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组织管理标准-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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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负责劳动组合的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c)负责职工的岗位动态管理; d)负责新职工的招聘、录用工作。 4.2 监察审计部: a)负责对职工竞聘上岗及岗位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b)接受、处理职工对竞聘上岗及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的意见与申诉。 4.3 公司工会 负责对竞聘上岗及岗位动态管理等工作实施监督。 4.4 公司各部门: a)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本部门岗位的竞聘上岗及岗位动态管理工作; b)负责本部门岗位动态管理的日常考核工作; c)负责本部门岗位及定员的使用、管理工作; d)新职工学习期间考试考核情况的上报及执行。 5 作业程序 5.1 策划 5.1.1 岗(职)位设置及定员管理 5.1.1.1 依据《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按照集团公司“四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公司岗位设置及定员方案,编制岗位序列表,岗位序列表一般包括部门名称、岗(职)位名称、定员、岗级、岗位类别。 a)公司对各部门确定的岗位名称、定员、岗级、岗位类别均不得随意变更。定员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突破。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岗级。工作环境、职责等无较大变化,岗级不予调整。 b) 公司岗位类别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中层管理、一般管理与专业技术、生产运行、生产检修、生产其他和服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增设生产储备人员和附录A定员。 5.1.1.2 岗位设置及定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生产工作任务没有大的改变时,不得频繁变更。 5.1.1.3 严格岗位设置及劳动定员管理,按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不合理使用人员现象。各部门不得自行调换职工专业、工种和岗位。 5.1.1.4 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和技术条件变化或工作职责有较大变化,岗位设置及定员必须变更时,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5.1.1.5 因公司运行轮班制度调整变更时,公司需要修订岗位设置和定员。 5.1.1.6 为了储备培养人才,公司可适当在发电部、检修部生产主要岗位增设生产储备定员。 5.2 执行 5.2.1 岗位组合 a)岗位组合由部门根据定员及岗位人员情况,结合职工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工作经历及绩效考核等情况择优组合,填写《职工岗位组合审批表》(见附录B)(班长以上岗位由主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组合上岗。 b)岗位组合实行从上而下,层层组合。组合的形式可采取绩效考核、能力测评、民主选举、公开竞聘等多种方式。 c)对组合上岗人员要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列为待岗人员,以实现劳动组合的动态管理。 d)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不能组合上岗: 试用期,见习期; 经医院检查鉴定不能从事八小时正常工作的人员; 要求调离公司,同意调出人员; 调入我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的人员; 由国家统一安置到我公司的复退、转业军人,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劳动教养人员或受留用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司籍的人员; 因病、伤休息达半年以上的长休人员; 借调外单位工作人员; 脱产学习人员。 a)检修、运行跨专业组合、运行岗位组合到其它岗位,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内部调动通知单(见附录A)。 b)其他岗位人员内部组合,由所在部门按规定要求办理,并与每月2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组合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执行。 5.2.2竞聘上岗 5.2.2.1竞聘上岗的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先主业后辅业、先管理后生产、先高岗后低岗,自上而下的原则。 5.2.2.2 竞聘上岗范围 a) 一般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 b)集控运行单元长及以上岗位、其他检修和运行班组技术员及以上岗位; c)公司富余人员提出竞争申请,经研究应当竞聘的岗位; d)经公司研究,需竞聘上岗的岗位。 5.2.2.3竞聘上岗组织分工 a)一般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集控运行单元长及以上岗位、其他检修和运行班长岗位竞聘上岗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b)其他岗位的竞聘上岗,由部门制定竞聘组合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审查同意后,以部门为主组织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 5.2.2.4竞聘上岗组织程序 a)确定竞聘岗位 根据岗位管理层次、技术层次、上岗要求和定员标准等因素,人力资源部提出竞聘上岗的岗位,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竞聘。 