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docx
《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docx(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以虚假的理由开具普通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虚开普通发票罪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比较普遍,造成的财政损失很大,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了打击虚开普通发票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一、开具虚假普通发票超过5万元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之一是开具虚假普通发票超过5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或个人开具的虚假普通发票总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就属于虚开普通发票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标准对打击虚开普通发票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强化了对涉嫌虚开普通发票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打击力度。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企业
2、或个人通过出售、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我国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者多次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这个标准通常比虚开普通发票罪的标准更高,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往往承载着更高金额的交易和税款。三、虚开普通发票与其他罪行同案处理除了上述立案标准外,虚开普通发票罪还可能与其他罪行同案处理。比如,虚开普通发票罪与税务违法行为同案处理,或者与电信、证券、金融等领域的其他犯罪行为同案处理,由此构成了一个更强大的打击虚开普通发票罪的机制。总之,虚开普通发票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税收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加强了对虚开普通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有着重要的意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虚开 普通发票 立案 标准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