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科计发1999338号、浙财行1999135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决定(浙政1999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国办发199947号)的文件精神,鼓励与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增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我省设立了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为规范省创新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 省创新资金用途第二条 省创新资金为
2、省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配套支持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和符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以下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第三章 省创新资金支持对象第三条 申请省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2. 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3.
3、无知识产权纠纷。第四条 承担省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 在本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3. 3.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 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 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第五条
4、省创新资金鼓励并优先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择优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第六条 创新资金不支持以下各类项目和企业:1.不符合国家和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的项目、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2.已经上市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良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第四
5、章 省创新资金支持方式第七条 省创新资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资金活动。第八条 贷款贴息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有贷款或有意向的项目。2.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4. 贷款贴息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第九条 无偿资助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2.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省创新资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实施周
6、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市、地、县(市)等财政给予匹配资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3.对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必要的资金匹配,匹配金额原则上每项不超过国家创新基金资助总额的50。第五章 申请与受理第十条 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实行全年受理,定期审批的办法。第十一条 符合省创新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承担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意见表。经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国家高新
7、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荐,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邮寄给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企业来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第十二条 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内容原则上每两个月初审一次,初审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概况、项目是否符合推荐或资助条件、创新程度、企业法人与项目主要承担人、推荐意见等基本情况。初审不合格的项目,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企业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给推荐单位。初审合格的项目,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推荐单位。第十三条 初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科技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资金 管理办法 试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