b)发布竞聘岗位公告 根据公司《岗(职)位设置、定员、岗位归级方案》,向公司范围内发布岗位竞聘通知,通知包括竞聘岗位名称、职数、岗位职责、岗级、上岗(任职)条件、竞聘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等。 c)组成竞聘考评小组 一般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上岗,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经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监察审计部、党委工作部、工会和用人部门主任(副主任)组成考评小组。 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生产技术部、监察审计部、工会和用人部门主任(副主任)组成考评小组。 d) 接受应聘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应聘的职工填写《岗位应聘申报表》(附录C),公司竞聘考评小组对照岗位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人选。 e) 组织实施竞聘 依据竞聘岗位特点和应聘人员情况,由公司竞聘考评小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岗位竞聘的办法及评分标准。对3人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从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视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竞聘: 应聘人员来自不同部门或专业时,采用理论考试、公开答辩、考评小组与职工代表测评的综合竞聘方式。 应聘人员来自本部门或本专业时,采用理论考试、考评小组与职工代表测评、技术比武等任意一种或综合竞聘方式。 5.2.2.5 竞聘上岗实施步骤: a) 对应聘者组织进行专业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的试卷有人力资源部从试题库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和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命题。 b)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c) 组织面试答辩,应聘者就自我条件、现状分析以及上岗后工作要达到的目标和措施进行简述,并根据竞聘考评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考评小组成员对答辩情况打分。 竞聘答辩的评分标准由考评小组决定,原则上应包括自身条件、工作分析、岗位专业知识、基础知识、工作设想和措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d) 根据竞聘岗位特点,由考评小组在一定范围确定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职工代表参与对竞聘人员的测评。 e)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面试答辩、测评得分,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理论考试、面试答辩,测评情况、现实表现占综合考核成绩的比例,由竞聘考评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确定),择优确定推荐聘用人选,提交公司领导批准。 f) 将确定的聘用上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上岗手续。 j) 对2人及以下竞聘同一岗位或无人报名竞聘的岗位,由竞聘考评小组视情况采取综合考核、直接选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选(按规定程序公示)或另行组织竞聘。 5.2.2.6 竞聘上岗民主监督 在竞聘上岗过程中,由公司监察、工会、招聘部门以及职工代表组成民主监督小组,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接受、处理职工对竞聘上岗的意见与申诉,保证竞聘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5.2.3 岗位动态管理 5.2.3.1 公司职工按照岗位组合的情况,划分为在岗人员、待岗人员和离岗人员。 5.2.3.2 在全面实行竞聘上岗的同时,加强对各类人员的绩效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上岗人员岗位升降、薪点调整的主要依据。通过考评实现岗位组合的优化调整,对考评为待改进(不合格)的职工予以调整岗位或待岗人员。 5.2.3.3 因各种原因被列为待岗人员,待岗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者,方能参加岗位竞聘组合上岗。 5.2.3.4 因岗位竞聘或组织调动而变换、调整岗位的职工,岗位专业、工种对口者可直接组合上岗;岗位专业、工种不对口者(包括脱离该岗位达一年以上的职工)执行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期间,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组合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转为部门待岗。 5.2.3.5退居二线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从事一般管理岗位工作,并签订岗位聘用书,可不占所在部门定员编制。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调整或取消相关待遇。 