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政府手续管理内容2014.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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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四、项目政府手续管理办法前期策划及工程准备阶段(48项)(一) 、项目建议书按新的投资体制改革相关政策,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主要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向发改委申报的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以着手成立相关项目法人。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再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由于行政审批机关习惯沿袭老的审批模式,有时还要求项目方编写项目建议书。外资项目,目前主要采用核准方式,项目方委托有资格的机构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就可。1. 工作内容报审项目建议书并取得批复文件。2申报备用文件2.1立项申请文件;2.
2、2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2.3市或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政府授权建设的证明文件。3对应政府部门3.1市或区发改委(经济适用房项目需在市建委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3.2自受理之日起20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落实申报项目建议书所需材料明细。4.2配合单位4.2.1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初步方案、规模、落实资金来源,为咨询公司提供附属资料,与规划管理部门沟通项目初步建设方案的可行性;4.2.2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
3、审批;4.2.3设计单位:编制初步项目建设方案;4.2.4规划局:初步审核通过项目建设方案总平图。5交付成果关于*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二) 、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1. 工作内容确定项目选址位置,向规划局申请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2.申报备用文件2.1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2建设项目申请报告;2.3拟用地范围现势地形图;2.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2.5授权委托书
4、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2.6立项批复文件3.对应政府部门3.1市或各区县规划局负责审核及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听证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地籍管理部门确定拟建用地范围的可行性。4.2配合单位4.2.1建设单位:帮助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提出建议;4.2.2设计单位:初步确定建设规模及位置。5.交付成果5.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2选址意见通知书;5.3选址图。(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本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实行核准制
5、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下达指令性投资计划。1工作内容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确定的建设项目办理项目核准通知书和项目核准代码。2申报备用文件2.1选址意见书;2.2项目申请报告;2.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审批意见;2.4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需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报告。3对应政府部门3.1市或区发改委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发项目核准通知书、项目核准代码;3.2核准项目最长时限为自受理项目申请后个工作日。因故不能作出决定的,由核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个工作日。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落实办理核准项目所需材料明细。4.2配合单位4.2
6、.1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4.2.2建设单位:落实环保、用地、选址等相关手续;4.2.3发改委:对申请单位提供咨询服务。5交付成果项目核准通知书、项目核准代码。(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之外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以外,均实行备案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下达指令性投资计划。1工作内容按照属地原则向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并取得批复文件。2申报备用文件2.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2.2产品方案和主要工艺技术;2.3
7、总投资和资金来源;2.4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证明材料;2.5项目简介;2.6房地产项目还须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7天津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3对应政府部门3.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2对一般投资项目原则上当天完成备案手续,最长时限不超过天。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确定拟建项目是否为备案项目,落实报备案所需资料明细4.2配合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进行决策5交付成果关于准予*项目备案的决定、天津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
8、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1工作内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建设用地面积。2申报备用文件2.1选址意见书;2.2经审定的修详规或总平面图;2.3现势地形图、拟建用地范围图、核定用地条件图、核定用地图、地界坐标图;2.4项目立项文件;2.5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2.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3对应政府部门3.1各区县规划局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3.2审批时限6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
9、任人管理公司:收集申报资料,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2配合单位建设单位:取得或购买现势地形图、拟建用地范围图、核定用地条件图、核定用地图、地界坐标图等资料。5交付成果5.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5.3现势地形图、核定用地条件图、核定用地图、地界坐标图(规划局盖章)。(六)、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是房地产业的基础合同。国有土地要成为商业开发的土地,需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得有权进行开发建设。而且,土地的用途是在批准用地时一并确定的,土地使用者只能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1工作内容 竞买人竞得土
10、地的,持与出让人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2申报备用文件2.1挂牌取得的土地提交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及挂牌文件的相关附件:2.2拍卖取得的土地提交拍卖地块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文件的相关附件:2.3投标取得的土地提交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的相关附件。3对应政府部门3.1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准备相关资料并签署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2配合人管理公司:配合建设单位准备资料。5交付成果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七)、地籍调查报告核实宗地的权属、确认宗地界线、查明宗地面积、用途、等级等,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
11、属证书提供依据。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1工作内容进行土地地籍调查,确定土地及周边土地权属单位和地类情况。2申报备用文件2.1地籍调查申请书;2.2组织机构代码证;2.3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证明书;2.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5地籍调查指界委托书;2.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7地籍调查现场查勘记录表;2.8地籍调查合同2份;2.9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11地籍测绘资料,其中包括地籍图CAD电子版及纸质版,shape格式数据,界址表,面积对比表,宗地草图,宗地
