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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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参考下列材料办理: 一、按照合同解除的方式不同,可分为: 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该种解除方式一般不规定条件,只要解除合同的合意在内容、形式、程序上合法即可。2单方解除: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过错性解除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
2、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
3、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取得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拖过试用期后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简称严重违纪)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称为“企业内部法”,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职工行为的准则。
4、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全具备法定有效要件。这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 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降低风险,达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者,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首先,企业内部
5、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第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法律法规不可能也无法详细作规定,因为各行各业各用人单位的情况均不同,所以完全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按照第38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依据该条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解除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80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
6、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受刑罚处罚的程度。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单位必须
7、能拿出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规章制度,以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相应制度,且程度严重,两点缺一不可。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劳动教养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被劳动教养处罚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既然是一种行政处罚,说明追究的是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
8、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 建议用人单位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尽快做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劳动者。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我国劳动者普遍只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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