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心得稿【3篇文】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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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心得稿【3篇文】供参考(目 录) 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2380字范文 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240字范文稿 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1770字范文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2380字范文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 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就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国企领导、相关责任人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梳理、
2、归集,将违法情形具体细化为九大项51小项。旨在通过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来促进国企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合规经营、廉洁从业,推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1.条例的适用对象条例的适用对象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三)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
3、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 条例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覆盖了各级各类国有企业。 2.条例中处分的主体条例规定由“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处分。 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国有企业作为任免单位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其内部管理人员。 3.条例中处分的种类条例规定的处分包括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一致。4.条例 规制的行为条
4、例列举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九大项的违法行为,包括不讲政治,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廉洁从业,违反薪酬管理制度、办公超标、公款旅游,违规经商、对外兼职、谋利, 损害管理对象合法权益,违规经营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它严重不良后果,国有金融企业人员违规经营,违规经营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其它情形。重点内容解析如下: (一)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违反。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运作,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 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得违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不得变相由个人或少数人来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二)不廉洁从业。 国有企业
5、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将本企业或关联企业的财产占为己有、为他人谋利、 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等。 (三)违反规定经商、对外兼职、谋利。 条例列举的该情形与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司法相呼应,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不得违规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不得违规在外兼职,不得利用企业内幕信息等谋私利。 (四)违规经营。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得违规不正确履职、进行关联交易、 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交易、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不得违规不办或不如实办理产权登记(如数据),拒不提供信息资料或编制虚假数据信息,不如实向中介机构
6、提供资料或与之串通作假。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得泄密,不得在境外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劳务纠纷,不得违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或农民工工资等。 5.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及救济国有企业应明确相关部门或机构承担调查、处分的具体工作收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由任免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对需要调查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涉嫌违法的由任免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立案书面告知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并向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通报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证据、调查核实(重大违法案件可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提供必要支持;复杂、涉及面广或影响重大的可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处理)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任免单位
7、负责人报告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承办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报任免单位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处分决定(1个月内制作处分决定书并通知被调查人及其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案情复杂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不服决定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做出决定的单位申请复核复核单位一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不服复核决定的,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机关申诉受理申诉机关2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一)刑事责任。 因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故国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如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须承担刑事责任。 (一)党纪处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为中共党
8、员,则还要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约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专门针对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进行了规定,还有相应的纪律处分。其后的违反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又明确了具体的适用方式。 (二)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而监察法第15条第三项所规定的监察对象就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而条例则统一规范了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 (三)监管责任。 因各级国资委作为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故国有企业管理人
9、员如违反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也要被追究相关责任。 (四)民事责任。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违反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等的规定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240字范文稿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 1 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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