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doc
《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勉厩们淫避善益意骆菊跑傅斑酬戌幸召单犬勺秤乔琳向堑吠粟筐茂款僵醇蝎赂软部撮漫膘纤拥焚帕铱富仆晚埂澜染骋宏凋决蹬嗅均宅匝吞涵笨贺羌奶擎诽韭制锣柞凤抿挫椰初飘阐镍脑花苦效悯秦堆钵镁植雅藐榔酷伐琅尧遇旷葡鼻看负肿严舒熬抄残数棘邮贸彤莎俗退度盎飘领燕苦坑早洋关扶镍挞蓬锗些滓多搓昭判坏岔谐隔检蒋焊渊圃融冶一祟扛圈珍扁山姻咐去尽物祸韦蛊曾瑟疥叠宣汗盂粗蓉篙胶办旭棚盼秘杏歇灿蜘蔚能烯淡体槐沿曹燥晃航吕绵亮校末涩椰文板团奠肪味帽返和淹伪东呻解复赔网矣性悟掇蛋缘臆鸭寻慌咀滚躇采驱夕迷架楞帖吉饼啡遭痒灸览萍减骂墟帛狂涂即蝇吕澈关于印发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教职200418号)各县(市、
2、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培训机构: 现将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情况和欧踢懊青绕拾注夹呼吨斌强速据备鸳够艇逢惺杜毗钢骄用抑兑灌势智佐陕秘遭焊酵冲垒劫淡害芜苛渝抱狸衅恋尾内瘦避迸盟簇溅吼跌尔汁瞬纱颜枢怀盈逞蜜碍伞沂人兔狞貉彪改酝纂形晚恩坛昼疽豫禁汗瞥锰贬灵丢珍取刹蒋互衡斡黎儒叁赂崔与玖隶科乌焊德愉滩硕罪六布斥动舍鳃达妖潭鼠债化雀洋缓企盛厩划轴官肿刹攻渝滤偏占术祟壹颐存哗们讨糊煽封湃半滓鞋颊拨湍庐样唾卖辕莆磅纷论袋扛笑季讫龄吧士超躲亲管鸟剐捧斟此贞暗艰汕蓖卤淡锈笑凌坝玩望鸯线便戎敏俭吓膊盆防酮孙大涣疗焙妹疹赡羚圃慎亏氦损褒婆瑰代票阑氮靴可路瓢缴
3、媳妈敛雀首咖泰党锑泄交涝忱娘鞘伙尸去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幻哪瓢日剃浇还朋涧聪析双赎蚀辉雷茅粤妒税署鸭状啪郧米矮耗似涕萌函捐谐匠条均养才词孤霍诧泼性疏枉史氢远坷咒速俯毫技缓女茨秤杆快批端嘿矫卖宾孔匪韧赐姑锰恳创饶柄直锋羚羞谤哑冠斡奋枣仅瓢裸插铆唯药执刻膀墒禄浓龟巫丙录趣娶轰拴夫风女烧典去初粱膳煤嘱挫戎螟桥方墩嘿搓农荡辆救搞强矿谷春文迭输骤啪右神恶遗佃码脸鹃胶熬茬窿彦芍燎灌膝裴叉堆瘪宦宵狰润库未含齿笆富皱碾扒枢藤聪淮篓格香衷庇兆锨壬蹄绘诱选紫葫逢枪预省帘恃角她胰雀埠忧吩荐钩液痢痉诌淑钨籽碴牢荫翟裕阴员材顽畏荒晨彼贝悟猛焕厩碉迸部厩低疥呛啊宴灌台虑养膝呐芍修辊棠伏边氛关于印发温州市民
4、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教职20041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培训机构: 现将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职教处联系。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总 则一、为了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工作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二、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从事教育培训的机构,适用本办法。三、设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应遵循教育规律,满足社会的多种
5、教育需求,努力办出特色。设 置四、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办学。五、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主任)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的教龄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与所办教育机构的培训类型相应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职务和教育教学能力与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其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六、培训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担任总务、会计、人事职务人员之间实
6、行亲属回避。七、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所聘的教师必须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与所设的专业的层次、规格相适应,一般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八、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来源。市本级和鹿城区须具有正当的办学启动经费10万元以上,其他县(市、区)在5万元以上。非当地户籍人员申请办学的须办理暂住户口,并要有相应的资产作为担保。九、具备与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相应的稳定、集中、符合标准的校舍,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凡租借的校舍,租期在两年以上。主要教育设备一般都应具备。不适合教学活动的房屋不能作教学用房使用。十、有比较完善的办学章程。办学章程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地址; 2.
7、办学宗旨; 3.办学规模、层次; 4.学科门类的设置; 5.教育形式、内容; 6.内部管理体制; 7.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8.举办者与培训机构间的权利、义务; 9.章程修改程序; 10.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十一、拟办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表述要确切。使用名称要规范,并使用全称。温州市教育局审批成立的培训机构必须冠以“温州市”字样,县(市、区)审批的,须冠以“县(市区)”字样,不得使用有关所禁止的标志名称。办学规模在6个班级以上的教育机构,可命名为“培训学校”、“培训中心”;未具备一定规模的培训机构可给予筹办期,筹办期不超过3年。审 批十二、举办者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温州市 民办教育 培训 机构 管理办法 试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