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最便捷的路径及相关文书读解暨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交流论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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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律师介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最便捷的路径及相关文书读解暨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交流论坛王思鲁【学科分类】其他【出处】本网首发【关键词】讲座【写作年份】2011年【正文】 (本文是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应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邀请,与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私募股权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高大石律师联袂领讲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文字稿。)张立夫律师(主持人):欢迎大家来到盈科沈阳第八期法律大讲堂。本期讲堂我们特别邀请了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王思鲁律师为大家做律师介入企业法律风险管
2、理最便捷的路径及相关文书读解的主题演讲。在本期讲堂开始之前,首先邀请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双泉律师,简单地与大家谈谈盈科的发展问题。徐双泉主任:大家好!今天是沈阳盈科举办的第八期讲堂,非常荣幸请到广州盈科的合伙人王思鲁大律师,他将和沈阳盈科的合伙人高大石律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部的主任赵巍律师,来共同围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主题,与大家展开探讨。在我刚进入律师行业的时候,王思鲁律师成为律师与法制杂志的封面人物,被誉为“金牙大状”的他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之后我也一直关注金牙大状律师网,没有想到今天有幸和王思鲁律师成为盈科的同事。首先我想建议大家用热烈的掌声再次欢迎王思鲁大律师的到来。今天想借这
3、个机会跟大家谈两点关于盈科法律讲堂的问题。一、盈科法律讲堂将继续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推动力。可能有的人会以为我们举办盈科法律讲堂,纯粹是为了招聘律师,挖人墙角。如果我们以此为目的,那么我们就不必举办今天这个讲堂了,以后也不必举办了,因为我们的签约律师已经将近90人。我们律师的工位和合伙人房间已经基本饱和,我们已经完成律所的规模化进程,下一步要实现律所的专业化和提高律师创收。我们之所以要把讲堂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而且要精益求精,目的只有两个。第一个目的就是开拓我们的思路和眼界,学习成功律师先进的理念和经验,提升沈阳律师自身的法律服务能力。这是我们举办盈科讲堂初衷。第二个目的就是不断关注沈阳律师行业
4、发展和律师自身业务提升。我们的讲堂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来的都是一些年轻的律师,现在我注意到越来越多的资深律师也参与了我们的活动。这说明了我们讲堂的影响力不断在扩大,也说明我们的讲堂在逐渐走向成熟。在未来的讲堂中,我们会加强与沈阳司法局律管处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沈阳律师协会的支持。可能有一些同仁注意到,我们的信萍处长也加入了我们讲堂的QQ群里,而且还发布了这次讲座的通知,说明律管处的领导对我们的活动也是非常支持的。今天的盈科讲堂是第八期,以后我们每个月至少举办一期讲堂,而且不断的提升讲堂的质量。一件事,如果只做一两次,别人会认为我们在做秀;如果坚持长期地做下去,别人就认为我们在做事业了。大家可能都知
5、道张学良和张思小姐的爱情故事。如果他们只是相爱三两年,那就是一段婚外恋情;如果他们轰轰烈烈的相爱了三十年,那就是轰轰烈烈的爱情。我认为做事需要时间的验证,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讲堂,共同做好讲堂,让盈科法律讲堂真正成为沈阳律师行业发展的推动力量,我们也愿意这样做下去。二、良性的竞争是我们律师行业发展的动力。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商业领域都不可避免存在竞争,这也是商业向前不断发展的动力,律师行业也不例外。既然大家热衷于在网络上做推广,热衷于通过各种形式推广自己的业务,那么律所与律所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时时刻刻也都存在着业务的竞争。可能一开始我们进入沈阳律师行业,对本地律师事务所会造成冲击。在
