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doc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doc(2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湘公消[2011]17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 备案审查规定(试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人员 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消防电气检测人员 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消防安全检测机构: 现将《湖南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规定(试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消防电气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消防 检测规定 考试大纲 印发 通知 承办单位:省公安消防总队 承办人:康 瑞 湖南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程序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以下简称资质备案审查)程序,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1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和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全省消防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11〕13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成立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委员会,资质备案审查是否合格,应经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委员会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分管防火工作的总队领导和防火监督部部长、分管相应工作的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及防火监督部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资质备案审查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计划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的机构申请资质备案审查前,应向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申请筹建,经筹建批准后方可申请资质备案审查。 第四条 资质备案审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需延长时限的,经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或分管防火工作的总队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第二章 筹建申请 第五条 计划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的机构,应向省公安消防总队提交书面筹建报告,报告中应注明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理由、范围及前期筹备工作情况。 第六条 省公安消防总队应在收到筹建报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批准筹建。批准筹建的,应告知筹建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 省公安消防总队批准筹建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三章 受 理 第八条 申请资质备案审查,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湖南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四)执业人员(含法人代表)名单、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任命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培训证明及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设施、设备清单和其他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六)办公及检测场所租赁合同或权属证明复印件; (七)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资料应按照A4纸规格装订。 第九条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警务受理工作人员应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是否符合规定形式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且填写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资质备案审查申请,应当出具《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受理/不受理凭证》,并加盖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警务受理专用章。 第四章 初步审查 第十条 资质备案审查申请受理后,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一条 审查方式应以查阅书面材料和实地核查相结合。对办公和检测场所、检测设施设备等有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必须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二条 初步审查人员在初步审查完毕后,应逐项填写《湖南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记录表》,并签名。主责承办人对各项审查结果进行综合,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 第五章 决 定 第十三条 初步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应将初步审查结论及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资质备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 资质备案审查委员会应在初步审查结论呈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体研究,并决定资质备案审查是否合格。 第十四条 经资质备案审查委员会审核合格的,填发《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合格证》,不合格的填发《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结果告知书》。 第六章 送达与公告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合格证》和《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结果告知书》应在填发后3日内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警务受理人员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合格证》应在湖南省消防政务公开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公告。 第七章 年度审核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应在取得资质备案审查合格证明之日起,每满一周年的前一个月内,向省公安消防总队申请年度审核。未经年度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消防安全检测活动。 第十八条 申请年度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年度审核申请报告; (二)《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资质备案审查合格证》原件; (三)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度业务合同复印件; (五)计量认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在岗执业人员基本情况; (七)根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省公安消防总队应在受理年度审核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年度审核结果通知书》。年度审核结果应在湖南省消防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告。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资质备案审查相关申报表格、文书等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与资质备案审查相关的文书档案及检查记录、会议纪要等应制作专卷长期保存。