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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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水镇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有效实施,根据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2011年版))、沿河县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目的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机构,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将绩效考核与经费补助紧密结合,充分调动项目实施机构开展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支付范围1.建立城乡居民健
2、康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8.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1.卫生监督协管;1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3.结核病患者管理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维护。三、经费来源及用途来源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40元以上,由上级财政全额拨付,用于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补助。四、部门职责(一)卫生院在县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黑
3、水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实施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三项工作。具体负责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制订、技术指导、培训、资料收集报送、督促检查、绩效考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签约服务工作。(二)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上报、保管等工作;接受卫生院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督导、绩效考核。五、经费支付规范及标准(一)镇卫生院1.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建档预约,2元/人;(主归村医)(2)建档费,12元/人;(谁建归谁)(3)工本费,2元/人;(主归村医)(4)档
4、案管理,0.5元/人;(主归村医)(5)电子健康档案录入,1元/人;(谁录归谁)2.健康教育(1)健康教育资料制作:包括健康教育材料的开发、制作和印刷,按乡镇数计,2500元/年。(2)健康资料发放:在乡镇卫生院候诊区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按乡镇卫生院数计,500元/年。(3)健康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主题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健康主题日包括: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预防接种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世界母婴喂养周等,每年至少开展9次宣传,500元/次。(4)健康专栏更新:健康专栏
5、内容设计、制作、橱窗维护等,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更新12期,200元/期。(5)健康教育讲座: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一年12次,240元/次(含组织费用、专家费用、内容准备、健教物品等费用)。3.预防接种(1)基础免疫疫苗接种: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5元/针次。(主归村医)(2)冷链系统管理:包括冷链管理、疫苗管理、疫苗相关疾病监测,按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数计,20000元/年。(3)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包括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监测等,按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数计,10000元/年(委托县疾控中心购买,经费按照1:1比例承担)。(
6、4)查验接种证:包括接种证查验、管理,按乡镇卫生院数计,3000元/年。(5)预防接种工本费:包括预防接种各类表、卡、册,按乡镇卫生院数计,960元/年(表、卡、册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4.06岁儿童健康管理(1)新生儿访视:包括新生儿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等,20元/人。(谁访归谁)(2)03岁儿童健康管理(不含血常规检测):包括03岁儿童访视、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等,15元/次。(谁做归谁)(3)03岁儿童健康管理(含血常规检测):包括03岁儿童访视、听力筛查、口腔保健、血常规检测等,30元/次。(谁做归谁,检验费归卫生院)(4)4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7、、血常规检测、视力筛查、健康指导、口腔保健等,35元/次。(谁做归谁,检验费归卫生院)(5)儿童健康管理监测:包括儿童健康管理质量监测,按乡镇卫生院数计,5000元/年(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购买,经费按照1:1比例承担)。(6)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录入:将儿童保健手册、随访表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1元/次。(谁录入归谁)(7)信息收集与分析:1.5元/次。(谁录入归谁)(8)工本费:包括儿童保健手册、随访表、卡、册及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2元/人(表、卡、册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印制)。5.孕产妇健康管理(1)孕早期健康管理(首次):包括孕妇首次随访、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血红蛋白检测
8、、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检查等,100元/人。(谁做归谁,检验费归卫生院)(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妇在第1620周、21-24周各开展一次健康状况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等,30元/次。(谁做归谁,检验费归卫生院)(3)孕晚期健康管理:孕妇在第28-36周、3740周开展各开展一次健康状况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等,20元/次。(谁做归谁)(4)产后访视:包括产褥期健康管理、母乳喂养指导等,20元/人。(谁做归谁)(5)产后42天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母乳喂养和健康教育指导等,15
9、元/人。(谁做归谁)(6)孕产妇健康管理监测: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监测,按乡镇卫生院数计,5000元/年(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购买,经费按照1:1比例承担)。(7)信息收集与分析:1.5元/次。(谁做归谁)(8)工本费:包括孕产妇保健手册、随访表、卡、册及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2元/人(表、卡、册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印制)。6.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健康管理:包括自我保健、伤害预防、自救等保健指导、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等,5元/人。(谁做归谁)(2)健康体检: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等实验室检查,120元/人。(谁做归谁,检验费归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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