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加点字-重点短语-默写考点等教学文案.doc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加点字-重点短语-默写考点等教学文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加点字-重点短语-默写考点等教学文案.doc(2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鱼我所欲也原文 翻译 加点字 重点短语 默写考点等精品文档 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i)苟(gu)得也;死亦我所恶(w),所恶(w)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患者何不为(w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患而有不为(w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
2、dn)食(sh),一豆羹(gng),得之则生,弗(f)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i)宫室之美,妻妾(qi)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我欤(y)?乡(xing)为(wi)身死而不受,今为(wi)宫室之美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之奉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i)所识穷乏(f)者得(d)我而为(w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i)失其本心。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
3、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
4、。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
5、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
6、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
7、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
8、,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一词多义 1而 呼尔而与之。修饰
9、“与”,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向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代词 它
10、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代词, 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这里表假设 13.凡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凡是;只要是通假字 1
1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5.“辟”通“避”。躲避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特殊句式 1判断句 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
12、略句 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段落分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原文 翻译 点字 重点 短语 默写 考点 教学 文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