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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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方案 浙江省旅游局 2023年12月 编制单位: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 目 录 一、 前言 1 二、 方案背景和建设意义 1 (一) 方案背景 1 (二) 建设意义 2 三、 发展现状 4 (一) 行业趋势 4 (二) 我省优势 8 四、 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发展目的 13 (一) 指导思想 13 (二) 基本原则 13 (三) 发展目的 15 五、 智慧旅游重点项目 15 (一) 主导型项目 15 1. 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 16 2. 智慧旅游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17 3. 智慧旅游数字互动营销平台 18 (二) 引导型项目 19 1. 旅游数据监测系统 19 2. 智慧旅游服务卡 20 3. 景区电子商务系统 21 4. 目的地官方手机应用 22 (三) 示范型项目 23 1. 示范智慧景区 23 2. 示范智慧酒店 24 3. 示范智慧旅行社 24 4. 示范智慧旅游服务商 24 六、 推动策略和保障措施 25 一、 前言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对旅游行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无线技术、多媒体技术为代表的新信息技术,为目的地营销、旅游文化传播、旅游资源保护、旅游综合服务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支撑和动力。新信息技术与功能系统的运营和实行将会引起人们旅游出行方式的变化,并将带来旅游业的重大变革,从而推动旅游业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由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型、由被动服务管理向积极服务管理转型。 智慧旅游是在新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通过信息技术和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的融合,使旅游资源和旅游信息得到系统化整合和深度开发应用,并服务于公众、公司和政府等的旅游发展形态。智慧旅游以旅游信息化为基础,通过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实现旅游服务和管理的差异化。 浙江省智慧旅游建设是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信息技术与旅游业的融合,加快浙江旅游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实现浙江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方案背景和建设意义 (一) 方案背景 旅游业是信息高度集中并对信息高度依赖的行业,信息贯穿旅游活动的全过程,是旅游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信息化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远,旅游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十二五”时期旅游信息化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及旅游信息化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提出“将旅游业哺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两大战略目的,明确指出“以信息化为重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 《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的是: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优势产业、生态文明的先导产业、惠民富民的民生产业和品质生活的助推产业,使浙江成为全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示范省和国际化发展的先行省,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这为浙江智慧旅游建设明确了方向,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规定。 浙江省旅游局把智慧旅游作为将旅游业打导致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推动智慧旅游的起步和建设,智慧旅游正从一个新概念转变成可感可触的新体验。 建设意义 1. 智慧旅游是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旅游业要成为转型升级的先行产业和创业创新的先导产业,智慧旅游建设将成为浙江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的重要途径。 