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二、五、六章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一、二、三、四、七章 3、《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 4、《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第二部分 消防技术理论及基本概念 1、燃烧的必备条件 2、火灾定义 3、火灾分类 4、灭火的几种基本原理 5、闪点、闪燃、阴燃、爆燃的定义 6、燃点的定义 7、自燃的定义 8、自燃点的定义 9、安全出口的概念 10、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概念 11、防火分区的概念 12、防烟分区的概念 13、挡烟垂壁的概念 14、排烟防火阀与防火阀的概念 15、防火门、防火窗与防火卷帘的概念 16、高层民用建筑裙房的概念 17、充实水柱的概念 18、室外与室内消火栓的概念 19、消防卷盘(消防水喉)的概念 20、水泵接合器的概念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标准喷头、快速响应喷头、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概念 22、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概念 23、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概念 24、雨淋灭火系统的概念 25、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概念 26、水幕系统的概念 27、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概念 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区域的概念 2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的概念 30、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概念 31、火灾探测器保护半径的概念 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的概念 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的概念 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概念 35、点式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和线型探测器的适用范围 36、液上喷射灭火系统的概念 37、液下喷射灭火系统的概念 38、半液下喷水射系统的概念 39、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概念 40、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概念 41、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概念 42、泡沫—水喷淋系统的概念 43、横式泡沫产生器的概念 44、立式泡沫产生器的概念 45、高背压泡沫产生器的概念 46、气体灭火全淹没系统的概念 47、气体灭火局部应用系统的概念 48、气体灭火预置灭火系统的概念 第三部分 消防技术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规范适用范围 二、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 1、室外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和室外低压给水系统的区别 2、城镇、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冷却用水供给强度的要求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的要求 5、室外消火栓布置的要求 6、消防水池设置的要求 7、室内消防给水设置范围的要求 8、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设置要求 10、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 11、屋顶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 12、固定灭火装置设置场所的要求 13、消防水泵房的要求 三、电气 1、建筑物、堆场、储罐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要求 2、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要求 3、电力电缆、配电线路敷设的要求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要求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场所的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范围 二、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1、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计算 2、室外消防给水管道设置要求 3、室外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4、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 5、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设置的要求 6、室内消火栓设置的要求 7、高层建筑高位消防水箱设置的要求 8、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泵房的设置要求 9、自动灭火系统设置范围 三、防烟、排烟和空气调节 1、自然排烟开窗面积要求 2、机械防烟系统设置要求 3、机械防烟送风量要求 4、机械排烟系统设置的要求 5、送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要求 四、电气 1、消防电源及配电线路要求 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要求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场所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一、规范适用范围 二、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分类标准要求 三、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给水要求 四、停车库、修车库的火灾报警及泡沫灭火设备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 二、自动喷水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工作压力的要求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的要求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和间距的要求 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吊顶内设置喷头的要求 六、边墙式喷头最大保护面积和间距的要求 七、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的范围 八、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喷头的性能要求 九、喷头流量计算公式 十、报警阀设置地点的要求 十一、闭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的数量 十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后采用的管道种类 十三、配水支管和配水管的最小管径 十四、每根配水支管设置喷头的数量 十五、系统管网最大工作压力 十六、湿式系统要求的室内环境温度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一、规范适用范围 二、系统设计喷雾强度及持续喷雾时间的要求 三、喷头布置的要求 四、不同场所水雾喷头型号选择的要求 五、雨淋阀组功能的要求 六、系统管道选择的要求 七、系统操作与控制的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规范适用范围 二、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三、施工前系统全部设备的现场检查要求 四、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要求 五、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安装要求 六、消防水泵结合器的安装要求 七、系统管网的安装要求 八、喷头的安装要求 九、报警阀组的安装要求 十、其他组件的安装要求 十一、系统调试的要求 十二、系统冲洗要求 十三、系统试压要求 十四、系统验收要求 十五、系统维护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一、报警区域划分原则 二、探测区域划分原则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种基本形式的系统组成 四、火灾事故广播(或称应急广播)设置扬声器数量的要求 五、火灾事故广播(或称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的容量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接地电阻的要求 七、消防控制室防火措施的要求 八、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九、不同场所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十、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数量的要求 十一、手动报警按扭安装高度及其间距的要求 十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的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文件 二、系统施工的布线要求 三、点型火灾探测器安装要求 四、探测器的其他要求 五、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要求 七、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要求 八、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 九、系统的调试要求 十、系统验收内容 十一、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验收要求 十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验收要求 十三、火灾探测器的验收要求 十四、其他联动系统验收要求 十五、火灾事故广播(或称应急广播)、消防通讯设备的验收要求 十六、系统进行运行、检查、维护的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一、 本规范适用范围 二、 设计要求一般规定 三、 灭火系统的系统组件 四、 系统的操作与控制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本规范适用范围 二、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及基本条件 三、系统施工安装的要求 四、系统调试的要求 五、系统验收的要求 六、系统维护管理的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一、 本规范适用范围 二、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设计要求 三、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四、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五、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六、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的设计规定 七、 消防泵站及供水的设计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本规范使用范围 二、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及基本条件 三、系统施工安装的要求 四、系统调试的要求 五、系统验收的要求 六、系统维护管理的要求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一、 防火门与防火卷帘的一般要求 二、 防火门与防火卷帘的试验方法 