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3日施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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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
2、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
3、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
4、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申报环节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函 4、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资计划(复印件加盖公章) 7、总平面规划图(原件) 8、现场照片 二、申请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
5、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1/2000或1/500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一式两份) 5、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立案资料(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
6、对原件); 3、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5、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7、绘制在1/500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8、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两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以上均一式四份); 9、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四、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 1、申请表(原件)2份 2、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7、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7、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8、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界址套图结果(原件)2份:国土局测绘所 9、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的批复或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建设资金证明(原件) 11、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籍图(原件)4份:(国土局测绘所办理套图业务) 12、坐标点电子文档:根据规划局用地红线图所示坐
8、标点编制 五、消防专业审核:消防局 1、建筑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原件) 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 3、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要点、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报建的建筑设计图纸平、立、剖面图一套及消防说明(原件) 注:届时消防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 六、卫生防疫专业审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表(原件) 2、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报告(原件) 3、规划局审批文件及地形图、建筑红线图、四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设计蓝图(平、立、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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