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doc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建立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和运行体系,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民爆行业安全评价、工程设计、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监督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第三条 从事民爆行业中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相应的从业资质,并接受民用爆炸物品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第四条 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应接受被服务企业所在地民用爆炸物品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第五条 未经国防科工委民爆局确
2、认的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民爆行业中介服务。第六条 凡在民爆行业开展中介服务的机构,除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在职人员中应有至少五名与民爆业务有关的基础专业人员; 二、从事有关安全评价、工程设计的中介机构,必须具有民爆行业相关业务的从业经历,还应有机械、安全工程、电气、给排水及土建等专业人员;三、安全评价机构的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业资质、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民爆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四、从事民爆工程设计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业资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民爆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五、从事民爆安全评价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业资质,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民
3、爆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第七条 中介机构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兼职人员均只能在一个中介机构执业。第八条 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相关约定,坚持独立、公平、公正、合法的从业原则。第九条 中介机构必须在许可的资质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并向被服务单位提交有效的机构资质证明。承担服务项目时,应当依法与被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十条 中介机构相关业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机构应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文件开展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采用现行标准,积极采用通过行业鉴定和验收
4、的符合行业发展政策的新技术、新设备;不得选用行业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不得为行业明令淘汰的产品进行设计。第十二条 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最新的法规及标准要求,采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对建设项目开展风险评价;建立项目跟踪制度,对安全评价提出问题的整改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出示验证报告。第十三条 体系认证机构应定期回访被认证企业,指导企业持续改进,以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完整性,当被认证企业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认证结果。第十四条 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质检人员必须专人专职,独立开展工作;要确保各种检测设施及检测装备的完好有效,及时采用现行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先进性。第十五
5、条 中介机构要对设计方案、咨询报告、检测报告、评价报告、体系认证等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 中介机构应及时将变更的工商注册信息及技术、安全和质量负责人名单和相应资质情况报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备案。第十七条 从事安全评价和体系认证的中介机构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将上季度所涉及的民爆企业或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体系状况(格式见附件一)报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备案。中介机构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工作业绩状况(格式见附件二)报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备案。第十八条 中介机构不得泄露被服务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采取欺诈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技术成果。第十九条 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对民爆行业中介机构实施日常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用 爆炸 物品 行业 中介机构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