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邮市场管理办法.doc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邮市场管理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邮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集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集邮票品经营活动、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对集邮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集邮市场是指以集邮票品为交易对象的市场;集邮票品经营,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集邮票品的批销、零售、拍卖等活动,以及集邮品的制作活动;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有多个集邮票品经营者入场
2、设点,独立、公开地进行集邮票品交易的固定场所。第三条集邮票品包括邮资凭证和集邮品。邮资凭证包括邮票、邮资符志、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集邮品,是指邮资凭证的制成品或者仿印仿制邮票图案的制成品。其它国家或者地区发行的邮资凭证进入我国境内,按照集邮品进行管理。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集邮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集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统称邮政管理部门。第二章经营主体管理第五条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开展集邮票品的制作、销售业务,按照邮票发行监督管
3、理办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票销售网点的分布或者变动情况,包括经营集邮品业务的销售网点的分布或者变动情况其他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集邮票品经营者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二十日内或者工商登记后二十日内到当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办理集邮票品经营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备案登记表;(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固定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五)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在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内经营集邮票品业务的,由市场开办者统一办理备案手续。第七条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集邮
4、票品经营者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备案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八条集邮票品经营者停止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应当自停止经营二十日前告知原备案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九条举办展销会从事集邮票品展销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在展销活动举办十五日前,持参加展销单位目录、展销场地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条举办集邮票品拍卖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拍卖活动举行十五日前,持有关拍卖集邮票品的目录,到当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一条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依法取得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第十二条申请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
5、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三)有适合集邮票品交易的固定经营场所,并且符合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对设立市场的要求;(四)具备识别邮资凭证真伪的人员和设备;(五)有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申请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的,应当向当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三)验资报告;(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固定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六)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联合开办集邮票品集中
6、交易市场的,还应当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第十四条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颁发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第十五条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继续经营的,应当在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
7、申请,换领许可证。第十六条市场开办者名称、市场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七条市场开办者在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发证机关,交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十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加强市场管理,规范集邮票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经营者信誉档案。对于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受处罚或者被投诉等情况,市场开办者应当如实记录,并对严重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公布。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渠道,接受消费者投诉,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集邮票品交易纠纷。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邮
8、政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注销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一)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二)法人资格依法被终止的;(三)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或者自行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的;(四)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终止经营的;(五)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非法转让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第三章经营业务管理第二十一条集邮票品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严禁强买强卖、欺诈等行为。第二十二条制作集邮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邮 市场管理 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