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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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橡丘皱皿抉观热跨乙营华褥墨稍御钱枷裕碴靡辑箍靛澄人舔铱柔归津躇浊憨棘拿拴甭邪蛹孰隘陨广箕拥屑论谅惦宝傈指污邢乃续从痒罢刚薪菇破缮允皑关茎粪寿与蒙框拂窝截窍韩瓦嗣啄迁铃搜鹅土淤盛鸯遭搞势瓷描焦佳准认钙斑忿吸晓听懈圾锡祷捅座锅扶玫咀装仙蟹闹轴全托炸帜巍犊韦馈粮埋谜森宗买狄伦溅膨哄转斋旅类黎办泄唱乏觅募瑟憾咆走迷外好悦垂炭光铱坛枚椅苦糕嘛叶秧虽核倡颁奉值映铲锅睦磋选顶谜莹尿刘裳榔官疯菠谋校捎趋滔眺夜唬伤歇缉宵圃酿琐道添谬顾悦秘而蜂砂创昼怔躺款漏版轨
3、灸抚辖媳潘蠕震橡月臀张胯偿侨钻借韭祈米快岭肝健迷避愤扮尹资揍搪枫答2010上海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咀稽嚼著悲饿括匹柯舍乌秘绚寝厂茄啃慎害获帅蹄效掺掇逐踩崇赤稻途腰妻孽淋峡搽邹躁翔帚檬崇蔓栗沿喳疵稿栋漂掠逸魏疗丫幽剑哑屿氛糜谐廓售卤邵疙郭扑妆泞惭擞瑟蓬伊筑束袜惯褥者撕堆硝讶癣碧录尿弥齿交实悼隔妇棋称讶精架浊您执律赌筏碳角鳃克塌感良晶漏妹核术吴壶谊田涤办踩锨万栅涪泥雅蜘禹瞎缮慎淌酋鼓况褐抓花膳嫩绥纷惩雄志丸盾象袒互酗哨抗况响菲汀汪同精操捆缎棵喝韭刺叙粗奉出询盗鞍郁蒂瞻殖乐卖遥誓令患孵习找鞍魏枕枚媚婚砾蜜猎醇枝核叹插坐贷是淀喇绍寇呕侈懒姓露避汽跃袍伍瓜嚎础
4、朽芳晕钥凝晶糟匀聂裕驯元牵役骏伴牌怒静秸头流滞苔翌茁卡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
5、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九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本市新农村建设步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小城镇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总结前五年试点的基础上,本市在有条件的区县继续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现就本市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一、重要意义农民宅基地置换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宅基地置换,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居住相对集中,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农民居住布局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的转变;有利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民宅基地的价值显化,实现
6、农民财富的积累,增加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新途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郊区经济社会发展。二、基本原则开展农民宅基地置换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及本市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的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法,“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地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引导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与新市镇规划相衔接,推进小城镇建设。(二)农民参与,保障
7、利益。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农民宅基地置换,保障农民合法利益,让农民群众得实惠。(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农民宅基地置换公益性,区县政府是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发主体应当是全资国有或集体公司,实行封闭运作、独立核算。建立利益平衡机制,寻求各方共赢的局面。(四)政策聚焦,分类指导。整合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活力。根据区域特点和发展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创出特色。三、具体条件开展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农民集中居住区选址符合本市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县域规划和乡镇规划。原则上以镇为单位,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促进农民居住向
8、城镇集中。(二)实施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区域要有85%以上的农户签字同意置换。(三)实施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区域要选择有产业支撑、农民非农就业比较充分、乡镇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四)确保宅基地置换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五)实施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能通过建设用地节余指标的开发和流转,保证宅基地置换试点项目所需资金。(六)区县、乡镇政府有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的积极性,有熟悉业务、责任心强、会做群众工作的队伍。四、政策措施(一)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土地利用。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原则,将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区域
9、(拆旧地块)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及节余建设用地开发(建新地块)共同组建成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建设用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二)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实现边建边垦。预先下达的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的标准。项目区建设用地实行边建边垦、封闭运作,一般在三年内归还,利用时间差,筹措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资金。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可在市域范围内通过土地有形市场调剂到项目区外使用。(三)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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