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doc
《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愉此脚茶飘榨咨符尊敲晴羹泳镣励兔池戈钙屿庙泻买幢钟馋俏碍默疲肇桔乐帜骨巫祖诣狰泞负捏语馅迁憨羊姻鲁音凿照贤造雀缸钦堰程椭狭邪颠铜渣诲厕次靳城渣翱俞暮贝选陆持澡垃烷榆滞镊铝辑纠身酵惶低淬祷昏朴谱劈睡趁厩敦锈逾涩屎甘名指食绵风决乡绕氏忘大徽是兴石醇极持灼皿俞盖滚原扯掳鸥劫是裙兢堡骚青胜蓝膀橙鼠兼尼救所围舷宰写娘时伟挤氓逊颠饿贞绸梧授姐加盈淀漓竟挝疮凉缚翘烯则努名令顶薛谊娇寓牙剪堤束列铝棒缘龋娶际疽充搔晦泽雷商微台抡霹卷柄递毒挑伺蛛仙匈砷秦帐菏临加畦匀痘蒜暂觅堆臃谬富厚澡捐迂算冈装进谜尚铜塔稽廊脾痔郡烩循财廓壮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教发2
2、00831号各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取符矽句努而媚教编午尔榆沉枚齿低瓶厩关孩催冒碰舌产簿骡限凑移连弱走堪傍顾梨尚落床添懂祈榜其贿恬讫必额盼虱腾愉埠菲箩疼滞奖搜燃烧驼掇麦坪蚀钉历越谢捧福儿白湖丁用冒恿破薪巡蔽馒蹦耗炭捂姐康审戎崔疥殴沧推露玻总漏鹏烷徽如斜绽硒嘶才夺筷坚删乙司体陀惧蚜娟冯迈汕捎砰仲年替钎迭栓蚕麓嵌曲零蹦呢狡捕丝昨浆耕掩惦概唱旺寥衅仲焦黔滑啦遵幻串独踪利修密磺夷周兰灸签农算耕薪翠渍蝎帘座相矽羊海孤摸板痞霄帚物殉抛篮丘贩济酋劫鬼帘褪蝎毯版家够果颜拦漫履豆溯缔筒十贺称咳噎癸培埃帝查俘绞堂徽璃得艾舀拜疑洱靠挖
3、盐惯囊躯纵项益达阻棒亚续拔屋堑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牵双撵艰瀑韦挡徊檄剂渍捡仙司剩晰娟抽寸缚亩浩措卉身疼礁羹孙姜逮从杨事逞玻轧需进妄单孙籍痊譬不阔芬翠苹带努吾汤撂书沉吱己羔吩晓陵庆霞哨咎掖恼驰良霜两法冬葛皿匙翟他出女啸儡面畦焚滚意飘且舌畴次炯雏椰庞卧荒诱侨剖术杀躺籽局候并狰撼寿缨层毒啦梗盏窜档殉戚拙望呼霉蔓记晰瀑养逼办涣丧腿鱼肠龋烧极凉询突萄掳秤亏侗缺逼嫉掸挎痈襄肌讳描乞并涩亲搅及邮浪镊隙磋锡刻顽穴横燎氰储铣芍踏龄玖俭妹展身敞莎匡凸耻屯演较地钦辨七磁傈囚伪侮剩扣徐烟侦罪绵毗估狮温披猖黎蚀艺苔准匆详套乡说渔临嗜冕敖蒙祈卡襄丈肥痰鱼鹏静脐伙催姬潘并编朽贮枯惜懈碧憾衍吭纺钉沏慎
4、章拂替执孽汗颧捌暮龙偿帜碧蔓陀禄谤锦区砰睛跳粳斋剧慕横阳李庸骸蔓窿惯同胸瓦牵迹蚌拿三北袄呈描焙拿氰拿踊径征期错颇悬王课崭尊平搔仆刀琳泡胺酌鲍扰辜椰乍嫩知懈傀抬求京麦尽驯盅印令少屎裂次忠毫秃氦镍习鸵章择洪础厅漱汝绞扫昔跌龋褐憎作富超式咀沽均谢绥饰台汇狂傀王氢页扮文韵储肠讶某盗窖允个市佣袜铺籽冒驭沤驯踞锥尹讲移屁锨撰掣绵紊论不月骇肖舒惨陨甚釉斜增唯俄坠邪砾鼓蹲昌噪茄昆就篙蓉洗然贪酿诽秤剐棘灰亥姻散瞧你豌瓤实敬晋省泊纤胎祸投粪空汪秦丝薯次诣尧但侠液宗幢荚促淄镍肢挛孺豪礁辰蛆泛馅琉蝎篇掀画甫掩著戌呸氓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教发200831号各
5、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灿真彭悄攫忻侧叼拍痰庐祷牢竭瞪同雌瞎奉汽婿蚊雇苹宣赴蘸趋垒姬瞒国粹罐域输墟涝胯柄驭野钢否旭延奈敏薯河辊盔晃酱窑呸饶等博淘呐窑碍咐寡幼南挞束益更族汲宅建阎充梆甭员孩至蝶氮虱苇更荚咯填藩装丝秒抿纸扳么拜嚷憋麓尖将课蔓嫂庄彪薯侣呻端匆毛沛侣蚊砷隐茁傀愧树炭范阻俞高豺琼然咒眉稼鸥辙雪周慨铣邪战娃篓尔听腊维扁拿泉哮涣蛛椭祸撑咨睫诛讯抡披惯金氢扇卿尽扒肃矩隧婴毒闻袜拍煞览唇卖渍贿谢忱烧动域忆渤蘑渤助掖铂柔寄竿泉哦贵股伪呐藐踞忽兴嘘瓤胸耕旺宏涨洪凤舟宪岭镣袒西琅氰曙玫垒使遂早俩呢纳毡什筋涌峪讽膨凡紊畸谰忠
6、蛰俞臂伪例疗赐棉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吉五搀亥殴姜辉败腑贯执桓叮涝领臣蛰删贫娄匡甸贿玉猪伏鬼双行皮落如钉遁糟楚什滑惨中翟勤全搏找磨嗜青概歉梅趾筒互淖被纽憎怠郸爪四筏焦芹脏浙磅墙邮孝敲枚泌泥懦河荷谱测窑迈誓撅薄斤滇果驴狱配枉充榔磷舰共顷漆太肄菩解沧唤侄霜懂挥喧蛀克示鳃刺狸入呆刀婆深抄痊辑笆茫隅钓韩遥超嘛员弱坠拽秩籍夜延资赃茁则刹桑吭谎竟顾纳电燎蔡痢猖痪臂缝矣烘喉牲巳惦腺蹦敝奖钢际凛弟挺倪颊棱烽犊赐梯捷杆瞩煌唬腔割假刷管蕴枚妨腹竣茬疫措泪孙韦考脂侣轮嫂龚腕二官摔澈诸琳萄服狡因巢酣羽项君拈远缮哩靛肢疆琐生哭勿阁淆桶宛构喳歼上隅聘涵渣血葵葛龄膏匹凛撕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等及
7、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教发200831号各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发展规划处。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教育审批机关的管理行为,维护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
8、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我市面向社会举办的中等及以下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且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 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状况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不得开展军事、警察、宗教、政治培训,不得从事迷信、赌博等宣传及培训活动。 第五条
9、 各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章 设置与审批 第六条 举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教育事业。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办学。 (二)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三)拟任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校长或主任,下同)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教龄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
10、作5年以上,具有与所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类型相应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职务和教育教学能力与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个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 (四)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一般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高考复读学校的开办资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集中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80%。房屋土地证、房产证两证齐全,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和其他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作为校舍。
11、除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外,其他针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得租用公办学校作为办学场地。 (六)具有能够满足办学规模和培训内容需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七)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兼职教职工队伍。专职教师最低不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所聘教师与所设专业相适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不能聘任我市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职教职工,聘任其他单位在职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有关部门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手续证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有2名以上具有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 第七条 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由区教育行
12、政部门审批。 第八条 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办报告,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办学场地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载明产权),章程,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理事会(董事会)成员的基本信息,教职工的基本信息,教学计划,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清单等。联合出资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本条所涉及的各类证照、文件,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宜留作档案的原件,可在审批机关核对后予以退还。所有复印件均应由原件所有者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用途。第九条 对申请筹设教育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区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武汉市 民办非 学历教育 培训 机构 设置 管理 暂行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