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doc
《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06月02日 15时50分 462 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信息产业 “网上商品” “交易市场”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发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工商市200821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网上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省局制定了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申请表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网上市场的举办、管理和交易等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2、利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由举办者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信息等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利用该网上交易平台从事网上商品交易活动的网上交易市场、网上商城等(以下统称网上市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网上市场的交易双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自律,依法开展网上交易,不得利用网上交易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第四条 网上市场举办者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行政许可。举办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应向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市场名称登记。第五条 举办网上市
3、场应具备以下经营条件:(一)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二)具有与网上交易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和交易平台;(三)拥有相应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和网络监管人员等专业人员;(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章程、交易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第六条 网上市场名称登记事项包括:网上市场名称、网上市场举办者、网上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地址、网上市场负责人、市场网址、交易商品种类、营业期限。第七条 网上市场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网上交易市场四部分组成。申请登记的网上市场名称,其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并不得含有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和文字。申请和使用网上市场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4、原则,避免使公众对市场主体或者其关系等产生误认、误解。网上市场名称中的商号,不得与他人的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文字相同或近似,但驰名商标或者浙江省著名商标所有人书面同意的除外;也不得与他人的浙江省知名商号的文字相同或者近似,市场举办者与知名商号所有人有投资关系且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八条 申请网上市场名称登记,应当由市场举办者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二)利用自有营业用房举办的,提交营业用房的产权证明;租用营业用房的,同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三)市场章程和交易规则;(四)市场举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市场经营管理“和“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
5、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五)市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董事会决议)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六)网上市场硬件设施清单和软件系统说明;(七)主要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和网络监管人员等专业人员清单;(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网上市场名称与其中文域名不一致的,应同时提交中文域名注册证明文件。第九条 工商部门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网上市场名称进行登记。市场名称需冠“浙江“的,应报省级登记机关核准。第十条 市场举办者对核准登记的网上市场名称享有专用权。网上市场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市场举办者方可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第十一条
6、 网上市场名称登记事项改变的、名称核准登记之日起满一年未开业、自行歇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自行关闭的,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办理。第十二条 市场举办者可以采取会员制协议、招投标、竞拍等方式出让网上商位的使用权。第十三条 市场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需要设定经营者的入市条件,并对申请入市交易的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和经营资格进行审核,逐步建立安全可信任的网上经营者身份认证机制;(二)建立和完善各项网上交易制度,包括用户注册制度、交易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广告发布审核制度、交易安全保障和数据备份制度、争议解决机制、重大信息披露制度等;
7、(三)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公示各项规章制度、协议和其他重要信息;(四)加强对网上经营者发布的信息和交易行为的日常管理;(五)依法提供信息、交易、结算、仓储、物流配送等各种网上交易配套服务;(六)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协调解决有关争议;(七)确保电子结算安全。市场举办者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运行、维护网上交易平台系统和辅助服务系统,有完善的系统安全、数据备份和故障恢复手段,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高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八)建立并完善网上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进行采集与记录,营造规范、守信的交易氛围。第十四条 市场举办者可以与网上经营
8、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双方应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等办法作出明确约定。第十五条 市场举办者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利用管理特权牟利、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不得进行传销,不得从事期货或变相期货交易。第十六条 市场举办者应在网上交易市场主页上加贴工商部门认证的营业执照网上标识。第十七条 市场举办者应当将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在网上市场名称核准登记后三十日内报名称登记机关备案。市场章程、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文件修改后,应当在修改结束后三十日内重新报送备案。第十八条 市场举办者应当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网上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经营者的准确信息、交易数据备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网上 商品交易 市场管理 暂行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