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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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 王景升 1-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讲解 2-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具体指: 2006年财政部以35号和36号文件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1 两种办法的出台主要基于: 一方面,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另一方面,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存在一些问题; 再次,国有资产管理局原来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5-1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6-2(一)国有资产的界定 7-3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受捐赠、凭借国家权力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具体包括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国家依法拥有的土地、森林、河流、矿藏等资源性资产。 8-1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 国 有 资 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 国有资源投入生产经营的部分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土地、森林资产 河流、矿藏资产 9-2(国有资本) 10-1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11-2(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12-1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2.行政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2000)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13-13.部门规章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9)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14-14.地方法规 《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7) 《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2007) 《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7) 1-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理解和分析 2-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两个《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十章五十六条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共七条内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共四条内容; 第三章 资产配置 ,共六条内容; 第四章 资产使用 ,共九条内容; 第五章 资产处置,共九条内容; 第六章 资产评估,共四条内容; 第七章 产权纠纷调处,共三条内容; 第八章 资产统计报告,共五条内容;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共三条内容; 第十章 附则,共六条内容。 3-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九章六十条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共五条内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共五条内容;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共十三条内容; 第四章 资产处置,共六条内容; 第五章 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共八条内容; 第六章 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共七条内容; 第七章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共三条内容;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共七条内容; 第九章 附则,共六条内容。 4-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5-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6-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拟购置资产: (1)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 (2)购置的品目、数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3)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8-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对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资产,同级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9-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采取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10-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暂行办法》的主要功能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明确了资产管理原则 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了资产配置程序 强化了资产使用管理 加强了资产处置管理 完善了资产收入管理 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和经营使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以及处置国有资产获得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1-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行政单位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但不包括:行政单位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队等特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2-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 (一)对两个《暂行办法》的总体认识 《事业单位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创办的企业;境外事业单位;中央事业单位;部队、武警等特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3-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4-2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界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15-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界定 16-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内容 1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18-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19-2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20-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4.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行政单位管理) 21-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22-2(4)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6)对本级行政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4.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事业单位管理) 23-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3)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4.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事业单位管理) 24-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4)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6)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8)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5.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25-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5.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26-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4)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5)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6)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6.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2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6.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28-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4)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共享、共用; (5)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6)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7)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7.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29-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7.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30-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4)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6)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 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31-1(三)资产配置管理 32-2国有资产配置的原则 资产配置的具体规定 配置资产的报批程序 资产配置的其他规定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3)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4)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1. 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33-1(三)资产配置管理 资产配置的具体规定 配置资产的报批程序 资产配置的其他规定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1. 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34-1(三)资产配置管理 配置资产的报批程序 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5-2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单位资产状况对行政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 36-3经同级财 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1. 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37-1(三)资产配置管理 资产配置的其他规定 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 38-2行政单 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39-3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 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40-1(三)资产配置管理 41-2国有资产配置的条件 资产配置的具体规定 配置资产的报批程序 资产配置的其他规定 (1)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2)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3)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42-12. 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三)资产配置管理 资产配置的具体规定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43-1(三)资产配置管理 配置资产的报批程序 44-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3)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事业单位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 2. 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 45-1(三)资产配置管理 资产配置的其他规定 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申请项目经费的,有关部门在下达经费前,应当将所涉及的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事业单位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 行政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46-1(四)资产使用管理 资产使用的基本规定 资产使用的特殊规定 47-2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行政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 行政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48-1(四)资产使用管理 资产使用的基本规定 资产使用的特殊规定 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 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 行政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49-1(四)资产使用管理 资产使用的基本规定 资产使用的特殊规定 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行政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2. 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50-1(四)资产使用管理 51-2国有资产使用的方式 国有资产使用的制度 国有资产经营的规定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2. 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52-1(四)资产使用管理 国有资产使用的制度 国有资产经营的规定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2. 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53-1(四)资产使用管理 国有资产经营的规定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4-2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2. 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 55-1(四)资产使用管理 国有资产经营的规定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行为的风险控制。 56-2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31. 资产处置方式 2-2(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4-4行政单位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 5-5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6-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7-22. 资产处置范围 (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8-3(1)闲置资产;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9-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0-23. 资产处置审批 (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11-3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12-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 资产处置审批 (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13-2事业单位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4-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5-24. 资产处置原则 (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16-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1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4. 资产处置原则 (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18-2行政单位资产的出售与置换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19-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0-25. 资产处置收入管理 (五)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转移及核销) 21-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4-31. 产权登记的基本含义 23-2(六)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管理 25-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26-5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 2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28-22. 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六)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管理 29-3(1)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 (2)单位性质、主管部门; (3)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实物资产额及其使用状况、对外投资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30-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1-23. 产权登记的具体规定 (六)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管理 32-3(1)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2)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3)因依法撤销或者整体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33-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5-31. 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行政单位) 34-2(七)资产评估管理 36-4(1)行政单位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 (2)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 (3)依照国家规定 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3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38-21. 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事业单位) (七)资产评估管理 39-3 (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清算; (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40-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41-22. 资产评估管理的规定 (七)资产评估管理 42-3(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3)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43-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44-23. 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 (七)资产评估管理 45-3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1)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级政府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2)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整体、部分改制为企业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5)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6)同级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46-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48-31. 行政单位的管理规定 47-2(八)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49-4(1)行政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出报告。 (2) 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3) 财政部门与行政单位应当对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监督资产使用的有效性。 (4)财政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进行审核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5)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50-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51-22. 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 (八)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52-3(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53-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55-31. 国有资产监督的主体 54-2(九)国有资产监督 56-4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主体: (1)财政部门 (2)行政单位 57-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1. 国有资产监督的主体 (九)国有资产监督 58-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主体: (1)财政部门 (2)事业主管部门 (3)事业单位 59-1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析 60-22. 国有资产监督的方式 (九)国有资产监督 61-3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 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62-1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63-2(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三)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的管理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考评与监督机制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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