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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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应急预案 (2023年12月7日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医疗类 2 一、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 2 二、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7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应急预案 10 四、感染暴发报告流程及处置预案 14 五、辐射事故报告及应急解决预案 18 六、核医学放射性物质泄漏应急预案 21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25 八、重大医疗纠纷解决应急预案 28 九、急诊绿色通道及“三无”病人解决应急预案 31 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34 十一、急危重症患者解决应急预案 36 十二、临床输血应急预案 41 十三、门诊突发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45 第二章 医疗类 一、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稳定,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 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湖南省相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 3.1 医院接受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 3.2岳阳市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救护事件。 3.3 短时内大批具有相同症状的病员就诊,预示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 3.4 承担特殊医疗救护任务,涉及收治特殊病种如甲类传染病、SARS、禽流感、埃博拉等疾病或需承担特殊人物的医疗救护任务时。 4.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4.1.1 为加强对突发医疗救助事件组织与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解决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解决的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解决工作。 4.1.1.1 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解决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唐 敏 副组长:曾 强、许文杰、余奔腾 成 员:李自华、夏伟瑜、王学明、陆海湖、张建安、朱洪辉、申红连、刘志刚 揭 炫、刘春林、陈玲霞、刘志武、张灿炎、黎泽群、陈 旻、刘 云 程艳华、王传慧、方既明、陈 勤、黄培新、刘伟为、李琼一、林 辉 夏 雨、程晓叁 4.1.2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行,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拟定人数,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4.1.2.1 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院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贯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人员名单: 组 长:许文杰 副组长:余奔腾、张建安 成 员:申红连、刘志刚、揭 炫、刘春林、陈玲霞、刘志武、张灿炎、黎泽群 陈 旻、刘 云、程艳华、王传慧、方既明、陈 勤、黄培新、刘伟为 李琼一、林 辉、王 旭、夏 雨、程晓叁、徐细平、任晓斌、曾纳新 李罗清、易 锋 4.1.2.2 突发医疗救护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综合医疗急救队名单: 队 长:申红连 队 员:陈玲霞、程艳华、刘春林、王传慧、刘 云、王 旭、夏 雨、程晓叁 张成煊、徐细平、任晓斌、曾纳新、易 锋、李金贵、陈卫星、叶中景 李四海、蔡学宏、廖祥福、蔡慧群、余定红 4.1.2.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由护理部负责) 4.1.2.4 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名单: 队 长:夏 雨 队 员:叶中景、袁旭光、周 刚、蒋沁娟、龙胜春、 周 丰、王 琴、陈中华 4.1.2.5 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名单: 队 长:程晓叁 队 员:叶中景、袁旭光、周 刚、蒋沁娟、龙胜春、周 丰、王 琴、陈中华 曾麦秋 4.1.2.6 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名单: 队 长:申红连 队 员:周志红、杨 景、陈中华、周 丰、蒋沁娟、王 煜、叶中景、赵梅梅 4.1.2.7 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名单: 队 长:刘春林 队 员:吴 云、刘志华、易明琪、黄 炜、刘 煜、唐 珍、蒋沁娟、王 琴 李金贵 4.1.2.8 抗洪救灾医疗队。 抗洪救灾医疗队名单: 抗洪救灾一队名单: 队 长:申红连 副队长:程晓叁 队 员:龙胜春、吴云、易明琪、杨 景、杨 波 抗洪救灾二队名单: 队 长:刘 云 副队长:夏 雨 队 员:费淑桂、刘 煜、肖 君、汤 波、朱 歌、付朝华 4.2 建立突发事件防止控制体系 4.2.1 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初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也许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4.2.2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4.2.3 抓好突发事件应急解决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2.4 制定并实行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4.2.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4.3 工作职责 4.3.1 医疗急救委员会职责:全面组织,领导突发医疗救护事件解决活动。调动全院医疗救护人员,物资,场地,设备;拟定政府及媒体公关对象;拟定事件干预临界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及解决情况。 4.3.2 应急医疗抢救小组职责 4.3.2.1 负责全院突发医疗事件的救治工作,制定并贯彻救治方案,必要时经委员会批准邀请外院专家参与救治。 4.3.2.2 受医疗急救委员会委派,直接参与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解决。 4.3.2.3 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决定呼喊内科组或外科组,有必要时二组同时呼喊,夜间急救可先启动应急组解决流程。 4.3.2.4 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由设备科、药剂科、行政科负责。抗洪救灾物资配备由急救站费淑桂负责。 4.3.2.5 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对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由院内感染科负责。 4.3.2.6 医务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由院内感染科负责。 5. 应急解决流程 5.1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5.2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规定,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5.3 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贯彻“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具体、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用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5.4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解决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5 传染病管理科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用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用应急接种、防止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5.6 参与突发事件应急解决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规定,采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5.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查。 5.8 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因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用控制措施。 5.9 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岳阳楼区疾病控制中心、市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6. 应急解决流程图 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发生 后勤物品供应组 院感科宣教 各分类事件救助小组 上报、评估 应急预案启动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医疗救护事件领导小组 临时指挥部 再评估 应急结束 二、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保证成批抢救时,每位患者都能获得必需医疗服务,最大限度的争取抢救尽也许多的患者生命,减少伤残。 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则》制定本预案。 3. 合用范围 合用于医院应对突发群体伤害抢救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中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是指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 4.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为保障一旦发生突发批量意外伤害事件,能及时启动应急解决程序,特成立突发批量意外伤害事件应急解决领导小组,并设立应急办公室。 4.1.1突发批量意外伤害事件应急解决领导小组 组 长:许文杰 副组长:申红连 成 员:刘志刚、揭炫、刘春林、陈玲霞、刘志武、张灿炎、黎泽群、陈旻、刘云、程艳华、王传慧、方既明、陈勤、黄培新、刘伟为、李琼一、林辉、王旭、夏雨、程晓叁、徐细平、任晓斌、曾纳新、李罗清、易 锋 4.1.2应急办公室 4.1.2.1应急办人员组成 主任:申红连(兼) 成员:程晓叁、余小莲 办公地点:院本部住院部二楼。 