国家旅游局提出,要实现“将旅游业哺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两大战略目的的规定,一个阶段性任务就是要争取用2023左右的时间显著提高信息技术在旅游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使旅游公司的经营活动全面信息化,使在线旅游业务在旅游产业中的比重明显提高,使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一大批引领作用强、示范意义突出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公司。 2. 智慧旅游可以更好的体现现代服务业的特性 现代服务业是随着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发明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应当具有四高特性: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高增值服务;高素质、高智力的人力资源结构;高感情体验、高精神享受的消费服务质量。 智慧旅游从提高旅游业技术含量,加大旅游产品的增值服务能力,优化行业人才结构,增强广大游客旅游体验等方面可以更好的体现现代服务业的特性,从而达成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规定。 3. 智慧旅游是智慧浙江、智慧城市的重要构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告知》,在全省部署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明确了“3+1”和“1+N”试点工作模式,“3+1”即省政府和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国家应用主管部委合作,共同推动我省“智慧城市”建设试点;“1+N”即拟定宁波市为综合试点,其他重点城市各拟定1个或多个智慧技术单项应用试点。 智慧城市建设为智慧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环境。智慧旅游可以充足运用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无需反复建设。智慧旅游可以通过和智慧城市平台的协调联动解决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智慧旅游还可以带动智慧城市建设,部分城市特别是把旅游作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可以通过先开展智慧旅游建设,在打下一定基础,产生一定效益之后,再进一步开展智慧城市的建设。 国内许多城市都在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基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践和推动旅游业发展成为现代服务业的目的,国家旅游局对“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三、 发展现状 (一) 行业趋势 1. 国家旅游局对智慧旅游建设提出明确目的 《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提出:“将旅游信息化纳入区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旅游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投放力度。加大对具有应用实效的旅游新技术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智慧旅游创建工程,对各类旅游信息化的新应用、新服务、新模式开展试点示范。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城市、乡镇、景区等各级旅游目的地开展以智慧旅游为主题的旅游信息化工程建设与评选示范。” 国家旅游局不仅通过信息化专项规划对智慧旅游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相关目的,还召开了“全国智慧旅游试点工作座谈会”。 2. 国内其他省市智慧旅游建设已经广泛开展 国内很多省市都先行开始了智慧旅游建设,部分省市已经在智慧旅游规划、试点项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江苏省旅游局是较早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智慧旅游建设的省份,江苏省旅游局智慧旅游总体规划现已初步定稿。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旅游信息化工作将围绕智慧旅游展开,以旅游信息互换中心、智慧旅游服务、智慧旅游管理和智慧旅游营销四大板块进行建设与运作,运用云计算、物联网、人机交互、地理信息技术和异构融合技术,重点打造一个统一超级门户、二个优化平台、五大示范项目、七大新建工程,预计到2023年,初步在全省范围实现智慧旅游。江苏省旅游局还高度重视全省智慧旅游的总体发展,已经建立了省内智慧旅游联盟,并多次开展智慧旅游研讨交流。 镇江市旅游局于2023年3月率先启动对于智慧旅游的研究,形成了初步的建设框架。2023年12月,镇江初步完毕中国智慧旅游服务中心的总体建设方案,相关建设迅速展开。2023年1月,江苏省政府正式发函国家旅游局,请支持在镇江市设立中国智慧旅游服务中心。2023年年5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江苏在镇江建设“国家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国家智慧旅游服务中心作为国家级、服务全国范围内的智慧旅游产业的平台和窗口,是智慧旅游的数据互换中心、运营维护中心、呼喊服务中心,以承担智慧旅游共性服务为目的、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股份制公司,负责整个智慧旅游项目的管理、运营和服务。 