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处罚依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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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依据违法情形处罚幅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
2、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较大事故及以上的处30万元罚款工程监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依据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1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或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3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3、,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5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6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7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8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9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10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4、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11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12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1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14在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15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16未按照民用
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17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18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19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20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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