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doc
《非正常户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正常户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doc(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非正常户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背景: 放大 字体 缩小 在税务管理工作中,非正常户管理一直是税收征管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未经认定的非正常户存在,不按期申报纳税,会直接导致申报率降低,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质量。不按期验销发票,不办理注销手续,逃避纳税义务,而且携带空白发票,为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破坏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加强非正常户管理非常重要,同时,在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税收执法风险,下面对非正常户管理中如何防范风险谈一些看法。一、非正常户
2、在税收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纳税款的依法追征。” 为进一步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021号)中对非正常户管理又做了补充规定。其中规
3、定:“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对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从上述条款看出,在非正常户管理中,从非正常户认定前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期改正、实地核查、强制执行措施等前置条件到认定后宣布税务登记失效、应纳税款的依法追征、注销税务登记证件等后续管理,都是必经环节,都有法定程序,都缺一
4、不可。但在实际非正常户管理往往环节不到位、程序不合法,忽视了其中的执法风险。 二、非正常户管理中的税收执法风险 (一)非正常户认定前置条件中存在的执法风险 1、责令限期改正环节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即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申报和缴纳义务。但在实际管理中存在以下执法环节不到位、程序不合法的问题: 一是未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仅电话催报催缴,月末已将逾期未申报户直接转入下一实地检查环节;二是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方式不妥、期限有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税务文书送达一般为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
5、可采用邮寄送达或委托送达,这三种送达方式前提是可以基本确定受送达人能够签收或接收到,而留置送达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当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采用公告送达。一般情况下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前往往查无下落,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税务事项通知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都无法实现送达,但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而责令限期改正期限最长期限应不超过15日。据此,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从公告送达到责令其限期改正期限,至少应是45日后,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主管税务机关才可派员进行实地核
6、查,转入下一环节。但在实际管理中文书送达没有采取适当的送达方式,当文书无法送达时只在送达回证上随意填写“电话联系不上”“查无下落”等等字样,完全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送达的税务文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2、实地检查和强制执行措施环节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逾期未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第021号公告中对非正常户管理又做了补充规定:“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
7、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因此,实地检查和强制执行措施是认定非正常户的必经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认定资料看,大都仅有未经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外,没有任何检查记录,对有欠税的,也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也没有相关证据资料证明,就转入制定非正常户认定书环节,所以说,在实地检查和强制执行措施环节中存在环节不到位,程序不合法,相关资料不完备、不规范。 (二)非正常户认定后续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总局2011年第021号公告中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
8、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纳税款的依法追征”,“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但在实际管理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开展非正常户公告;二是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未宣布税务登记失效;三是出于提高申报率,提升征管质量等因素考虑,税务机关不按规定期限、条件,随意注销非正常户,结果导致应征税款没有追征,应征未征,而且当非正常户恢复经营时,税务登记已被税务机关注销,引起征纳双方法律纠纷。 (三)非正常户管
9、理的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竞争激烈,企业破产、兼并、分立活动大量增加,个体经营由于其经营的灵活性、随意性,造成税务登记的动态管理变动较大,主管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后续实地核查与登记信息比对,对其生产经营了解掌握等管理措施难以完全到位。 二是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全方位纳税服务还做得不够,未能及时全面地告知纳税人相关注意事项,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等税务事项缺乏了解,部分纳税人不能按时办理涉税事项,成为被动性非正常户。 三是税收管理员对非正常户管理的税收政策理解偏差,出现税收管理不到位,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法风险。 四是部分税务人员主观上存在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认为非
10、正常户税源少,投入税收成本大,而且非正常户被认定前的逾期未申报,会影响本部门申报率和征管质量,因此简化执法程序,随意认定或注销非正常户,缺乏风险防控意识。 三、非正常户管理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一)责令限期改正环节。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在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告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申报和缴纳义务。 (二)实地检查环节。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三十日后视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十五日后,被责令限期改正的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主管税务税机关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派税收管理员对其履行申报和缴纳义务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出具核查结
11、果。 (三)强制执行措施环节。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对其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出具相关证据资料证明。 (四)非正常户公告环节。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正常 管理 税收 执法 风险 防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