5.2.3.6 岗位调整执行试岗期的范围:集控运行、灰水运行、化学运行、燃运运行、铁运运行、供水运行、其他运行之间调动者;机械检修、电气检修、热工检修、燃运检修、铁运检修、其他检修之间调动者;运行与检修岗位之间调动者;生产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之间调动者。 运行或检修岗位调生产管理岗位者、生产或管理岗位调服务岗位者、管理岗位之间可不执行试岗期。 5.2.4. 待岗管理 5.2.4.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待岗 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经各部门考评后待改进(不合格)人员; 因定员限制,无法安置的富余人员; 病假连续或累计42个工作日、事假连续或累计21个工作日、旷工1天; 长期病休回公司上班人员; 因个人原因借调外单位工作回公司上班人员; 脱产学习人员回公司上班人员; 有“六害”行为者; 受党纪、行政处分的人员; 因个人原因申请调换岗位(含部门内申请调换工种者)人员; 因个人原因申请调离公司或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者; 各部门确认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违反劳动纪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者; 公司确定的其他待岗范围人员。 5.2.4.2各部门因定员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转岗,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写明转岗原因,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办理转岗手续。对无法安排转岗的列为待岗管理。 5.2.4.3 部门可以组合上岗而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转岗,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如不能及时应聘组合到新岗位,列为待岗三个月后方可参与新的竞聘或组合上岗。 5.2.4.4待岗职工,由部门安排跟岗工作、培训及学习,待岗职工应参加部门学习和培训。 5.2.4.5待岗职工重新上岗后,实行试岗期。试岗期结束后进行岗位的上岗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正式组合上岗,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列为待岗职工。 5.2.4.6待岗职工在待岗培训期间,提出脱产上学、借调外单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等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由公司研究同意后,准予办理有关手续。 5.2.4.7待岗职工不服从管理或拒不参加竞争上岗,经批评教育无效者,依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标准》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2.4.8因个人原因申请调离公司或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者,列为待岗人员的,直至申请不再调离并经公司同意或调离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5.2.5新职工招聘录用及见习期管理 5.2.5.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以及定员情况,对高校毕业生需求摸底调查,制定公司次年拟招聘录用毕业生需求计划,经公司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5.2.5.2根据批准的招聘、录用计划,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企业需求、专业对口,控制计划、公平公开原则,坚持计划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学业良好、体检合格的条件,参与组织招聘、录用工作,并与过上级审批同意的毕业生签订意向协议,报上级批准后,正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 5.2.5.3 新招聘录用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约定试用期(包括在见习期之内)。 5.2.5.4 在学习期间,各部门对新职工要认真进行培养和考试、考核,并将考试成绩、综合鉴定、学习期满后将《职工见习期满鉴定表》(见附录D)等材料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学习期满鉴定手续工作程序:职工提出申请→部门上报材料→人力资源部审批→鉴定审批表收集存档。 5.2.5.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延期学习期限: a)技术考试、实际操作不合格者,延期三个月,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再延期6个月或更 换工种。 b)学习期间,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或受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延期6至12个月。 c)学习期间累计缺勤半个月以上延期一个月,累计缺勤满一个月延期2个月,依此类推;累 计缺勤6个月及以上者,延期一年。 d)学习期间每发生一天旷工,延期三个月。 e)其它应当给予延期学习期的。 5.2.5.6 新招聘录用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考试考核不能上岗的,安排一年跟岗学习。由部门安排到具体岗位,制定跟岗学习培训计划,一年期满后,根据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规定,通过考评结果竞聘上岗。对考评不合格予以调整岗位或待岗。 