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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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 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内外广泛关注,对该行动计划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14日,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就中国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和本报记者的专访。记者:请您谈谈中国为什么要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有什么现实意义?王晨: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政府和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
2、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中国政府根据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倡议,决定制定行动计划。这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
3、具体措施,并将这些目标措施落实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这对于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推动现代化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开始走上有计划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它记录了中国政府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前进轨迹、坚定决心和努力方向,必将有力地推动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和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观念,有力地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4、20092010年)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有哪些部门和单位参与了制定工作?王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中国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鉴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制定和落实行动计划需要众多国家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为制定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确保行动计划的权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成员单位共53个,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
5、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6、会、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国务院三峡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人权研究会。为制定好行动计划,还邀请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参与行动计划的起草制定工作。在行动计划起草制定过程中,联席会议机制及其工作机构多次召开会议,就行动计划的内容与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和反复磋商,力求使行动计划既充分体现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要求,又充分考虑到当前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为充分吸收社会各界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我们多次召
7、开会议,邀请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20多个单位派专家学者和代表人士参加,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80多个单位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在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十易其稿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予以公布。可以说,这个行动计划凝聚了国家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与人民的要求的一致性。记者: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主要包括
8、哪些内容?王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扩大民主、加强法制、改善民生、保障人权的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国各个领域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全面系统地制定了20092010年中国在人权领域将实现的目标和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行动计划之中。具体地说,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将
9、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贯穿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二是将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贯穿于政治文明建设之中,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加强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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