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说课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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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二一四年二月目 录一、总则 .1二、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2三、常规监测与预警机制3四、赤潮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4五、后期处理 .8六、保障措施.9七、附录.10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赤潮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提高赤潮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
2、编制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省管辖海域内赤潮监视监测、预警报、应急处置等应急响应工作。大型藻类灾害性暴发(如绿潮)的应急响应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赤潮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根据赤潮灾害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海域内赤潮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其它
3、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赤潮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3、预防为主,防应结合。坚持赤潮灾害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应急相结合;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提高赤潮灾害预警报能力;积极开展赤潮科研工作,提高应急技术保障水平;强化应急响应培训和演练,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赤潮灾害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响应、有效控制。 4、快速反应,团结协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建立健全赤潮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二、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一)应急组
4、织体系 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赤潮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厅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赤潮灾害应急工作。省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资源环境保护处。 2、省厅领导小组组长:厅长 副组长:分管资源环境保护、渔业、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防灾减灾和应急指挥中心的副厅长。 成 员:资源环境保护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防灾减灾处、渔业处、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分管领导,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省海洋预报台负责人。 3、组织机构职责(1) 省厅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赤潮应急预案的实施;启动和结束突发性赤潮
5、应急预案。(2)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制定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建议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并组织实施; 及时向省厅领导小组报告赤潮灾害发展趋势,组织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赤潮应急监测工作; 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赤潮灾害信息,与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系; 组织编写赤潮灾害评估报告并报省厅领导小组; 指导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编制或修订地方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向相关单位通报关闭海水浴场和海上活动场所。(3)省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资源环境保护处:承担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赤潮灾害发生后的新闻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争取、落
6、实海洋与渔业系统防范赤潮灾害的能力建设和灾后渔业生产,负责落实省级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经费和救助资金。防灾减灾处:赤潮灾害的预测分析,协同渔业处做好减灾工作。渔业处:负责指导开展各类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全省渔业生产受灾情况,负责指导灾后渔业恢复生产工作。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负责做好赤潮期间赤潮海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含有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起捕上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协助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各项赤潮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赤潮发生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统计全省海洋与渔业防御赤潮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家
7、、东海区海洋局和省委、省政府报送赤潮应对情况。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协助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含有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养殖海区的监管。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参与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向沿海养殖户发送赤潮灾害预警和信息。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对赤潮灾害开展跟踪监测和报告,及时将赤潮监测信息报告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积极配合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通报发送工作。 省海洋预报台:负责对赤潮发生条件的预测分析,发布赤潮预测信息,为政府部门和渔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轻损失提供指导。三、常规监测与预警机制(一) 常规监视监测各级海洋与渔业行
8、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海洋环境及赤潮灾害监视监测与预警预报网络体系,组织开展管辖海域海洋环境以及赤潮灾害的常规监视监测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应急需求,在海水增养殖区等重点海域设立赤潮监控区,开展重点监视监测,及时掌握赤潮发生动态,获取赤潮监测、预警及防治基础数据和信息,要对监视监测工作开展监督管理,保证监视监测质量。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动员、发挥社会各界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全方位、覆盖广的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络。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向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赤潮灾害信息。(二) 预测预警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赤潮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所获得的监测信息进行分
9、析评价,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出赤潮灾害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管辖海域内赤潮高发海域,以及受赤潮影响较大的渔业资源利用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旅游度假区、海洋保护区等海域开展赤潮灾害区划,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做好赤潮灾害防范工作。四、赤潮灾害应急响应程序(一)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结束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赤潮灾害的级别向省厅领导小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程序启动后,省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当赤潮灾害影响消失后,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省厅领导小组建议结束应急响应行动
10、。(二)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级别按照赤潮灾害等级标准,明确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条件及相应机构的职责,建立赤潮灾害三级应急响应程序。1、一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在我省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省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赤潮面积超过800平方公里,或有毒赤潮灾害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 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死亡案例。(2)处置程序省厅领导小组应报告省政府,省领导亲自赴现场指挥调度;省厅领导小组应组织对赤潮灾害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赤潮发生区水文、气象、理化和生物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省厅领导小组应密切跟踪赤潮灾害发展趋势,监督和协调应急程序的实施;
11、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赤潮灾害应急监测、预警与卫生防疫工作,控制赤潮灾害区域的渔业生产活动,关闭采贝场和禁止赤潮区域及邻近海域的含有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流通销售;组织赤潮生物物种及其毒素的鉴定和检测; 组织和监督赤潮毒素患者的救治; 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按照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评估赤潮灾害导致的人体健康、环境和社会经济的损失。2、二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在我省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海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省厅领导小组研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程序,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也启
12、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赤潮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或有毒赤潮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 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严重不适案例10个以上。(2)处置程序 省厅领导应亲赴现场指挥调度,组织对赤潮灾害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赤潮发生区水文、气象、理化和生物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组织赤潮生物物种及其毒素的鉴定和检测; 省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关闭采贝场和禁止赤潮区域及邻近海域的含有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流通销售; 开展医学调查,对因赤潮毒素中毒的人员开展救治; 评估赤潮灾害导致的人体健康、环境和社会经济的损失;3、三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在我省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海域出现下列
13、情况之一,由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平潭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100平方公里以下的赤潮或5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毒赤潮; 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灾害海水,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10个以下。(2)处置程序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开展赤潮灾害应急监测,各级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密切关注赤潮发生区水文、气象、理化和生物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组织赤潮生物物种及其毒素的鉴定和检测; 及时救治因赤潮毒素中毒的人员; 调查和评估赤潮灾害导致的渔业及水产养殖业损失。(三)应急响应措施赤潮灾害发生期间,在省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赤潮灾害监视
14、监测和分析预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关赤潮减灾防灾措施。赤潮灾害结束后,及时开展灾害评估工作。(1) 监视监测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接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响应指令后,紧急出动监测船,迅速开展赤潮灾害应急监测。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见附表2。(2) 分析预测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对赤潮灾害发生区域及相关的海洋环境要素进行分析、会商,对赤潮灾害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作出预测,并将结果报送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内容包括: 赤潮灾害发生海区、面积、赤潮种类、海区气象、海况等,初步预测赤潮灾害发展趋势; 评估赤潮灾害是否对生态敏感区如渔业资源利用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旅游度假区、海洋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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