12、面积计算表;2.12地籍调查测绘委托单(未进行地籍测绘);2.13测绘监管(规国局需对测绘地籍资料进行审核);2.14核定用地纸质文件复印件及电子版(供前证);2.15划拨勘测定界技术报告2份(土地征转);2.16批次图(土地征转)。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纸质文件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3对应政府部门:3.1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并批复;3.2各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对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进行上图、监管,如涉及土地征转需开具批次图的打印申请;3.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征转涉及):打印批次图;3.4地籍调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受理之日起30日,或根据双方约
13、定。以地籍调查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限为准。4配合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收集申报资料,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4.2配合单位4.2.1建设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签订地籍调查合同、四至坐标指界人等;4.2.2地籍调查资料整理单位:进行对报审资料的整理、组卷;4.2.3委托的地籍调查测绘单位:出具地籍测绘成果;4.2.4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征转涉及):配合建设单位和各区县规国局进行土地收储、整理,并核算土地整理费用。5交付成果:地籍调查成果报告。(八)、建设用地预审报告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
14、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1工作内容收集资料报送行政审批单位审核,取得建设用地预审业务审查意见单。2申报备用文件2.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2.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2.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2.7线性工程提供
15、1:50000-1:100000路线图;其他用地提供1:2000或1:10000地形图(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2.8核定用地图80shp和90CAD电子版;2.9地籍调查成果及地类查询成果。注:所有纸质文件扫描成电子文件,单个电子文件尽量不超过1M,最大单个文件不超过10M。3对应政府部门3.1各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并批复;3.2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现暂定为2个工作日。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收集申报资料,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4.2配合单位:建设单位:签订地类查询合同。5交付成果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16、九)、土地使用证供前证(划拨土地需办理此手续)根据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办法,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在进行土地划拨前,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土地整理实施单位的申请,核发供前证。整理后的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将土地出让金中的土地整理成本按规定返还土地整理实施单位。整理后的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由用地单位负责向土地整理实施单位支付土地整理成本。1工作内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供前证)。2申报备用文件2.1土地登记申请书;2.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2.3土地登记委托书;2.4测绘成果表;2.5划拨土地:选址意见书、核定用地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通知单,土地划拨前办理土地登记通知书,如原土地
17、为集体土地需提供征转批文及勘测用地报告;2.6出让土地:核定用地图、规划条件通知书,如原土地为集体土地需提供征转批文及勘测用地报告;2.7申请者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8监管后的地籍资料:包括界址表(本、临宗地盖章并签字)、宗地图、宗地面积计算表、地籍图等;2.9地籍调查报告;2.10原土地使用者注销房、地权利证明或土地储备部门出具的放弃本宗地使用权及同意注销的说明(原件)。注:要件均需提供纸质及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扫描件文件格式为*.Jpg,单个文件不大于1.0M,扫描文件名称对应原件名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验原件。3对应政府部门3.
18、1各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对项目土地登记提供咨询及规范表格: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并批复。3.2自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另行规定。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收集申报资料,报送行政主管部门。4.2配合单位4.2.1建设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4.2.2原土地使用权人:提供注销房、地权利证明或放弃本宗地使用权及同意注销的声明。5交付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在制定某一建设或科研项目之前,对该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技术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
19、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写的书面报告。1工作内容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批复文件。2申报备用文件2.1环评批复文件;2.2能评批复文件;2.3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2.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2.5土地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2.6配套论证意见;2.7涉及拆迁的提供拆迁补偿方案;2.8建设资本金证明文件。3对应政府部门3.1市发改委(经济适用房项目需在市建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3.2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完成(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管理公司:确定报批所需的附属资料。4.2配合单位4
20、.2.1设计院:提供初步可行的建筑设计方案;4.2.2建设单位:落实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落实土地规划条件;4.2.3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满足报审要求。5交付成果关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十一)、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划拨的土地批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同时下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是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时的必要条件之一。1工作内容办理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2申报备用文件2.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
21、表;2.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和选址意见书;2.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4项目立项文件或可研批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需提供批准的投资计划;2.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单4份;2.6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2.7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份、位置示意图1份、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5份,SHP格式电子版、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或1/500现势地形图2份;2.8划拨宗地范围内涉及原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提供划拨前确定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涉及征用集体土地的,提供征地补偿协议及征地批准相关文件,涉及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
22、用批准文件;2.9划拨宗地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应提供缴费凭证复印件:划拨宗地涉及占用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折免税凭证和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3对应政府部门3.1各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并批复3.2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完成(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4责任人及配合单位4.1责任人建设单位:落实申报所需各项政府手续及各项税费的缴纳情况。4.2配合单位4.2.1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建设单位提供各项咨询服务;4.2.2管理公司: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所需的建设手续。5交付成果5.1建设用地批准书;5.2国有土地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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