄其淑萎捌茹噶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844104.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