6、我们刚刚举办第一期和第二期讲堂的时候,有人就说:盈科通过这种形式招律师,是不正当竞争。如果他们再群发短信,就到司法局去告他们。我认为这种竞争是正常的。如果说沈阳律师行业在盈科到来之前的竞争是暗流涌动,那么盈科来了之后,只是把这种竞争掀起了波澜。随着律师行业竞争格局的稳定,盈科会成为一个能够推动行业发展的竞争者。我相信届时我们的律师同行,对盈科的敌意会慢慢减少。希望今天的讲堂,能给大家带来收获,谢谢大家!张立夫律师(主持人):非常感谢徐双泉主任对盈科讲堂一个最真实的评价。下面进入本期讲堂环节。下面我们在把王思鲁律师请出来之前,先跟大家介绍一下王思鲁律师。王思鲁律师是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7、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政府/企业法律管理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专家库专家、曾(现)任全国、省或市律协刑(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山大学等名校客座教授,以“金牙大状”闻名内地以及港澳台。王律师研习和实践法律20多年,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在国内首次提出“法律风险管理全新视觉”的概念,以及创建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观念,并首创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团队服务模式,被誉为“中国式法律风险管理第一人”。下面有请金牙大状王思鲁律师。王思鲁:进入主题之前,我还想跟大家交流一下,看大家对什么问题比较感兴趣。在座是否有企业家?有没有企业的管
8、理人员?没有。在座的律师担任过企业法律顾问的,举一下手。这位朋友,在你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觉得企业比较关注哪些问题?回答:我认为企业的首要目的在于盈利,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实现交易结果的最优化,我认为这是很多企业都关心的问题。王思鲁:我再问大家第二个问题。在为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你们每年收取的法律顾问费大概多少?谁都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回答:根据我做法律顾问的经验,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法律事务来收费。在沈阳的律师行业中,1.5万/年、2万/年都有,当然5万/年、 10万/年、甚至是20万/年都有,主要由律师的资历和行业决定。王思鲁:我围绕律师费的问题,先对法律风险管理做一个简单的介
9、绍。目前法律风险管理的市场相当大,一个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收费很可能就 100万以上。2010年初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风险管理团队介入了中国移动集团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律师费相当高。我有一个朋友也是研究法律风险管理的,通过几年的开疆辟土,他的总资产已经超过2000万。然而,为什么我们做法律顾问的时候,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律师费会那么低?在以前的讲座中,也有律师朋友问我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他提供的服务就值这个钱。有人曾经做过统计,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是时间投入与产出比最低的法律业务。为什么呢?那是因为传统的法律顾问服务的门槛太低,技术含量不高,几乎所有律师都可以开展法律顾问业务,
10、这就容易把法律顾问服务市场做烂。另一方面,传统的法律顾服务往往不到位,无法真正为企业未雨绸缪,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有些黑心的律师行顾问之便,实则制造诉讼纠纷,鼓动诉讼,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很多企业自然把法律顾问看作是企业的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资源。在这种律师泛滥,企业又不愿意多花钱的情况下,无疑造成法律顾问服务市场的产能过剩。在跟同行交流过程当中,我发现很多人都在想同样的一个问题-如何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同,挖掘到更多的商机?但为什么很多人没有挖掘到更多的商机呢?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就是他不能真正做到关心别人所关心的。为什么很多律师来参加盈科法律大讲堂呢?因为盈科举办这个讲堂,不是纯粹为
11、了招律师,而关注大家能从中获得些什么,关心律师所关心的。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也一样,你是否真正从企业运营中,找到它关注的问题。我跟很多企业的高管交流过,企业关心律师能否帮它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你没办法实现这点,那么法律服务的价值对企业来说就大打折扣。企业遇到问题就找律师,没有问题就避而远之。进入主题之前我就跟大家讲这两点,一个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的律师费是相当高的,第二个法律风险管理跟传统的法律顾问有所不同。(详见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及市场开拓)在以往的讲座中,我都谈及这部分内容,今天就尽量不重复了。今天有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以及相关文书的解读。这是我们首次把法律风险管理