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一、 钢结构防火涂料使用场所 二、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分类 三、 钢结构防火涂料室内室外的技术性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一、本规范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 1、石油化工企业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的要求 2、石油化工企业内低倍数泡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蒸气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设置的要求 3、石油化工企业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的要求 4、液化烃罐区消防供水强度及用水总量的要求 5、装卸码头消防供水强度及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三、电气 1、 消防电源及配电的要求 2、 防雷的要求 3、 静电接地的要求 石油库设计规范 一、本规范使用范围 二、石油库消防设施的要求 三、石油库电气防火的要求 参考书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02) 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99版) 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8、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60166-2007) 12、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2005) 1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1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17、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18、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20、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2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2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6、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2002) 27、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28、防火门(GB12955-2008) 29、防火卷帘门(GB14102-2005) 消防电气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二、五、六章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一、二、三、四、七章 3、《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 4、《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第二部分 消防技术理论及基本概念 1、燃烧的必备条件 2、火灾定义 3、火灾分类 4、灭火的几种基本原理 5、闪点、闪燃、阴燃、爆燃的定义 6、燃点的定义 7、自燃的定义 8、自燃点的定义 9、安全出口的概念 10、电压、电流和电阻的概念 11、电力系统的概念 12、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的概念 13、电控设备与配电设备的概念 14、断路器、接触器和主令电器的概念 15、接地、接地体、接地线、接地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概念 16、工作接地的概念 17、保护接地的概念 18、重复接地的概念 19、静电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危害 20、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 21、N线、PE线PEN的概念 22、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的概念 23、照度的概念 24、母线、短路、线电压的概念 25、二次设备、二次回路的概念 26、备用电源的概念 27、应急电源的概念 28、剩余电流的概念 29、等电位连接的概念 30、电力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的概念 第三部分 消防技术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规范适用范围 二、电气 1、建筑物、堆场、储罐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要求 2、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要求 3、电力架空线与工业建筑物的水平距离 4、电力电缆、配电线路敷设的要求 5、灯具的防火要求 6、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范围 二、电气 1、消防电源及配电线路要求 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要求 3、灯具防火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八、 供配电系统的基本要求 九、 配变电所的基本要求 十、 自备应急电源的设计及要求 十一、 配电线路布线规定 十二、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配电设计及规定 十三、 电气照明的一般规定 十四、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十五、 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基本要求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一、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二、 电源及供电系统要求 三、 低压配电的一般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二、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的安装 三、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四、 柴油发电机的安装 五、 不间断电源的安装 六、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 七、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八、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九、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十、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 十一、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十二、 普通灯具和专用灯具安装 十三、 建筑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准灯和庭院灯的安装 十四、 开关、插座安装要求 十五、 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 十六、 变配电式接地干线敷设要求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一、 危险场所类别的划分 二、 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的规定要求 三、 室内电气线路的规定要求 四、 室外电气线路的规定要求 五、 防雷防静电的规定要求 六、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和厂房配电室的设置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二、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三、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四、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五、 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六、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七、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一、本规范使用范围 二、电 气 1、 消防电源及配电的要求 2、 防雷的要求 3、 静电接地的要求 石油库设计规范 一、本规范使用范围 二、石油库电气防火的要求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一、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二、 压缩天然气加工工艺及设施 三、 电气防火要求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 本规范的使用范围 二、 电气 1、 电缆、电线穿管的安装要求 2、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一、 本规范使用的范围 二、 电气 10、 电源设计要求 11、 配电设计要求 12、 线路敷设要求 13、 照明装置设计要求 14、 接地设计要求 参考书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05) 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7、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3)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GB50255-96\GB50256-96\GB50257-96)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1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02) 17、烟火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 18、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19、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 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2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南省 公安消防 总队 文件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