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doc
《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doc(2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童列春、商燕萍关键词: 公司经营范围/市场经济/功能转变/准确定位内容提要: 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四重法律关系:公司自身的构建关系,经营者与股东关系,公司与交易第三人关系,以及公司与政府监管关系。经营范围具备四方面的相应的基本功能。现代公司法理论研究中,经营范围的绝对性受到了质疑,但是既有理论缺乏深入研究,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定位不准确。本文分析了经营范围的功能及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认为须改变既有思维定势,对于经营范围的问题不能从某一重本质出发采取单一的选择,应具体区分不同的关系中不同的功能诉求,设计
2、相应的法律措施。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采用相对无效原则;放宽限制,给公司充分的经营自由。公司经营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登记中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新公司法对于经营范围的要求没有改变,但这并不代表现代公司经营范围的定位就是最符合公司要求的,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有关经营范围的强制性要求的修正及经营范围本身的废除问题仍是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学界对于公司经营范围问题缺乏应有的深入研究,对于现代公司立法中的新趋势存在许多误读。本文检讨了公司经营范围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以及在现代公司实践中暴露的局限性,试图对其进行准确定位。一 、公司经营范围存在之合理性基础公司是市场中的存在物,公司制度与市场
3、制度相互适应并互为基础。公司中的经营范围的存在与发展是公司关系与市场关系演变的结果。公司经营范围的性质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演变,反映了人们对公司信任状态的变化,与今天比较起来,经营范围的限制在历史上的意义要重要的多。1经营范围作为人设计的制度性存在,其合理性植根于客观社会关系,在于对公司的发展、市场的稳定所具有的功能,探讨经营范围存废必须从其相关社会关系中的功能诉求加以分析。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四重法律关系:公司自身的构建关系,经营者与股东关系,公司与交易第三人关系,以及公司与政府监管关系。1.公司自身的构建关系中的经营范围公司自身确定与营利功能形成的基础公司通过形成营业体与营业能力发挥营利功能,公
4、司必须借助经营范围确定自身的存在,使经营具有现实性。具体公司的设立都是基于特定意图,公司财产作为组织化财产,都是为特定营业目的而存在的,依据预设的营业机能进行安排,因此公司的目的不能泛化。股东作为投资人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经营范围,实际上是事先对公司财产进行规划,选择了认为可以带来最大收益的项目集中财力经营,以期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特定的经营范围对财产组织设定了特定的要求,特定结构的生产要素组织体形成特定的生产经营机能。例如,以生产轿车为经营范围的公司购置的必然是轿车生产线,招募的工程师必然是汽车设计师,工人的培训围绕轿车生产要求进行,营销渠道在轿车市场中开辟,形成的商业能力是轿车生产经营能力。
5、公司以经营范围规制特定生产要素组织结构、形成特定经营机能,特定经营范围确定特定营业的财产组织与功能状态,整合公司所有资源,形成能够有效地实现投资人目的的公司。在公司自身的构建关系中,经营范围是一种技术性存在,它是公司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种基础至今未受到任何侵蚀。2.经营者与股东关系中的经营范围股东保护与经营者约束的基本手段股东设立公司,首先要求公司制度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经营范围就是股东让渡财产权后应对经营权的保护措施。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股东把钱投入公司,其所有权即让渡给公司。股东原先享有的所有权转变成了诸如公司事务决定权、经营者选任权、利润请求权与分配权等权利。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
6、,聘请有经营能力的人来担任公司经理,致使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因此,委托代理关系成为了公司治理中的基本关系,对于经营者的监控成为公司内部治理中的关键,经营范围是投资者对经营者监控的基本手段。现代公司中,经营权由职业经营者掌握的理由是市场竞争压力下的效率追求,投资者放弃经营权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营成果。公司聘任那些经营能力强的专业经理人才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收益。为了便于公司对财产的运用,股东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公司换取股权;股东的所有权追随着经营权变化为法律上的公司所有之后,股权利益的实现依赖于经营权的成果;经营权行使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股东追求利润的目标实现。但是,经营者也是理性人,有
7、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倾向,且能力强的人更能利用职位和知识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损害公司利益并妨碍股东获得最大利润。这就要求设立一种机制,便于股东约束经营人。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求经营人按照其事先确定的经营项目行事。早期的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是绝对无效的,其中包含了迫使经营人在股东确定的经营范围内按照股东的要求经营公司的意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企业,企业是现代商法中的核心主体和调整对象。2因此,经营者与股东关系中的经营范围作为股东保护与经营者约束的基本手段,仍然具有普遍意义。问题是公司的利润只有通过与第三人的交易才能产生,超
8、越经营范围绝对无效的制度牺牲了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公平。现代公司法对于越权无效原则的修正,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与交易安全;但是,超越经营范围仍然可以作为股东追究经营者责任的法律依据。3.公司与交易第三人关系中的经营范围对交易相对方的保护与限制公司经营范围原本是公司组织关系中的制度,由于第三人是与特定的公司交易,公司经营范围在交易关系领域也具有重要功能。在经营范围之内,公司一般可以提供专业水平的产品和服务,“营业”本身的内在要求使经营范围成为一种品质保证,经营范围是交易者进行识别的第一步。治病去医院、吃饭上饭馆,就是依据经营范围的指导。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
9、营活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可见最初法律对公司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注明经营范围是对第三人的一种保护,避免了第三人因为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无效而遭受损失。公司经营范围一般是绝对必要登记事项,具有公示效力,可以简化交易、节约成本。在经济往来中,公司的交易相对人是不特定的,如果公司对所有交易相对人都要说明其主要经营范围是有悖效率原则的,交易成本过高。同时,第三人在与公司进行交易前,若要去调查公司是否有能力与之交易,在实践中也难做到。所以法律规定公司在其登记事
