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2011.7修订).doc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2011.7修订).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2011.7修订).doc(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发改投资20111703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2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根据经批准的规划,
2、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强化管护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实施。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共同承担。各地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对中央补助地方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实行中央切块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地方分解安排具体项目的管理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衔
3、接平原、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综合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审查、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有关流域机构做好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前期工作文件组织实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第二章 前期工作第七条 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主要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下同)前期工作一般分为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两个阶段,实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其中,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淤地坝工程前期工作分为规划、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单坝
4、工程初步设计三个阶段。 地方重大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按现行建设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编制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明确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内容。各地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总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编制省级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明确近期建设任务、布局和措施等,并按规定报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备。 根据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可组织编制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规划或总体方案。 第九条 各地根据经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或总体方案,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的有关要求,按项目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按坝系编
5、制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单坝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第十条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和淤地坝坝系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水土流失严重,亟待进行治理;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有保证;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投劳有保障。其中,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应重点安排人地矛盾突出、坡度515度(东北黑土区310度)尚在耕地的缓坡耕地,严禁在退耕还林(草)地块实施坡改梯和陡坡开荒;淤地坝工程建设要合理布局,小流域治理程度低于30%且近期未纳入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的,原则上不得在沟道安排淤地坝建设,新建大型淤地坝库容应控制在100万立方米以内并确保下游居民点、学校、工矿、交通等
6、重要设施安全。 第十一条 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经水利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和程序由各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水利部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其中,对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淤地坝工程,其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水利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单坝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利部门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建设涉及占地和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重大水土保持项目审批按现行建设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审核审批机关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按规定附送项
7、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出具的群众投劳承诺,以及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的文件。 第十三条 为促进落实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地可按规定在水土保持工程省级建设投资中提取不超过工程总投资2%的项目管理经费,用于审查论证、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支出,不足部分由各地另行安排。第三章 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第十四条 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年度申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地方水土保持项目年度中央补助投资建议计划(资金申请报告,下同) 第十五条 各地应积极引入竞争立项、公开评选等方式遴选项目,列入年度中央补助投资建议计划的项目
8、,应完成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各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省(区、市)提出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分省(区、市)切块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年度投资规模计划。 中央投资规模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要求及时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分解落实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并将计划下达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相关流域机构审核备案。省级分解投资计划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地点、总投资、年度投资、资金来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项,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及其他资金来源责任,并确保纳入计划的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工程 建设 管理 2011.7 修订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