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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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欧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源于欧美大型跨国公司的实践,当前,许多公司都已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公司,都是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核心制度。无论是内部法律风险管理还是外部法律风险管理,均是围绕总法律顾问制度展开的。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使欧美国家企业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全面深入,也给企业带来了长期的价值。(1)欧洲国家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欧洲的大型企业,如法国汤姆逊多媒体公司、欧洲航空航天防务集团等都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其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组织模式主要有集中模式、分散模式和混合模式三种。所谓集
2、中模式是指企业实行集中化的法律服务,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事务工作;我国目前在央企推行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就是借鉴了这一模式。分散模式则是指企业在每一个业务领域都有专门法律顾问,直接对分管业务的领导负责,而不是由总法律顾问协调,采用此种模式的是法国石化行业的 TECNIP 公司;混合模式是指企业既设有总法律顾问、又在各个分支部门配备专业法律顾问,专业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合规性审查。欧洲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存在三种模式,主要是考虑哪一种模式更加满足业务需求,更好的使法律工作与经营管理相互渗透,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2)美国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安然、世通、施乐等一批企业巨擘出现的财务丑闻,在全球资
3、本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些企业的造假行为不仅欺骗了投资者,同时,也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序,给全球经济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总法律顾问在美国企业的地位开始受到重视,其作为董事会主要成员或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做法开始受到推崇。美国大公司无一例外的都设有总法律顾问,由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公司的法律事务。总法律顾问既对公司首席执行官负责,也对董事会负责,一般都列席公司董事会。总法律顾问与企业高层管理部门的其他人员协同工作,共同制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战略计划,并根据高层管理部门的安排监督实施。美国公司法律事务主要有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模式。集中管理,是在总部设立一个总法律事务部门,下属
4、公司的法律顾问由总部直接派驻;分散管理,除了在总部设立法律部门,在子公司和分公司也设立独立的法务部门。2、 我国当前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与实践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是随着国外大型公司的实践而发展和完善起来的,21世纪前后,安然,世通都商业巨头丑闻的爆发以及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出台,更推动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践的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我国还是近几年的事情,法律风险一词在我国出现也不过只有十年的时间。在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在中央企业试点先行发展起来的。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2005 年 3 月,国资委举办首届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在论坛上,
5、路伟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其历时三个月调查完成的中国 100 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应该说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是研究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第一家单位,也是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市场的开拓者。路伟国际的法律风险报告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2006 年 6 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逐步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其中就包含了法律风险管理。标志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机制已经上升到中央企业的战略高度。2006 年 11 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2007 年1 月 19 日,全国工商联亦发布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尝试在民营企中
6、推行法律风险管理。2008 年 6 月 28 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自 2009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鼓励非上市的大型公司执行。该规范合理借鉴了 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内控框架包括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2008 年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标,进一步明确当前企业法制工作要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同时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从 2008 年起都要按照国资委印发的模板,提交年度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报告企业风险管理的情况。因此,法律风险管理已成央企和
7、省属企业的必需服务。2010 年 4 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国资委的大力推动及支持下,中央企业率先开展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试点工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武钢集团、中粮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一大批中央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并开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是国内较早开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探索的中央企业,中移动从 2004 年开始着手法律风险理论的研究,到 2008 年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广泛、系统规范、特色鲜明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企业内外产生了较大影
8、响。在央企开展试点的同时,学术界及实务界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讨论坛也召开了。具有代表性的,如已经举办了四次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 2007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2 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在上海举办了“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高层研讨会”,2010 年 1 月 3 日,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与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联合组织的“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标准测评研讨会”。台湾在2009 年成立了由前政府官员,学者,律师及企业家组成的“中华全国法律风险管理协会”,其宗旨就是宣传法律风险理念,推广法律风险预测功能,实践风险识别、风险反应、风险控制等策略,增加预防风险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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