12、核心部分的流程以及文书拿出来跟大家共同探讨的。以往我跟这个领域里面的同行交流时,都没有拿出来,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研发的成本很高,也牵涉到客户的商业秘密。当然,这次拿出来跟大家共同分享的文书是经过加工的。为什么拿出来跟大家共同分享?我们掌握的是高端的产品,这种高端的产品具有可复制性,但在中国真正掌握这种高端产品的人很少。在盈科体系内,通过这种资源整合,我们就可以充分开拓这个市场。在沈阳盈科,高大石律师也关注法律风险管理,也曾经介入辽宁省移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法律风险管理的历史脉络,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市场的蛋糕有多大,我国主要的市场参与者有谁,我们如何快速、便
13、捷的介入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实现与客户的共赢。最后就是本次演讲最核心的部分-相关文书的解读。今天,我的助理吴杰臻也过来了,他是我们团队中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的工程师,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流程、模板以及数学模型都相当熟悉。在我们国家的政策法规中,有关于风险管理和法律风险的规定,但是没有法律风险管理的界定。法律风险管理,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政策结合中央企业的具体实践,在实务中创设的概念。我在以前发表的文章、讲座以及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的过程中,也尝试对这个概念进行界定。我认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就是把法律作为一种资源,用管理的视角来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尽管,目前我国对法律风险管理的
14、概念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大家都达成了这样的共识。第一,法律不仅仅是一种技能,而且是一种管理资源,服务于企业。第二,法律风险管理的宗旨在于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交叉的学科。首先它是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学的概念。其次,它又是应用法学里面中的分支。因为管理学的人不精通法律,法学领域中的人也不懂管理学,作为风险管理学和应用法学的交叉学科,就成了边缘学科。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法律风险管理是一种时代的响应,它的进程是靠管理师和律师摸着石头过河共同推动的。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最终极的价值目标是,管理学视野中的法律运用应该帮助企业实现财富增值;以贴位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颠覆传
15、统的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符合国情的法律风险“防火墙”;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成功者锦上添花、给失落者雪中送炭、让创业者防患未然。风险管理源于上个世纪20年代,于50年代在美国形成独立体系,继而在70年代后广泛应用于企业与政府,特别在911事件和安然事件等一系列政府企业危机后,风险管理浪潮卷席全球,法律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应运而生。从1988巴塞尔协议I与1992年COSO企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发展到2004年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塞班斯法案以及2010年巴塞尔协议III,说明各国已经将企业风险管理上升到立法层面。2005年3月18日,国资委举办了国有重点
16、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其间,路伟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引起了国资委的高度重视。于是,在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逐步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其中就包含了法律风险管理。这标志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机制已经上升到中央企业的战略高度。2007年1月19日,全国工商联亦发布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尝试在民营企中推行法律风险管理。至2008年起,中央企业都要按照国资委印发的模板,提交年度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法律风险管理在我们国家已经上升为一种国策,甚至在民营企业中推广。中国目前处于人治向法治转型过程
17、中,市场的发展与政策密不可分。与一些顶端的律师朋友沟通时,有人说“你要想找到法律服务市场的热点,那么你必须天天看新闻联播或者人民日报的头条。”中国律师发展才30年,在这30年里面,中国的财智律师都与国家的政策有很大的关系。第一次就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资本市场的开放,引发企业上市浪潮。当时,官方在大型国有企业中掀起了一股上市之风,后来越来越多的公司募资上市。1990年和1991年成立了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推动了股指的一路高歌。当时上证指数才100点,两年后就飙升到1429点,足足涨了14倍。在这波上市浪潮中,嗅觉灵敏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很快就取得了证券法律业务的从业资格,从而最先抢占了证券法律