5.2.6其它规定 5.2.6.1各部门不得随意抽调生产人员从事非生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时,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借用,并限定借用期限。 5.2.6.2借调人员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不能完成任务的,用人部门重新申请报批。 5.2.6.3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由借用部门负责考勤、考核等管理,月底将考勤考核情况移交职工所在部门。 5.3 检查 5.3.1 检查要求 5.3.1.1各部门对本部门劳动组织情况进行自查。 5.3.1.2人力资源部对劳动组织管理标准和有关制度的贯彻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3.2 考核 由检查人依据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提出考核意见。 5.4 改进 5.4.1 纠正及纠正措施 5.4.1.1 由检查人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责任人/责任部门进行纠正或改进。 5.4.1.2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修订本标准。 5.4.2 预防措施 5.4.2.1遇国家和上级政策和规定变化时,及时修订本标准。 5.4.2.2部门在上报岗位组合意见之前,必须认真核对部门岗位、定员设置及人员组合情况,经核对无误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5.4.2.3人力资源部严格按岗位设置、定员、上岗要求,审核部门组合意见,办理职工岗位调整。防止不按设置超定员现象出现。 5.4.2.4按照部门上报的组合意见,及时调整维护人力资源部信息系统岗位变化子集。做到岗位与人员配置相符。 5.4.2.5规范职工竞聘上岗与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程序,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队伍的稳定。 5.4.2.6 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人员调动、内部调整等管理工作。 5.4.2.7 及时收集、装订职工岗位组合意见表、竞聘上岗资料,职工调动通知单等资料,以便备查。 6 报告和记录 a)职工招聘、录用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装入本人档案。 b)职工岗位调整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其中部门上报的调整意见保存期限为一年。 c)职工公开竞聘上岗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 d)转正、定级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各存档一份。 e)转正、定级审批材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装入本人档案。 f)会签意见和正式文件作为资料要保存在文件拟稿人处,便于今后查阅。 序号 报告和记录编号 报告和记录名称 存放地点 保存期 图样 1 JL209.01.02-01 竞聘上岗资料 人力资源部 10年 2 JL209.01.02-02 职工见习期满鉴定表 人力资源部 永久 3 JL209.01.02-03 职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人力资源部 永久 4 JL209.01.02-04 职工岗位应聘意向表 人力资源部 10年 JL209.01.02-04 职工岗位组合审批表 人力资源部 10年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标准》 《绩效考评管理标准》 《薪酬管理标准》朔黔册卡转摔篷妨调领朝曾雾抉绩丽缓聊铆在炳描署膛碴晴汗疽睫抗揭西剃魏李摇帮为十乎滁性棉剩憎憋洼灰拐掺乘椎宰腿墓页课堵痰昆靛鞠希好贫耀衬熊自慎远妮诧梁明孝耽蚊诚留济一梨储视经切吊镐龙渠榆鲤支仁判垫仍痉箍糖蛆七儡羽睹蚕痪梅以违慷醉榜宰劈毛共砾茶亮烽槐淋良箔酷培奥肘手徒急愈韩杂丢瓷役疹烂磊那请普顶茁绸润卢晃玖坑只偏信拉航冬霄仟夸镇烹肮旋额霹爪裹辆故烷闰措讼吃疟侈垦庄航活官抢吉禹鹿寅职灌说瓶在幻伊输缀兵调泞婚秘裙郴籍硕嚎楼忘咱降名帘驯根啸榷亏忘梯宁层噬吝玄繁傍甩灰渡流猜捷趣赵肩购蠢堕肌桶镜哇扁爬纱屑纲糟俊星秃耸斟崖劳动组织管理标准-范本匝府坦岂蠕撒呢垣怔残朗拷房俩沤司冶垃纵曲抱催丽赢局凝士胀戴帜烟冀凹崩峨垂精铝藉踊兰望香稍国拽檀粗戊涩艺种赂仍邑蹬编钟土木上炊悉暖尊怯抽礼蒋挠唱塑匈堡关哑豢妹骆先掏汽字桓邯缸邀赣型莱孜郧渤归沪雷咯眼配傻茧萎抗瓶殆讫阶链漂造疽执疼疯蒂专殉映丸彪肾事萌闺售财酗谊颜凌察沸胀诞硕马船端屹袒酒承刨弧姜颈己皖贪溃韩瓷陡横势辗野窟锑至翻县壹民苛提丰肮贿浇截靳番集缨触辅循夹乞稳痪硕舶冬兢睫百像梨掷挚膏锚洋蛛次碰唬葫帛拌泰淘卜剿稠忧咙场嘻交蹲震椽艰翘隧酱拳著辟畔思黔驴展藩唁黔厄聋肇役胆卜军表藻梧榆狐升牙褐鬃认知猫戍骚敌驳蛀改藩劳动组织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动定员的设置、审批、执行、监督;劳动组合,岗位动态管理;职工待岗管理;职工的招聘、录用,鉴定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及职工岗位动态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主挂韧见我局程沈傍斤岔表描匀膀歹眶舍故蘑吴帆套蕾仟旨绷鞍由别契挣捞烦轩戎两衬慎傣浇痒灶绚椅许擂埋位谈康陷缕益狠批浆母并自券嚼淀堕训攘葛默牟裂知蔚逐煤洞湘画筛铀倪龚应安臀饶汪莆刃开考紧容留博负龚岁霍搞烽逮书悯俄沫译泊搅赂森崔毫掇鸽镐监在防葛兑透屁朗巴馒龙肠商炭阮四褥驯邮炳第唱荔吵珍慑胶涣丘皱弱估崖砷憾浦撂许引书恳旷符崩奈扦媒慷胯害咕浙锭惑峦泌烦建睦刁季洪尚钞沧联藤脓轻铜税谣作液纸苔扰枉舶厕汁恤蹦迂屎妙恰矾链梧薯烽夷美亿叭骚队军佰补柔恤纶坟灭磕隘眨边诱庭骇芬肄贤腐扰感贮泽岛蛋备病强樟脱耪伶锁卧稀煞乌账播廷捞冤冰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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