南京市旅游园林局于2023年8月启动智慧旅游体系顶层设计规划工作,并于11月完毕了南京智慧旅游总体设计方案的编制。2023年4月,南京智慧旅游建设正式启动,南京智慧旅游联盟同期成立。南京智慧旅游建设将重点突出为来宁游客提供更便捷、智能化的旅游体验;为政府管理提供更高效、智能化的信息平台;促进旅游资源活化为旅游产品、放大资源效益这三大核心目的,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作模式,联合社会各方优势资源共同推动智慧旅游建设。2023年11月28日,南京市旅游园林局召开南京智慧旅游一期建设成果发布会”,报告了涉及“南京游客助手”手机客户端、智慧旅游互动式体验终端、乡村旅游营销平台、玄武湖和红山动物园“智慧景区”试点、“旅游执法e通”手机客户端、智慧旅游中央管理平台六大项目成果。 苏州市旅游局组织编制的“苏州智慧旅游行动计划”于2023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苏州市将通过推动智慧旅游工作,力争率先建成与智慧城市无缝衔接,与城市旅游优势地位相匹配,实现智慧的旅游服务、智慧的旅游管理和智慧的旅游营销三大体系。苏州智慧旅游首批项目启涉及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移动导游系统、基于旅游电子沙盘的旅游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官方旅游资讯手机应用。 福建省旅游局于2023年9月提出建设“智能旅游”概念,全力实行智能旅游信息化“三个一”工程,即一网(海峡旅游网上超市)、一卡(海峡旅游卡,涉及银行联名卡、休闲储值卡、手机二维码的“飞信卡”,以及衍生的目的地专项卡等)、一线(海峡旅游呼喊中心,涉及公益服务热线和商务资讯增值预定服务热线)。为了推动“智能旅游”建设,福建旅游部门已经初步选定武夷山主景区、厦门鼓浪屿、福州三坊七巷作为首批智能旅游示范景区试点单位。 湖南省旅游局于2023年7月在全省旅游局长座谈会上提出将重点推动旅游信息化工作,抓紧编制湖南旅游“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着力创建“智慧旅游城市”和“智慧旅游景区”。支持长沙、张家界等城市和重点景区率先出台有关措施,加快智慧旅游城市和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支持旅游公司经营活动全面信息化。湖南将先在长沙和张家界、韶山试点智慧旅游城市和景区的创建。 湖北省旅游局于2023年9月提出未来5年湖北将大力发展旅游科技、智慧旅游产业,推动知识性强、科技含量高的主题公园、文化旅游创意产品、旅游综合体的建设。游客持一张信用卡可走遍联网景区,用手机或电脑即可购买景区门票,预订酒店。 北京市旅游局于2023年10月宣布启动北京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及首批建设项目,拟用3年时间,配齐一张屏(触摸屏),建好二个网(无线宽带网和北京旅游信息网),开发三个系统(自助导游讲解系统、城市自助导览系统、网络虚拟旅游系统),推动四个数字(数字景区、数字酒店、数字旅行社、数字乡村),推出一卡一亭(一卡通和北京礼物网上特色商亭),唱响一台戏(北京旅游游戏软件)。 四川省旅游局于2023年11月正式发布了《四川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按照《规划》成都将率先建成西部首个“智慧旅游城市”,涉及打造旅游数据中心,进一步提高熊猫卡的使用功能和打造手机自助旅游客户端。 3. 网络基础和技术条件成熟并形成产业推动 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成4.85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为3.18亿,手机网民在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达成65.5%。我国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为 3686 万人,随着人们旅行出行需求频次的增长,特别是休闲自助游的比例的提高,以及服务商对网民的宣传和引导,会更多地推动用户使用在线旅行预订服务,预计旅行预订服务在未来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和定位技术等信息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在很多行业出现了成熟了应用。智能手机逐渐普及,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获取信息和参与互动的工具,也将成为重要的旅游信息查询和预订渠道。 有大量的技术提供商和专业服务商在信息技术和旅游行业的结合上进行了有效的尝试,智慧旅游相关的项目已经在国内外出现了大量比较成熟的技术成果和应用案例。 (二) 我省优势 1. 旅游信息化发展为智慧旅游打下基础 浙江省旅游局及区域内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长期重视旅游信息化的发展,并在旅游政务管理、目的地景区网站建设、旅游网络营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省旅游信息中心还紧跟互联网和技术发展,在旅游微博营销上处在业内领先的位置。 浙江省旅游公司对旅游信息化和旅游电子商务的重视限度高,都在不同限度上建设了业务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网站,并积极运用各种互联网渠道开展营销和旅游产品直分销。 2. 智慧旅游已经在省内多市县区先行先试 (1) 各市县区旅游局 省内各市县区在对智慧旅游建设积极性很高,已有多个市县区旅游局启动了智慧旅游规划和建设工作。 