18、服务市场,并且垄断了二十年之久。第二次法律服务浪潮是“国退民进”下的企业改制浪潮。这一波浪潮成就了中国首批大型民营企业家,也成就了中国律师的第二次蜕变。自证券市场设立以来,上市公司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当时能在股市上买到的股票的比例是很低的,因为大部分的股票都被冻结了,不能在股市上交易。因此,民营企业或者个人根本不可能通过股市交易来控制一家国有企业。这种事情在别人的眼里,是不可思议的。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股市是清一色国有股啊?大家都知道,那个时候的国有股,就是垃圾股,业绩太差。1994年,证券市场上发生了中国企业改制史上的一次创举。当时,国有控股的棱光公司,业绩奇差,资金短缺,都
19、快要倒闭了。他们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国有股份转让给他们的第二大股东-恒通集团,让后者成为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从而棱光公司摇身一变,成了“私有控股”。这就是“国退民进”的开始,被载入史册。后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想上市,但上市很麻烦,成本也很高,于是他们又想到了借壳上市。那时候股市上存在大量业绩很差的股票,这些股票大多都是国有企业的股票,还有些国有企业是连续几年亏损的,都快要退市了。那么,这些想上市的民营企业,就把一家上市国有企业的股票全部低价买下来,然后再把上市公司的名字改掉,业务也换掉。1998年,这波企业改制被推向了高潮,当时,上市公司重组达600多家。“国退民进”的结果就是国有资产转让,民营
20、企业迅速膨胀,从而成就了一批资产重组律师。现在,法律风险管理这波浪潮因为国家要在央企及省属国企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从而卷席了我国整个法律服务市场。在我国,法律风险管理是国策,央企和省属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其中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目前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一个切入点。从2008年起,央企每年必须向国资委提交风险管理报告,报告企业风险管理的情况。因此,法律风险管理已成央企和省属企业的必需服务。针对民营企业,全国工商联也发布了一个倡导性意见。其实,法律风险管理在一些大型民企和外企中,早就已经开展了,比如华为。针对个人,特别是企业家,在我国这个投资环境日益恶化,
21、法治与人治交替的动荡时期,法律风险比任何时候都大。他们缺的并不是钱,也并不是不懂法,而是苦于找不到贴位的法律服务、能帮助他们安全地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法律服务。法律风险管理是一条新的出路。可以说,法律风险管理涉及政府、企业和个人。这是一个前沿性的法律服务市场,如果你能率先掌握法律风险管理的应用知识,那么你就能拥有这个市场。世界排名第六的路伟律师事务所在2006年“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上,作出的预测是20亿美元,而且认为10年后有望达到200亿美元。与此相关的报告和数据在网上都能查到。大家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法律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等关键词,出现频率相当高。大成所时,我的同事徐永前律师在2010
22、年律师亮点业务展望与指引中特别强调了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将成为律师服务中的最大的市场。他是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的合伙人,被誉为大成四大天王之一,是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领航者之一。他们在去年组建了25位律师的团队进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全面法律风险管理的维护工作。其实在大成所里,肖金泉和徐永前两人的市场嗅觉是最敏感的,总是能走在中国最前沿。徐永前一年的创收属全国律师的前列,但是在去年他完成一个华丽的转身,成为中国最顶端法律风险管理践行者之一。他在传统的重组并购业务中,也是最顶端的,但是他现在转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中,说明新兴的法律服务市场空间是很大的。大成所、金杜所、中伦所和中银所都是我国顶端的律师事
23、务所,他们是律师行业的风向标,他们都对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市场“虎视眈眈”,中银所主页的标语就是“上市公司缔造者,法律风险管理者”。从这些大所的种种行动,就可以看出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确实是律师业务的新热点。有一点我感受很深的是,对于年轻律师和一些遇到发展瓶颈的律师来说,必须要往前沿性业务的方向发展。去年的年底,我到北京参加了财经年会。当时,中国顶端的经济学家吴敬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等很多金融领域顶端的人都过来了,我们做了一个深度的交流。证券市场已经历时20年了,当初介入证券法领域的律师是一窍不通的,他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如今,他们都成为这领域的权威了,他们垄断了这领域的客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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