10、项中写明经营范围,让人一目了然。虽然现代公司法的趋势是否定越权无效原则,其中的真实意旨在于让公司承担责任从而更好地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但是并不能否定公司经营范围存在本身是对第三人利益保护的事实。同时,否定越权无效原则只能是针对普通商事公司的一般项目的交易行为,对于营业关系重大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且经营范围需要审批的公司,经营范围是一种特别许可与资质认定,越权依然无效。这种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强制性,合理性在于此时第三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因公司越围行为受害,越围无效减少了利用公司形式危害社会行为的出现,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但此种功能未引起理论界充分注意,由于对于越围无效存废的合理性基础
11、与范围缺乏深入检讨,引起对于公司经营范围问题的严重误读。4. 公司与政府监管的关系中的公司经营范围政府监管的重要渠道公司经营范围的登记审查为政府提供了监管公司的渠道,也是市场准入制度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国家对经济的监控。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规律发挥基础作用,商事主体根据市场的要求调整经营方向和方式。但市场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等弊端使得国家宏观调控作为市场失灵的必不可少的补救性措施,现代市场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基本要求之一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了解。对经营范围的登记审查,为政府监管市场和规制经济主体的市场准入提供了渠道。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变更经营范围必须进行变更登记,据此国家可以对进入市
12、场后的商事主体进行监管。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政府可以对市场的整体状态和发展走向进行规制和预测,提早采取措施预防,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此处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对于市场干预的合理深度,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经营范围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基于公共利益与政策倾向,国家会对于特定领域的公司作出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例如:对于制药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人身财产安全的营业,经营范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此时的经营范围实质上是一种特别许可。但对于一般商业公司应考虑减少变更经营范围的程序成本,美国示范公司法允许公司从事“任何合法经营”(any lawful business),除
13、非公司自己愿意设定限制,否则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3 这样规定适应市场的需要,考虑了程序成本、方便投资自由;但不能据此得出废除公司经营范围的结论。二 、有关公司经营范围的既有法律规则的局限公司经营范围制度本身包含有局限性,相关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取决于是否与其合理性范围相适应。立法中的公司经营范围制度的完善需要通过检讨既有法律规则存在的局限。1.对经营范围的严格限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设立公司的法律政策随着公司的发展而演变。从公司立法史来看,它经历了一个从自由主义到特许主义,进而到核准主义,最后到准则主义的历史进程。4自由主义是公司制度萌芽时期的一种立法原则,它是指公司的设立完全听凭当事人的自由,
14、法律不加干涉,经营范围的界定表现为业主的自主设计,没有法定化,易于对股东给予过分保护,对第三人利益牺牲过度,有损公平并导致了公司滥设现象。为了纠正这一现象,出现了特许主义,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照国家元首的命令或者国家特别法规的规定。最早出现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经营范围是在特许主义下的特许范围。进而发展到核准主义和准则主义下的核准事项与设立条件。在多数国家的公司法中,经营范围均是公司的登记事项。我国对经营范围的严格限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同的国家,由于法律传统不同,存在着对设立公司的不同态度;即使在同一国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也会采取不同的设立政策。5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依所有制标准奠定了以全民所
15、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基础的企业法人制度。国家通过民事立法赋予它们以法人资格,使这些企业能够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独立参加各种民事法律关系,通过认真履行各种合同义务,保证各自生产计划的完成。各企业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和指标的同时,也就保证了国家计划的完成。而如果允许企业法人超出自己的核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仅会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国家下达的指标落空,而且还会使国家计划得不到执行,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秩序受到破坏。6国家计划的过度干预,造成立法上的僵化,公司经营所需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经营范围的严格限定不符合现代公司营
16、利的要求公司是市场中最活跃的营利性主体,应该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灵活调整业务以追求利润。而利润的实现需要依据市场提供的环境条件,准确把握住商机是公司生存的重要条件,投资自由与营业自由公司得以存在发展的必要条件。虽然公司法允许变更经营范围,但必须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登记来实现,这种程序要求扩大了经营成本,在商机稍纵即逝的现代社会中是不经济的。公司经营范围的放宽是公司法发展的新趋势。西方多数国家都已经放宽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要求,美国一些州的公司可以从事“任何合法经营”(any lawful business),除非公司自己愿意设定限制,否则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公司设立后,可以一直存续下去,所以公司必
17、须具备灵活调整经营范围的能力。我国加入WTO后,公司跨国、跨境交易势必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固守公司严格的经营范围,无形中就为公司跨国、跨境交易设置了法律障碍,不适应经济区域化、全球化趋势,妨碍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3.普遍的严格经营范围妨碍公司自主经营权的实现普通的商事公司作为私法主体,经营范围的设定和变更是公司自主经营权的应有之义,公司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动态,自由、灵活地确立、修正自己的经营范围、方向和目标,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及优化配置,追求最大化的利润。固守经营范围的要求,不利于公司的灵活经营。公司投资行为应该是自由的,法律应保证合法经营的最大自由。国家应尊重和保护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原则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经营范围 准确 定位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