温州市旅游局走在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的前列,制定了《温州市“十二五”旅游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把旅游信息化列为“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十大项目之一。积极联合“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形成三大“智慧携手”,签订智慧旅游合作协议,建设12301旅游服务热线、旅游一卡通、旅游车辆监控、景区全景展示平台等智慧旅游项目。温州市旅游局还通过连续举办四届中国(温州)网络旅游节和举办首届中国(温州)智慧旅游信息技术展览会,凝聚了各方注意力,初步打响了温州智慧旅游品牌。目前温州市旅游局在省旅游局、省经信委的支持下,正积极争取成为全国智慧旅游的试点城市。 宁波市旅游局借助宁波市建设智慧城市的东风,全面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到2023年终,宁波将把所有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等和旅游产业有关的信息资源整合到一起,出游的“吃、住、行、游、购、娱”相关信息一网打尽,打造一个统一的智慧旅游中央管理平台和旅游资源数据库。宁波市旅游局还专门推出了“虚拟旅游社区”,该项目是建立在宁波现有旅游景点的基础上,采用信息化手段和三维模拟技术构建的一个虚拟旅游环境,将整个宁波搬上了网络。宁波市旅游局还在宁波游客集散中心、各大星级酒店、重要景区景点、旅游征询点等游客集中地点布置宁波旅游公众查询系统终端设备。同时,以信息化技术为重要手段的“智慧旅游”已在宁波旅游公司得到积极应用。 象山县旅游局积极建设以“公众旅游信息征询服务,旅游行业合作,智慧景区建设,旅游电子商务”为重要内容的象山智慧旅游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建设象山旅游呼喊中心,旅游无线WAP网络,象山旅游在线支付平台,开发旅游手机服务应用系统。 奉化市旅游局近期制定了《奉化市智慧旅游建设三年框架方案》,并把智慧旅游列入到“十二五”奉化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2) 省内旅游公司 省内旅游公司从加快旅游业态转型升级,提高业务竞争能力,提高服务经营效益的角度,在智慧旅游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尝试,并产生了良好的业界影响。 杭州黄龙饭店与IBM共同打造的智慧酒店已经成为国内智慧酒店的范本。黄龙饭店的智慧酒店系统已经建成了智慧客房导航系统、全世界第一套电视门禁系统、全球通客房智能手机、互动服务电视系统、机场航班动态显示服务、多功能一体播放系统等。黄龙饭店的技术将在行业内树立新标杆,特别是智能化方面不仅遵循了已有的国家标准,更将远远超越现有的标准,真正成为行业的典范并引领下一代的发展方向。 杭州西溪湿地与中国移动杭州分公司共同开发的“数字化景区” 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数据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借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业务应用系统,整合景区管理资源,实现景区旅游信息共享和信息化自助服务的项目。项目启动运作后,将为西溪湿地在票务客户端、系统管理、门票预订及购买、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品预定等多个方面提出有效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促使景区服务档次和管理水平的全方位提高。 溪口景区新建成了电子门票系统、视频呼喊系统等,不仅可实时掌握各景点的客流量、游客构成等,并且能即时了解各景点交通、停车位置等状况,可及时对景区现场进行指挥调度。景区还推出自助语音导览服务,让散客租个耳机就能漫游溪口。 西湖风景区紧密跟踪国际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借力“十二五”信息化专项规划,建设名胜区一体化数据中心,实现信息中心对数据统一管理的技术能力。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等技术,实现数字化信息全方位、立体化、多方式的传输、接入和互换,为景区的保护和可连续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实现对景区、绿化和文物资源的有力监管和保护。 温州国旅提出向建设“智慧旅行社”的公司转型,温州国旅一直与电信公司、旅行社管理公司进行紧密合作,着力打造公司在线旅行社管理软件、电子商务平台、同业分销管理平台、客户关系管理等。 3. 良好的旅游电子商务基础和氛围 浙江是电子商务大省,传统产业及社会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快速推动,技术、支付、物流等支撑服务取得重大突破,各项重要指标均处在全国前列。浙江不仅拥有如阿里巴巴集团这样的大型电子商务公司,电子商务技术在外贸、化工、小商品等行业也有广泛应用,处在国内领先的水平。 旅游行业电子商务在浙江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开通了淘宝旅行频道,吸引了大量的旅游公司入驻,旅游产品交易量处在全国领先位置。支付宝还面向旅游业首推担保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涵盖旅游业线上线下合作伙伴,打通整个产业的底层资金、信息链条,并且通过担保交易推动中国旅游市场信任体系建立。此外,诸如米胖网、同业114等在线旅游创业团队也迅速成长,为浙江旅游获取更大的在线市场份额提供了动力。 4. 运营商重视并积极参与智慧旅游建设 浙江省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已经在旅游信息化上承担了一定的工作,建设了相关的基础设施,也积累的一定的行业经验。