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豫财办〔2011〕6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财政、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中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各级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经济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财政管理活动。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 凡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投资评审业务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设立的投资评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财政部门职责: (一)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二)负责协调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职责: (一)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工作; (二)对评审结论中涉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内容,签署书面反馈意见; (三)根据财政部门评审结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和整改。 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一)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财政部门出具投资评审结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逾期不签署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三)根据财政部门评审结论,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 评审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 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三)政府采取各种形式融资投资建设项目; (四)其它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 第八条 财政投资评审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竣工结(决)算、统筹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以及纳入部门预算和年度预算追加的基建、修缮、大中型仪器设备购置等性质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 (四)工程建设支付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有关情况审核; (九)其他。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 (一)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财政部门应当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二)政府投资项目凡涉及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需要追加投资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当在变更前,在报送审批部门的同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查: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报送财政部门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支付建设资金; (二)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有“工程价款结算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的相关条款。 第十一条 统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和年度预算追加的基本建设支出评审: (一)统筹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发改部门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后,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按照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拨付建设资金; (二)预算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房屋修缮以及大中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应当报经财政部门评审。 第十二条 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审查: (一)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应当预留10%-30%竣工结算尾款,待项目竣工结算评审批复后进行拨付;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门审批,作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依据。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在实施规定评审程序以后,出具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主要内容有项目概述、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增减情况、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是调整项目预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审批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时,要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不得向被评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对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市、县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2001〕36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 财政 投资评审 管理 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1月31日印发 - 8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 财政厅 关于 印发 财政 投资 评审 管理办法 通知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