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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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浙江省交通厅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和加强省级交通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厅机关及厅管厅属单位,厅管厅属单位本级以下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参照本办法实施。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财务收支预算包括部门收支预算和债务性资金收支预算。(一)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一般预算内拨款或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
2、费、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如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如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等)等资金。不包括中央资金。(二)债务性资金预算收入包括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国债转贷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举借以及其他渠道举借资金。(三)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1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
3、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计划。包括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和发展建设类项目支出。(四)债务性资金支出预算是指用债务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与部门项目支出构成本单位完整的项目支出预算。第四条 预算编制原则(一)综合平衡原则。部门预算收入和债务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由各单位提出预算安排意见,经厅机关职能处室和厅信息中心审核后,由厅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二)突出重点原则。预算安排要围绕中心工作,体现公共服务的需要,要切实保障履行工作职能所必须的经费和重点、急需的项目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安排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确定的
4、项目、连续性的重点工作项目、加强行业管理以及节能、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经费。(三)规范透明原则。预算要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规范编制,资金分配要公开透明。1预算项目的立项依据要可靠、理由要充分,项目经费要按照经济分类的项目和经费标准(或价格)逐项计算。2预算编制要程序化。预算编制方法、程序要规范;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支出审核。3专项资金安排要公开透明。对涉及全省的专项资金补助要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要在交通内网上公开,用于公益事业的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还要在外网公开,接受监督。(四)节约效能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倡导节约型机关
5、建设,对各项支出需求作全面分析;项目支出预算要有绩效目标,加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第二章 预算编制第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早编细编预算。(一)预测和分析本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的可操作性。对预算执行情况差或者绩效目标完成不理想的项目,除特殊原因外,下一年度该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资金,已列入支出预算的资金在下一年度预算中重新安排。(二)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各单位要加强推进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工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将资产的配置、购置、使用、变动、处置等方
6、面管理纳入预算管理轨道,从技术和制度层面上实现对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全面反映单位资产的存量、分布和使用情况,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三)设立项目数据库系统,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各单位要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的管理,分类设立和完善项目数据库系统,对进入数据库的项目,必须事先进行筛选、分类排序和可行性论证。(四)制定分级管理的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体系,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对原有的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职责权限进行分类整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五)厅机关职能处室、厅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与各单位进行
7、沟通,切实履行预算编制审核职能。第六条 收入预算的编制(一)收入预算的编制要保证收入项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单位的所有收入(包括部门预算收入和债务性资金)均应编入收入预算,保证项目收入的完整性;各单位应当依据上年的支出水平、上年的收入数和政策变化等因素,如实测算各项收入,保证收入数额的准确性。 (二)认真分析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成因,准确安排上年结转资金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包括项目支出净结余和项目支出专项结转资金。1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包括项目已完成形成的结余;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中止或撤销形成的结余;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成形成的结余。结余资金重新安
8、排支出项目并纳入预算管理。2项目支出专项结转资金包括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结转的,或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执行形成的结转资金。结余资金经厅审核并转报省财政厅确认后结转使用。(三)债务性资金的举债规模要依据“量力而行、适度负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根据单位现有债务规模和资金缺口情况,在对债务风险和还债能力进行充分分析和认真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第七条 支出预算的编制(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所必须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支出预算的具体科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经济分类科
9、目设置。1厅机关本级和纳入定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按照预算定额标准计算相应的定额预算数,并将定额预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解到各基本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中。2非定额预算编制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人员实际情况,参考单位上年实际支出水平和同类单位支出水平编制。3基本支出预算中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应当同时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需要,分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和债务性资金支出预算。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按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项目库软件中编报,涉及政府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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