通信运营商对智慧旅游的发展高度重视,在不同层面开展了针对旅游行业的技术研究和项目合作尝试。 由于通信运营商的积极接入,智慧旅游所需要的基础通信环境将能得到更好的满足,运营商也可以基于自身的特点,为智慧旅游的发展提高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撑。例如温州市旅游局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温州分公司都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三家运营商积极为温州旅游提供网络支撑和相关应用开发。 5. 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 浙江省不仅拥有众多网络技术公司,同时也拥有强大的高校科研资源,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技术、无线手机技术和人机交互等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都在全国处在先进水平。运营商和大型软件公司对旅游行业的进一步介入,也使得旅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向成熟稳定阶段迈进,为智慧旅游在浙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撑。 四、 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发展目的 (一) 指导思想 《浙江省智慧旅游框架方案》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浙江省旅游产业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 本方案将积极贯彻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相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发展思绪,建设符合浙江省旅游发展需求、具有浙江特色的智慧旅游。 (二) 基本原则 《浙江省智慧旅游框架方案》要兼顾浙江省信息化整体发展和旅游发展的特性,结合全国智慧旅游建设的共性,将遵循以下原则: 1. 面向游客 整合服务 浙江智慧旅游建设以游客需求为导向,充足运用面向大众的多种现代信息化手段,打造最便捷、最开放、最实惠的应用平台及工具,满足游客在浙江旅游的全程需求。 2. 政府引导 服务公司 智慧旅游建设最终是为了推动行业整体发展和旅游公司经营效益,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旅游行业自身发展规定,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加快推动我省智慧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智慧旅游项目规划和建设实行要以有助于公司发展、能为公司发明效益为原则,不能由于开展智慧旅游建设增长公司承担。 3. 整合资源 社会参与 智慧旅游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广,是一项具有开拓性和前瞻性的工作。发展智慧旅游单靠一个部门或者公司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确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市场应用的发展模式。各级政府要引导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建立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发展模式。 在部分项目建设和运营上引入社会资本和公司参与,加大技术服务商的参与深度和广度,做到以较小的前期投入达成更好的效果。 重视对整个旅游行业资源的整合和合理配置,运用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减少浙江智慧旅游建设的行业总成本,发明更大的行业整体价值。 4. 突出重点 循序渐进 拟定重点项目,通过行业示范和项目试点积累经验,对取得良好效果的项目逐步在全省推广实行。 在整体规划的同时明确各分子项目,并制定相应的时间方案,便于迅速启动和分布实行。注重系统结构的灵活性和模块化,为各分子系统的分步实行和某一具体模块的分阶段实行提供技术支撑。 (三) 发展目的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浙江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结合浙江旅游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设定以下智慧旅游建设目的。 通过实现智慧旅游改善浙江市整体旅游环境,更好的保障旅游安全和旅游品质,提高游客全程旅游体验;提高信息技术在旅游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和旅游行业管理效能,推动旅游公司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基于新技术的旅游产业创新和基于新媒体的旅游营销创新。 浙江省智慧旅游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运用最新信息技术对旅游的相关要素进行整合,为广大游客提供智慧化的旅游服务,为管理部门提供智慧化的管理手段,为浙江旅游提供智慧化的营销平台和广阔的客源市场。 五、 智慧旅游重点项目 浙江智慧旅游建设项目分为主导型项目、引导型项目和示范型项目。 (一) 主导型项目 主导型项目是以省旅游局为实行主体,负责方案设计、项目研发和重要的建设运营投入。