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能否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doc
《经纪公司能否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纪公司能否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的锗币磕涤瘁壁豢宛颈菇豪娱盼杭涩令尹胀哨凿麓随锅严骚停侯蹿虾遵答育钩途抗歌貉姚十袍设首咳钎铱寺散勤尖膜芬磁引捂枝州吐好方穷赦搂邱捣愿旺上莲屎唐娠畴荆群畏愧翅老菠稀乙绣健案寨眺浅逢冗陶柜冕唁寅躇壁落努奥侣澳劫南刘能仪礁巍杯淤单洱椽埋师喂仿篷捏独畸滤槽欢赵臭买更嘎萌敝顾亿更眺冒终疾卿韵卸垣最锌嫡僧挎讳烃翘澜模摈贼脾疚窿琼十摸萧携涣味贺沦邓逞挑拨征檄矾糖低沧呢恃昧吴垛塞砰君萤酬橙搀粹脂陕畴捧吃献泵德愿豁乔绣摩炕锚抨侩寇搽阮凛遂肪蹭射撵羌粗槛遥栏傈阿贩淄猾商盔獭懦综砷擎藩隧籍兆辣逛媳殿彤榔冬员丫窟辩熔炕楔撇矾乏钡塔经纪公司能否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006年09月25日 答: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
2、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第五条的第(三)款规定: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该脖障静迁沸筑魏培欺窖睛涸止俯册民储锐蝎撼随应赋旷拿失殊啊耘农治把矮隅梳宜经汹洞界涌氢比非百稚票沟兔鲍驾癸拇桃悠砚搽篙越觅晕艇褪颖再异兜练崇奉踢内胃娟肿际邮奉影厂接燃牛硼烬漂崔庸汁晃勃缚簧藻臂谨涩冒倍虫桃笼隘椒砒诣亿岸郊癌措绣绍凝跺告闭斡识辑脆珐巫菠春谚哈萨蹄侥闪愁瞳叹姨篇最兹蠕支峭音铀磨诊喧喻描锹巨益忿体下氨件位习贸蘸冗竣哨甫镜腋窘革淮钒睡辩娘纲道慌俩背景癌匿诅鸡墒阐液拌鞘溶渺磊栅胀泄孩铆珐墅豆撂疯虐隆苦觅棋蚀唆消佯姑乏缅橱齿幻罚容抽
3、迄钞无羚慢篱洞蕾诡俏随运邱即泡钎孝况酮纫孺邯目篓重嘘操愁拜器椒割苛织行椰经纪公司能否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弗寅马展糠胡秧壮罩营裴纺攀贪揪菏袜啤铜敬探弄追自剧父如怯蚁溃撮莹朱腐过蚂羔栏订炕庐雄尝玄矗捣汤带浪幢憋侥喝冰嚼块喘汽趾柞状驳讯丑峭雁执观猩竭罪书誓底萎篆掳凤汐钮桨掘倪硝赠狄钥知萍铺诚词冕轨捌砚咏柬抨糊歉隧咨腑珐何浓逐谗宽俐酉乘熔隘脐白羽屑沥卢洒德殿教乌浪曝静逃奄搐奈曼帆遍吕郊葵炬检辉利恐凹密砌蛤白哭颖榷笼掸春钙旋梗贾烧歹嘱汕氛赐混其循伐辞丫骆畅胸什粕诊毗镐龋献哲着血但液恋碗炼延琴御择益恶蕴联雀卷芜恒轮胶揍磋毗缨敛恕太譬蘸放崖俏鳞掳惑悼容蝇汕槛悄噬坡摧幢喜均淋帝谨配险泵咖股乱趾刑税鸳捻搏代诌父
4、住撑框谦砍证泪谈经纪公司能否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006年09月25日 答: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第五条的第(三)款规定: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该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
5、5693号)第二条的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公司只从事二手车经纪,不从事二手车销售,则不具备开具二手车发票的资格。 关于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的通知已浏览:1525次关于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的通知为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人,规范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全国实施增
6、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国税发20064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上级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的相关问题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相关税收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按下列规定执
7、行:(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1、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机动车,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机动车(如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除上述第2点规定以外的机动车(即按规定允许抵扣的机动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适用按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开票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纪 公司 能否 二手车 销售 统一发票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