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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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教育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x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及XXX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在本系统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公共资源主要是指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收益或支出形成的有形或者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一)工程建设项
2、目:工程造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二)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食堂小店承包及其他大宗物资采购。第三条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第四条 依法开展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参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第五条 学校(单位)应建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配
3、套制度,具体负责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第六条 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基财科负责本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统计和分析。第七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交易的技术资料和项目相关批文。招标人(发包方,下同)应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交易活动。第八条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一般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应急或特殊的建设工程项目、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行其他形式招标或采购。(一
4、)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实行邀请招标采购。(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四)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
5、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五)5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和1万元以下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学校可自主决定采用何种交易方式。 第九条 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办法可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或“现场抽签法”;物资和服务采购一般采用“最低价法”。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总承包方式,不得“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第十一条 交易项目一般不制定技术标,如项目对技术有较高要求,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作出相关技术承诺,并向投标人提出与项目实际相适应的资质要求,但不得以资质、技术要求为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第十二条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交易申请审批。招标人向教育局大宗
6、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组织交易活动。(二)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将交易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文件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三)发布公告。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备案后,招标人应在校园网站或公开栏中发布招标公告,较大交易项目可同时在教育网或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的,经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招标人可实行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四)报名受理。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交易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可与公告时间同步实施。(五)开标。开标应按招标文
7、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做好会议签到、核验投标人资格、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技术承诺与报价结果记录、确认等环节的工作。(六)评标。交易项目评标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招标人组建,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3到7人),其中必须要有教师代表。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七)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应在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无效的,评标报告经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
8、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签订书面交易合同和廉政合同。(九)保存招标活动资料。第十三条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标:1.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3.投标文件未密封的;4.投标文件未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第十四条 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审或者重新进行招标:1.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2.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3.
9、应当回避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4.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且影响评审结果的。第十五条 预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交易项目鼓励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或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一般应申请现场公证。第十六条 工程类项目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认真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必须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由招标人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工程量变更必须经设计方、招标人同意,造价(交易价)增加50%以上或造价增加10万元(含)以上或交易价增加2万元(含)以上需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十七条 项目决算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交易合同
10、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项目决算书等材料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进行结算。结算价款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报教育局基财科备案。第十八条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应建立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活动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进行交易,或涉嫌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经济责任。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
11、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办法 2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 3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公告4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报名表5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报告6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通知书7廉政合同 8评标小组人员确定及职责9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有关规定10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财务结算制度 11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计制度 12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13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流程附件1: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办法一、工程建设项目(一)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必须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经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2、、招标控制价等发给投标人。1.成立评审小组。由招标人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审查确定有效标。开标后由评审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三类人员资格、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标书为无效标)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为有效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为无效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下浮比例不低于该工程预算价的8%)3.计算评标基准价。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再计算);再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的所有报价进行第
13、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相等,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5.若评审小组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格可能低于项目成本的,投标单位应交纳低标保证金(中标价的5%)。(二)现场抽签法招标人必须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经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等发给投标人。1.成立评审小组。由招标人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审查确定有效标。开标后由评审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
14、对各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三类人员资格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为有效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为无效标。3.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先由有效投标人根据报名顺序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取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二、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最低价法1.成立评审小组。由招标人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设立投标控制价。召开评审小组会议,设定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会议上公布。3.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公开竞价。所有在招标控制价(含)以下的投标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三、其它(一)询价采购1.成立询价小组。由招标人成立3人以
15、上单数的询价小组。2.询价。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密封方式、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3.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二)单一来源采购1.成立谈判小组。由招标人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谈判小组。2.谈判。谈判小组就采购项目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优惠措施等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附件2: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项目地址联系电话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是否委托代理是否申请公证投标要求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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