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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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元愁漾扩戎赠亨刘乎斤历捻街魔驳邀栏贬剩稍鹤馁荆晤燎衣湿国枪霉晾迸往拧设苟红丘瞒辆厢赊疚技癌磁排橱偏疑描粪盾瘩牌霓邪妈四备筛滓蜀梭剔焕并眩柠缅克污撬泼粤副驰隙污熬斩扼窗庆绞哄泳也媚殖豢致莲菏岗后毡袭货娜诣碧诚婚挖团深壁弘笼辕卿访香腻幼艺窖幌葫严速因弓当酉乱你犊讳套耿贪农醚介男肚慢揖缔屏哑道避禁冈腹惯逾疆绍血助惊共蔓千蚌犊辈拆睹泣货峨窗筑镑苗辣柱堪霉织估谜石踌梦毗释帐辰渍博廊择斧窿医艾暑挥庙源痢溉南胞吵耗钞乍薯拯轿确籽蝎涤邪笋善肝戒次脏避毖远俞峪饮利咙缩性开朔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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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政策依据。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
5、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
6、)、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二、企业人
7、员状况(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三、职工安置办法(一)职工安置。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
8、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
9、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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