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管理办法.doc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出租管理办法.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 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上缴比例、租期、承租人、续租、违约责任、处理纠纷等主要内容(详见《房屋出租方案编制规则》); (三)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或审核、批准经办部门签订出租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按时收取租金; (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六)对房屋进行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维护; (七)负责房屋出租合同的档案、台账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出租管理的经办部门所应履行的职责: (一)进行市场调研,提出价格参考依据,向主管部门就《出租方案》提出建议; (二)进行公开招租、与潜在承租人进行谈判、协商; (三)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四)向承租人催收租金; (五)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 (六)对出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七)处理租期内的各种争议、纠纷。 第七条 本公司房屋出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出租方案》 上报天运公司资产物业部: (一)出租房建筑面积在2000平米(含)以上的; (二)单个合同年租金在人民币100万(含)以上的; (三)租期在3年(不含)以上的。 第三章 出租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前,须确定《出租方案》并由主管部门填写《房屋出租审批单》报经理办公会批准方可签约。 第九条 主管部门或经办部门,根据拟出租房屋价值、所处地理位置、面积、用途、同类房屋出租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出租房屋的出租底价。房屋出租应通过公开招租、竞争性谈判或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出租价格和承租人,全过程应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条 房屋租期应综合考虑承租人经营业务、房屋实际用途以及承租人投入等情况确定,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租期超过3年,且在5年以内的,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经上级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经办部门均应遵循“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承租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三)能严格遵守租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第十二条 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且一般应与承租人确定租金调整机制,在租赁期限内依据市场行情、供需关系等因素确定一定的租金增长幅度并作为出租合同条款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经与承租人谈判就《出租方案》达成一致后,如常规合同主管部门填写《房屋出租审批单》,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即可执行;如特殊合同或涉外和重大合同须根据《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应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出租方案》在以下情况应按前述权限、流程重新审批: (一)出租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租人、租期、租金或其他重要事项有变更的。 (二)合同期满续租或另租重新签约时。 第十五条 签订出租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位置、面积、用途及设施等基本情况。 (二)租金及收取方式、租金调整约定。 (三)出租期限和续租条件 (四)保证金条款。 (五)水、电、气、热等费用的约定。 (六)装修、装修补偿及安全责任。 (七)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责任。 (八)提前终止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十)争议解决方式。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十二)由承租人签署的《安全保卫、消防责任书》 (十三)租赁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及拆迁、征用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特殊约定。 (十四)其他条款和约定。 第十六条 还应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承租人发生下列违约行为时承担的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 2、未经出租企业同意将房屋转租、出借给第三人的。 3、未经出租企业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基础结构和装修改造的。 4、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其他违约情形。 (二)下列情形发生时,本公司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1、累计拖欠一定期间的房屋租金或物业费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出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未经出租企业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的。 4、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征用或拆迁房屋的。 5、其他可以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第四章 房屋出租管理 第十七条 租金管理 (一)主管部门及经办部门应对房屋的租金收取进行跟踪、督促。 (二)租金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照各单位的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严禁隐瞒、截留。 (三)承租人欠付租金的,租金收取部门应当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采取催收租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函件等方式,通知并与欠租人协商。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与日常管理 (一)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前,应当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建筑、消防、治安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标准。 (二)主管部门、经办部门应负责房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承租人签订的《安全保卫、消防责任书》应明确界定安全管理责任。 (三)主管部门或经办部门应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建立房屋及其设施定期检查机制,保证出租房屋的适用性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承租人因装修改造、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等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要求承租人承担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四)主管部门或经办部门应监督、检查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行为,或有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设备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处理,必要时可与其解除出租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 主管部门和经办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的权证管理,档案管理和台账管理,应妥善保管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及时掌握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变更情况,为房屋出租管理工作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档案资料。主管部门及经办部门应设立台帐管理,所有在租的房产都应建立符合国资委、集团、天运公司审计要求的、内容清晰的台帐,并应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账目核对。 主管部门应每年汇总当年所主管房屋出租情况向经理办公会进行书面汇报,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入、出租面积、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主管部门对经办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主管部门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决议,可作出纠正及整改要求,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正在履行的房屋出租合同,除显失公平或租金价格明显过低的以外,允许维持原租约直至租赁期满,原租约履行结束后,一律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现行有关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如与本办法的规定相抵触,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房管物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附件表格为参照格式,房管物业部可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修改,具体应以房管物业部确认的格式为准。 附件1:《房屋出租审批单》 附件2:《房屋出租方案编制依据和内容》 附件3:《房屋出租工作流程》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出租 管理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