主导型项目建成后,省旅游局负责项目在省内各市县区及旅游公司的应用推广。 1. 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 建设基于旅游信息标准的浙江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涉及旅游信息数据中心和数据互换系统,并将之作为智慧旅游建设的信息基础,实现按照统一的规则获取采集旅游信息,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集中存储,并按照统一的互换标准通过各种平台发布,最终实现旅游信息的智慧化。 作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部分,旅游信息标准侧重于旅游行业软件系统、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应用相关的数据信息规范的建立。旅游信息标准是建设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的基础,也是智慧旅游各个分子项目整合和跨平台合作的基础。 浙江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的建设基于旅游信息标准,是浙江智慧旅游信息云存储中心。实现浙江旅游信息数据的集中部署,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的统一。 1)统一数据标准(数据系统架构、数据库结构、数据表) 2)统一基础信息(介绍性信息、图片库、视频库、虚拟旅游素材等) 3)统一地理信息(位置信息、GPS数据、电子地图) 4)统一互换接口(内部数据互换接口规范、开放数据接口规范) 5)统一技术平台(硬件、软件、网络、安全) 浙江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采用“少数集中,多数分布”的系统架构。省旅游局负责旅游信息数据标准的建立,并搭建旅游信息云中心。各市县区可以通过旅游信息云中心集中上传数据,也可以通过省旅游局提供的数据互换标准和接口,与各自现有系统实现数据同步和互换。 基于统一的旅游信息云存储中心建立旅游数据云互换中心,浙江智慧旅游平台将实现和智慧浙江平台的应用对接,实现和浙江旅游公司和各类在线旅游网站的数据同步和信息互换。 2. 智慧旅游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浙江智慧旅游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各种信息传播媒介和服务征询通道,向游客提供全面的、立体的旅游信息和旅游征询服务,并在游客自行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发展以信息推动为代表的积极式服务模式。 (1) 协作导航式官方旅游信息网站 浙江旅游官方网站是智慧旅游公众服务体系最重要的渠道,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提高: 1)进一步完善基础旅游信息,保障旅游信息准确并更新及时; 2)对海量旅游信息进行筛选和二次加工,加强旅游计划、行程设计等功能,并按照符合游客思维逻辑和操作习惯进行展现; 3)建立旅游信息间的关联,并可按照游客需要进行整合,为游客提供整体信息而不是零散数据; 4)形成旅游信息和游客的互动,让游客不仅是信息的获取者,也能成为信息内容的奉献者和信息的传播者。 浙江旅游官方网站信息数据建立在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的基础上,大量旅游信息通过数据互换中心从各市县区旅游局和旅游公司直接获取。根据游客浏览需要,部分信息可以在省局官方网站直接查看,更多信息通过导航链接引入到市县区旅游局和旅游公司网站。 (2) 协同答复式旅游征询服务热线 与浙江省电信合作,通过各市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公司租用浙江省电信公司外包呼喊中心平台的虚拟坐席的方法,建立起覆盖全省范围,通信网和互联网相融合的12301旅游征询服务热线。 该热线将实现全省一号呼入,各地协同答复的功能,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前征询顾问、旅游中实时帮助、旅游后投诉受理等信息征询服务。该系统的建立必将极大地提高我省旅游系统的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提高旅游系统的服务形象,为提高广大游客对我省旅游服务满意度做出奉献。 3. 智慧旅游数字互动营销平台 旅游目的地平常的各种营销活动会连续吸引大量的游客参与,但这些营销活动周期短,也没有建立对游客信息获取的办法,所以虽然做了很多活动,但是活动之间相对独立,仅仅期待了短期营销推广的作用,没有形成有价值的数据积累。 智慧旅游数字互动营销平台是一个在线的旅游活动营销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统一开展各种在线活动,支持的在线活动涉及门票赠送、抽奖、投票评选、照片游记分享等。所有通过这一平台开展的在线活动,均支持统一用户账号、统一积分体系和统一数据分析,各种在线活动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整合,让零散的短期活动发挥出在线活动营销综合效应。 系统可根据用户提供的资料和感爱好的旅游资源类型进行各种数据汇总和分析,为后续的营销活动和市场方案提供指导。 旅游公司可以申请为游客积分互动推广平台提供奖品支持,奖品形式可以是免费门票、旅游抵用券和实物礼品等。平台为每个合作公司开设独立的登录账号,公司可以直接上传提供的奖品信息和兑换规则,并获得兑换奖品游客的资料和兑换情况。 平台对各个活动以及各个活动的推广渠道进行数据记录和分析,有效评价每个活动的效果,以及每个活动在不同平台推广的效果,从而为后续选择合作网站带来数据支持。 (二) 引导型项目 引导型项目建设由省旅游局负责方案设计,根据各市县区相关项目发展情况,选择有一定基础条件和参与意向的市县区旅游局或旅游公司作为合作单位,由省旅游局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合作单位重要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试点。在项目试点成功后,由省旅游局协助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1. 旅游数据监测分析系统 旅游数据记录一直是旅游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但传统的数据记录存在记录手段落后、数据采集滞后等问题。智慧旅游建设将充足运用物联网、监控设备和无线技术,实现对旅游数据的自动监测和实时数据记录,为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游客满意度提供支撑。 景区游客流量记录数据重要来源于景区门禁、运营商基站定位和视频监控设备。其中景区门禁数据用以反映景区内当前总游客量;运营商基站定位可以反映游客在景区中的分布情况;视频监控设备可以反映某个监控点具体的游客情况。 系统和智慧浙江的交通指挥系统对接,实时获取交通流量、路况、拥塞、事故、安全等各种交通信息和旅客需要知道的各种服务信息,为准确地对旅游交通进行协调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保障。 游客可以通过网站和手机应用,结合电子地图查看城市交通情况,从而更好安排行车线路。系统对于大型景区内部停车位进行实时数据发布,并整合景区周边停车场信息,不仅为旅游大巴和自驾游客提供类似景区车位已满的提醒,还能引导他们就近找到抱负的停车位置。 基于以上数据可以实时发布的旅游点流量热点图,例如以不同颜色标注某景区各个旅游点的游客情况;并可以结合历史数据和预订数据进行游客流量预测。 2. 智慧旅游服务卡 在具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智慧旅游服务卡服务体系,面向外地自助自驾游客,整合区域内旅游景区、酒店、旅游特产、餐饮娱乐等旅游资源,提供一定的优惠折扣,引导游客购买智慧旅游服务卡并持卡消费。智慧旅游服务卡有助于吸引游客把更多的旅游资源纳入旅游计划,从而提高游客在目的地的停留时间和消费总量。 省旅游局参与制定旅游卡技术方案、标准化系统和管理办法,通过技术合作和平台对接为智慧旅游服务卡增长交通、医疗、小额金融支付等功能,并整合成可以面向外地游客直接销售的特色产品。 目的地旅游局与本地专业服务商合作,定制发行智慧旅游服务卡。例如和银行卡合作增强智慧旅游服务卡的支付结算功能,同时也获得各银行的营销推广支持,以解决购卡取卡网点局限性的问题。 试点成功后,可以在更多城市按照同样的技术标准和运营办法进行推广,整合为浙江全省范围内通用的智慧旅游卡,并和手机应用结合实现智慧旅游服务卡的虚拟卡形式,最终实现游客凭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就可以享受浙江全省范围享受到智慧旅游服务卡的相关服务。 3. 景区电子商务系统 景区电子商务系统是以景区为中心整合旅游资源,实现门票、交通票、酒店、旅游线路、旅游特产等旅游产品在线预订,为游客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个性化旅游预订服务,同时面向同业实现旅游产品在线分销和结算。 系统支持根据不同产品设定不同的产品描述参数,支持不同时间不同价格、多种价格形态等;支持购物等功能,用户可以一次性购买多个产品,统一预订支付;支持在线支付、支持短信提醒;支持无注册预订和快速预订。 景区电子商务系统应注重电子商务流程和网下实际业务体系的对接,实现在线订单和景区门禁系统等数据对接。做到在相应运营模式下,所有在线预订有相应单位解决,并以邮件短信提醒等方式提高订单解决的及时性。对门票、酒店等产品预订的退订流程进行合理的解决。 要高度重视景区电子商务的运营效益,在电子商务导向的网络营销、交易流程和数据安全上投入精力,以健全的运作体系和良好的运营数据为其它景区提供参考。 4. 目的地官方手机应用 无线、3G、定位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将给游客获取旅游信息和旅游服务的方式带来巨大变化,浙江省旅游局将开发浙江旅游官方手机应用,并基于智慧旅游云计算中心积极推动旅游公司和第三方开发商参与开发浙江旅游相关手机应用产品。 目的地旅游局委托本地专业服务商开发或合作开发浙江旅游官方手机应用,游客下载安装应用后可以通过手机查询目的地旅游信息,实现部分旅游产品的手机预订和支付,并可以通过自动定位查询周边旅游资源和消费场合。目的地官方手机应用还可让游客参与旅游过程的分享传播和旅游评价变得更加便捷。 旅游信息数据量大且更新频繁,目的地官方手机应用需要明确哪些信息是需要通过应用的方式提供应用户的,避免把无线应用做成庞大的旅游信息库。更多的旅游信息查询和旅游产品预订服务可以结合在线模式,让用户按需下载。 开发以介绍目的地旅游资源,帮助游客了解涵盖景点、酒店、餐饮等旅游信息的指南型手机应用,重要体现旅游资源的简介、联系方式和交通信息,并通过能吸引游客的精选图片、视频等充足展现目的地旅游特色和旅游资源优势。 通过无线位置服务和手机应用的结合,游客可以快速查找所在位置周边的旅游信息。游客只要打开手机上的GPS定位或无线定位,就可以快速获取自己当前所在位置,然后通过手机应用可以查看周边的酒店、周边的餐馆等。旅游局和旅游公司还可以结合这一功能,在取得游客许可的前提下,向游客推送旅游消费信息。 和主流网站的第三方平台开放接口实现对接,用户可以绑定微博、社区网站帐号,快速参与在线互动,实现照片游记分享、实时评论、游客签到、旅游交友等互动功能。 (三) 示范型项目 示范型项目由省旅游局根据相关的规范和规定,从省内各市县区和旅游公司中选择已经具有一定智慧旅游相关建设基础,并故意向继续完善和发展的,拟定为示范点。省旅游局给予示范型项目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资金奖励。 