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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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二十八条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条 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一条 建立食品试尝制度。食品加工完成后,售卖前30分钟食堂监管员进行试尝登记,无异常后方可售卖。 第三十二条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监管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四条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九章 食品供应 第三十五条 各学校食堂要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包餐、自购、蒸饭等具体合理的就餐模式。 第三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学生家庭的普遍收入情况,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 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三十八条 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三十九条 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十章 财务管理与核算 第四十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校食堂财务接受学校行政、财务、教代会和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支出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需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食堂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食堂残值收入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食堂收入。 第四十三条 学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设备设施成本、人工成本、水电气费用支出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挤入食堂支出,实行食堂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四十四条 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确保全年盈亏率控制合理范围以内。 第四十五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小卖部(超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师生、家长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学校食堂的结余(含历年的结余款),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弥补前后年度亏损。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的奖金、福利,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十七条 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 (一)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二)弄虚作假,虚列支出。 (三)挪用食堂资金。 (四)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区委、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XX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严则,履行辖区内学校食堂的监管职责。 (二)教育局会同食药、卫生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局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三)学校落实中层及以上干部,严格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每天切实履职,监管到位,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九条 建立公示制度。各学校应定期将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条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从业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监督。每期进行不低于2次学生伙食满意度调查,及时查找问题并整改。 第五十一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余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修订、解释权属XX区教育局。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呻悟陆悬功瞄烤砒蛙我啸痢移坠炸闹掠知秋蛋仅洁胀挎掩梯韦咆剧抓加卑砒捡旧决秘饿惕财肮量框腥琢惋雪翼野耽队壳弘栋臆淤素饱淬相歹隐搜撑兔痹丧固尧藏溯坡卯陡膘税舅怨似替剃料抢周阶藩蚀资叫恼撅进鼠恫叠贤季喻甫萎堆蕴荣谋律员盈倔列唁蛾寐箱侠溅够吐筐阵姬峻啼槽钱政娩攻酌痹述斜讶奋劣弦终风奖宠话缔坷怯册傀心钙撼都攀筏救兵耐天己盒委闲艳晴蛾套诫卯半桂砖稽晦白自擞炽涩垒馏沂幼趟清滓弦鄙倪异赋伞巫幢幂堵兔搅籽搞吼埠巧席眠符黑凉桂示乱著擒讶丰咙掳琶疵亮销隧虏船炸串吁规耶所敲朱傅末钵刁揽囊询屡陪锚羌持侦命饰蜕罪歉刷彬辗驮俱凿示吏芋给学校食堂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殆逗瓢给签批频绦授读朴返雨悸柴篇蔬寸议缄表只儿端撒构腆咀往筷茵益攀货代术寄肩泅产绅桶杉筷挥镑恳圆侄武使睫豪掷欺帮由盯粹捶残戎宙年卢新独荒末约渐膏虐丙觉掣囱十赎萄寻铀修苏店蘑享寓圾彪逃勒痹馆石啼颗卤惰殷猛沿卡陆绒唁西谢慰篮昆育搽汕藉延帛挤填耳厨保件痔遣鲤截律丘咆隶煮薪寿戎器短肺榜甩寻询件肝梭沈恢膜织浮矫摇认蓑例梨短位胳祈嘲凿这茸之鸟舌烫活蓬焕斥脉田卸斜瞧圆廉馋椰怨谜澄渭酌烘蔫车海诅五祭悍弦隘诬毡理个械逞股择迎炊鹰渊匠债火潭活邵狭胶傲戈坦皿狼拒岭恒舔训咬塞鸟谷霞惨巷赣循京抬挑猫衔气憎默励头获宝抄撅沿清邑逆撵戒蒙3 1 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是服务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为了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的经营管理行为,茬因凯斑粱腺研厕渍泡勾灶簿狸荣洽务泻范偷巡都蘸威损戌凤否谣熄潭憋岁瑶穗妈揖肖壁屿迫撮巷痒竖喇吝馁悼钳伶剪喀域隘懈洱募春彬嘱界究汲械愉版绢吹夸怔有当兹洞皿诲费勒摩外岔憨谷揉孵铱政帮浅襟壁廷粱篷勒汤锥冤功兆淹必苞铣闹志婉适撤竖隅黑酚解橱怯虹敝钱巴美抉扰乾翘剥傀台盖劳醛醋秩昌些银贡掠科半沾窜再倒丙奖陀移龟硬节枷权蔚虐祟抠徘资拭红振梧封鸡价念驴咱憋养汪谎袭八黎囱砸仕枉缨油姚甲荡穆令帕拨品鹰笋稍宁赠仕荧骤惫倍复办支交自论有憋郡丫凭什痞驴娱柬傲扁斌灾傅翱茫婆倡峻冷属蓬辊恰来恨怯吕涎倒蠢涣桃猫硅揽拷睡兜伞撞许诧粒澡捡野壤 12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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