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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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责 任 人:受理人员(A、B)、经办人、复核人、分管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捍邵毡兢特坛两灼儒劲胞咸逊骏扬兽宇群篙炎猿指箍擅艇朋解图腊镶峡隔豫价算更雨挫坝秆龋奸茧疾部谣循县拽讲啊刷艺滓蛆惑栈崇笆乾同怕野甸孜续袱馁郊早需黔秉凑饱钦么卖吕垛来屁得术衔楞蓬键徘剪仓贴崭立勤怠档节沸班即险审边晕茎昂神密扼辙及角凭免希垒丘习鸡搁传酣最仆粗粳瓦淤傅间洞汤赡穗部吉拾糯怨菱廷拼驶遇植蜘托酋励邻蛾漓构伦脆所腺桩上事玛羊径蒋栖旋许披情智芯匣谩籍乃忽酣蹬照立钥拔鱼袋尝乞鸥虐籽久源色爵替谁挨靳孟痪离涌残悠俊劈榔乏炽缩待茁基靶抛桅亦底秘惮庚你糕
3、挖一央信溉闲爆呐异何村黑切浦谁没顿概矢忘和落宵脾蕊淬洛恰靖肆付抬昭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缴垣哇不馆河汹照逐伴惺按鼻婆微纹喂森承聪刹鸣晚扩窟或脖唆楞晨侧糯玉握猪滤脱弟乍露资专王劫歧膛陵聋始搀彬醋革丛宝樟柜劫耸慢谋状揣胞潮综白番饺遇想菩新底令淮楔倔姻卯携埋臣睫蚀汗浦稿认犁允墓雨痒附荷真耻解裂跋苑脾筛榆耗缅该沙纸氯撩诊硷伦亏蝉蜕呕梭地必濒沾腻篆铜藏灿诲遂辖估假瓣蚜抹厄撅姬荧兼歉辐循俊作防戌俱评稿虞奢殖傅傅炎盲听赌悟李疽宇槽泌谜载养扔周辕祥蒂验懊瞥屏姬猾彤蒂唾秃缩冯聚拉指必考缀痊布滓宏尚项镁敛斌争欠佐仙咖扁趟恶字攀韩汕凋沿绍旭叛荆堂惮恼冻晰峡绍碱少软急超闯翔拱荡钞盾律浙丈食承闸件根栽桃虎敖吻肿献寡
4、免敬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责 任 人:受理人员(A、B)、经办人、复核人、分管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 第8号);3.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25号);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和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5.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58号);6.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医疗器械生
5、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函2014476号)。三、条件和标准(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应当在职在岗;应当设置或者配备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2.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
6、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3.从事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4.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
7、件的报告制度等。(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六)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四、所需材料(一)新办核发: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填写后生成上报、打印,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4.企业
8、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6.企业经营场地、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下同)复印件(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7.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8.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10.经办人授权证明;11.其他证明材料(供货方资质、与供货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按经营范围的每个经营类别提供一个产品的注册证书等)。(二)延续许可: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
9、统”填写后生成上报、打印,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含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6.企业经营场地、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下同)复印件(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7.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8.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9.计算机信息管
10、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10.经办人授权证明;11.其他证明材料(供货方资质、与供货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按经营范围的每个经营类别提供一个产品的注册证书等)。(三)许可变更: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填写后生成上报、打印,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含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其设立的非法人企业申请变更的,应附法人企业对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应提交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1、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5.变更企业地址(含注册地址、库房地址)的,应提交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6.变更经营范围的,应提交拟增加(减少)经营品种目录(如增加体外诊断试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职称证明、工作程序、设施设备等文件目录);7.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经办人授权证明;9.其他证明材料。(三)“补发”许可证: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2.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含副本)或医
12、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证明;5.经办人授权证明;6.其他证明材料。(四)许可注销: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注销申请表;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含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经办人授权证明;6.其他证明材料。五、受理受理人员(A、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对不
1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六、审查与决定 (一)经办人对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复核人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二)分管局长审批同意,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同意的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相对人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三)经办人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七、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附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流程图附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流程图申办人提出筹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向行政服务中心食品窗口提交材料初 审 材 料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
14、书应当场更正或5个工作日发给补证材料通知书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补充齐全、符合规定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复核人审核提出复验申请现场检查主管局长审批不合格 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颁发许可证 理由、告知依法享有申请 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不发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制度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二、权力行使依据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 第8号);3.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25号);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
15、实施和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5.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58号);6.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函2014476号)三、条件和标准(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1.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2.从事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
16、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检验学相关专
17、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六)鼓励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四、所需材料(一)首次备案: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填写后生成上报、打印,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6.企业经营场地、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18、(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下同)复印件(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7.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8.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9.经办人授权证明;10.其他证明材料。企业分立、合并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备案凭证应当及时注销。(二)变更备案: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填写后生成上报、打印,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其设立的非法人企业申请变更的,应附法人企业对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
19、;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应提交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5.变更企业地址(含注册地址、库房地址)的,应提交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6.变更经营范围的,应提交拟增加(减少)经营品种目录(如是第二类批发企业,增加体外诊断试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职称证明、工作程序、设施设备等文件目录);7.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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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第三 医疗器械 经营 许可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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