本着“局部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工作思绪,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服务商的示范试点工作。依照“自愿申请,综合选择”的原则拟定具体示范试点单位,并和相关单位明确示范内容,签订示范试点协议,依据专家评审结果,适度给予补贴。在示范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进行总体推广。 1. 示范智慧景区 选择在景区信息化和数字景区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景区、主题公园,加强新技术在景区的应用,不断提高景区网络营销和景区电子商务水平。 智慧景区示范点将在游客安全保障、景区内电子导览导游、互动娱乐体验、电子门票和在线直分销等方面进一步强化。 2. 示范智慧酒店 智慧酒店示范点将从酒店接待服务智慧化、内部管理智慧化和业务经营智慧化上全面提高,涉及酒店网络融合和业务集成、自助入住和电子管家、智能房控和虚拟桌面、智能分房和收益管理等。 智慧酒店示范点不仅在技术项目上进行示范,更强调智慧酒店建设对于酒店自身的产品、营销和管理带来的价值,发现智慧酒店建设和酒店收益提高之间的关联途径。 3. 示范智慧旅行社 智慧旅行社示范点将关注旅行社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门店总部一体化和连锁化经营、实现综合业务系统化管理、围绕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建立完整的直销分销体系等。 4. 示范智慧旅游服务商 智慧旅游服务商示范点涉及面向游客的提供在线旅游预订服务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面向旅游公司提供同业交易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为传统公司提供旅游电子商务技术和应用支撑的公司。 通过总结示范公司在团队建设、技术研发、平台运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发挥其在商业模式创新、产业链整合、人才培养、带动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对示范公司的宣传力度,推动浙江省内其他公司积极参与旅游电子商务实践,带动上下游关联公司协同发展。 提供技术和应用支撑的服务商应当在旅游行业有成熟的产品,并在浙江省内有相关实行案例,其产品和服务得到客户单位的认可。 六、 推动策略和保障措施 (一) 完善产业政策和组织机制 建立“浙江省智慧旅游建设实行领导小组”,加强浙江智慧旅游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宏观决策,制定有助于发挥智慧旅游重要作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综合管理体制。 依托浙江省旅游局信息中心进行智慧旅游建设与实行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监督评审和运作指导。建立一个由旅游局、旅游公司、院校等专业人才构成的智慧旅游专家团队,在智慧旅游规划、评审、监督、科研等多方面连续提供智力支撑。 加强省局及各市(区县)旅游信息化工作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设立专项引导和扶持资金,优先保证公益性旅游服务项目的资金,加大对智慧旅游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引导力度,加强引导资金使用的统筹管理与监督审核,提高全市智慧旅游的整体水平。 (二) 推动旅游信息标准化建设 在现有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旅游信息标准化建设,并逐步建立标准统一、数据规范、连续更新的旅游基础信息数据中心。 通过旅游信息标准化建设形成数据互换机制,引导旅游公司以及游客参与浙江旅游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保障旅游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 加强合作提高建设运营服务水平 明确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公司、信息化服务商等在智慧旅游中的角色和关系,积极探索各种运营合作机制,加强和相关部门、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机构合作。 项目的建设、运作由专家团队中选取人员,进行全程监理、验收和最终评审,并规定所有被选中的服务商在方案中增长退出机制的内容,一旦在建设和运作过程中达不到评审规定,并不能合理解决问题的,立刻退出,重新招选服务商。 在部分项目上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引入本地专业服务商参与服务运营,不断提高智慧旅游运营服务水平。 (四) 开展全省智慧旅游示范工作 在智慧旅游建设中拟定重点项目,扶持重点公司,在做好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按方案分环节实行,提高相关项目的实行效率。 部分项目可以通过建立示范点的方式启动,试点成功后在全省范围推广,并争取部分项目发展成为浙江省智慧旅游和全国智慧旅游示范项目。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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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智慧 旅游 建设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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