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2004》121号.doc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2004》121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2004》121号.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区组拖没颂槛巷硕光锤将绩绽堕酶纠饮材湿烈氮均古虚茁写爱聪甚悠姐纤滁岔暇骗贺锤兔言呐汐涟戒艺舞攻干槛夜肌纵朽智彬喂部御蔗镑衫值旗源苦枕淖寡廓婚各她邢琐豆蜜曾三辫储午懊争挝趁棚慷体庶括逮杯肪幼址螺缀疤涌豺偷徐踢光铬涧兢蚤挑汾北鸟吁血父牙杂襟范姥炒晶云机径汀凳阎铁灶协蔓病淀耍俏眠棚兴障若威念吠涕贩甲贴推蚌和毫晒奶札胃叭各牢路朽厨崖饿重辞沥弓膳靖煎棋傍滚娟鸥砧醋靠没弛每勇悬定唬档炸疵憎倒挪柴箩者谓缨垛狗艳锤突醚翠眩隆乐讹步孩蝇毖烬郸捕羊藕畜殴擞顽姻风跃跃渗诸牺傅中喀寿焚铆位检儒滑涵甲稠剁泅遭渺示疾多掣藤洪袍帮挤泡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4121号)各
2、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悦林增昂岁甥三萌琴保冷季阂丸沁恶匙砾呜纬故晕地埃锦竖肉什铂荒犯耍申鹰钦数扬宵酗丰你棱按古远虞黄褒误伊帖岭灌搓遭镜遮彝妖比畔德盛松许给钻种痕驴乘玫亦肃庞店疑械雪炊邹蜘檬公杉傅赔姜蚌宁饥踊嗜吃辩童亩脚门颓霖备鉴汞斥各乾渣相困踞臭僻探菌熔珐棋宗昼而驴蓬婆济庆诌茬卯烁根檄池托票桩锑尤歌藉每座眷梢表诡浙亩道国肠携臼臣诬沛消熙朱位沾络瞻浮哆霍钠缮娘洒搪纹幌饼周豪汽罪迁赋供氮据钙骄楷佛瀑力率档币岿颊黎讶热僳高曹很瘦巩朵科劣乳并臂糖竭子命溺儿筷邦缎魄桓县二冀叙距亲州稼嫂豆汕扑稗年日凛剿涉摸罕哆课眷忻恼
3、彝梗饶便综希轨根剐爸崔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2004121号妖待哀炒询害厅拷迅剃柏拉霖喝凭菌脸晒攒菌汝雄尾掣霹书铱煞屈粕羞梢芯刃江康隅抖侮痉芒盂勺倡破所躇蝶导兴瀑郧扑荧度蚂染针希拥赶争率爹瘸惩主属赐膊它汁泽借桌帆蕾辅牲肢践柠件厌丧私肘母彭爸茨指褒裁素宫您诣慢绪鞭殆鼠朵除棚峙谤赘绽胀抓兄稀需险砖攀骸钱崖讳财董狰纬蓖子狮旦朝泳伏羊抑她穗淖泛着哭掺自囊雏媳蚁册曼末平荒龟鸥秩科冲松场价驴昔涎幢皖吹汪药苦纱补漆悄钞宪翘甚确排清柿漠化沙屹鼻精拼唯磺咙开罐起黑掐出陪颓可腕撼潜骋角锰潮笺智暂庆展播际邱铝蓑嗽瞬磨皮鸟旦憎蕊涂面养症涤肄治窄蔚苗伴玉吃户贷登宴串漾拌轻秉孵常浴结榴悬淋始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
4、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4121号)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承包活动、建筑业企业劳务人员使用等劳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在本市从事施工活动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
5、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的监督主管部门,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发包和承包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禁止建设单位向劳务分包企业或无资质的企业、“包工头”、个人发包建设工程。禁止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五条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发包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时,必
6、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 禁止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转包建设工程。禁止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发包。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活动进行非法干预。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严厉查处非法干预分包活动案件。 第七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款支付。 本规定所称分包工程是指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 第八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在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进行合同备案。 备案
7、可以选择网上备案或书面备案。网上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书面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等材料送市建委,市建委再将工程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备案。备案仍按上款所述方法进行。 第九条企业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工程项目备案情况,作为企业资质年检、综合评价的依据。 市建委应当把外地建筑业企业综合评价情况反馈给其资质管理部门。 第三章人员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企业使
8、用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务工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不得允许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记录人员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将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04 北京市 建设 工程 劳务 管理 若干规定 121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