电话: (正常上班), (节假日、夜间) 4.2 工作职责 4.2.1 一旦接到群体伤害事件的报告,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实行救治,提出解决建议和防治措施。 4.2.2 协调医院各方面工作,做好接纳大批伤病员的准备。根据需要安排不同专业的医护人员与医疗物品,扩大急救队伍。 4.2.3 根据需要安排休班的医护人员参与抢救。 4.2.4 指挥院内现场抢救工作。 4.2.5 医院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在医院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实行应急解决工作。 5. 应急解决流程 5.1 接“120”急救电话后,“120”在紧急出动的同时,应立即向医务科、应急办(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 5.2 首诊科室必须了解患者全面状况,遇有新情况给予及时解决,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在未经其他科室接管之前,实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负全责。 5.3 医务科或总值班 5.3.1向医疗院长及值班院长报告、请示。 5.3.2 医务科立即到抢救现场指导抢救,根据情况启动医院应急预案并评估抢救级别分类: 5.3.2.1 Ⅳ级:1次伤病亡10人以上,19人以下。 5.3.2.2 Ⅲ级:1次伤病亡2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5.3.2.3 Ⅱ级:1次伤病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2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5.3.2.4 Ⅰ级:1次伤病亡50人以上。 5.3.3 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专业和不同年资的医务人员,成立急救小组,扩大急救队伍: 5.3.3.1 外科系统指定创伤外科高年资医师负责;内科系统指定急诊科高年资医师负责。遇有各科抢救组长不在时,由在场最高行政领导或最高职称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5.3.3.2 医师、护士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在全院进行调配。 5.3.3.3遇有涉及多科抢救的患者协调困难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指定科室抢救并接受患者。 5.3.3.4夜间派遣医疗队,由各科二线班人员组成,院内工作由科主任另行安排人员接替。 5.3.4 指挥院内现场抢救工作做好接待大批伤员的准备。同时做好验伤标记:验伤标志 规定一律系在伤病员左腕:黑色→死亡;红色→危重;黄色→中度;绿色→轻度 5.3.5根据需要安排休班的医务人员参与抢救。 5.3.6 根据需要告知并组织第二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到位。 5.4 协调院内各项分工,安排院内接待大批伤病员(超过20人)的场合:由行政科准备病床及被褥;设备科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氧气、点滴架、仪器、治疗等;药剂科充足备好所需急救药品。 5.5 根据应急规模,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调动一、二、三梯队人员。 6. 突发批量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流程图 急诊科分诊台护士接到突发事件紧急告知 急诊科二线,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 各相关科室一线(值班)和二线(听班)医师 立即呼喊 医疗院长 医务科 总值班(夜间)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现场救治 意外伤害等级评估,启动预案 规定第一批呼喊的科室必须在10min内到达急诊科 外科系统→创伤外科(1区、2区)、胃肠科、肝胆科、胸外科、 神经外科、泌尿科、妇产科、麻醉科、手术室 内科系统→呼吸科、心内科、消化内科、感染科、肾内科、血液科 内分泌科、ICU 根据需要,告知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参与抢救 抢救小组成立,抢救物资准备 根据需要,告知休班人员参与抢救 进入绿色抢救通道 应急结束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做好传染病的防止控制工作,初期发现疫情、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2.1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限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导致或者也许导致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涉及以下情况: 1)发生鼠疫、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也许导致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4.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4.1.1 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拟定。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应急办主任、传染病管理科科科长、医务科科长 成员:医院感染控制科科长、护理部主任、门诊办主任、感染科主任、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检查科主任、影像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信息中心主任、保卫科科长。 4.1.2 平常管理组织 由传染病管理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的平常管理工作。 4.2 工作职责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也许转送具有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防止控制机构。同时,积极配合疾病防止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贯彻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防止控制措施;并按照也许的病因假设采用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也许减少并发症,减少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特别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5. 应急解决流程 5.1 监测与报告程序 5.1.1 监测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平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初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隐患。 5.1.2 预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5.1.3 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性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传染病管理科(电话:8246474),夜间或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电话:8246715)。传染病管理科,核算后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岳阳楼区疾病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同时网络直报疫情(中国疾病防止控制信息系统)。 5.2 应急响应程序 5.2.1 应急解决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SRAS、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单独隔离治疗,与其有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合进行医学观测和采用其他必要的防止措施。隔离期根据医学检查结果拟定。 5.2.2 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SRAS、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用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5.2.2.1 医院不具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5.2.2.2 应急指挥机构和传染病管理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医院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合、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5.3 应急解决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保证参与应急解决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解决人员还应采用特殊的防护措施。 5.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1)突发性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通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 2)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批准解除疫情警报后方可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6.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 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SRAS、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 乙、丙类传染病 传染病管理科(白天) 总值班(夜间/节假日) 传染病应急指挥小组 相关科室会诊 网络直报疫情 楼区疾病控制中心 隔离、治疗 四、感染暴发报告流程及处置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止和控制医院感染暴发,最大限度减少医院感染暴发对病人健康导致的危害,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 1)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及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2)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及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及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4. 应急组织体系及及各部门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4.1.1 成立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解决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院感副院长 副组长:院感科科长、应急办主任 成员: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门诊办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检查科主任、信息科科长、保卫科长。 4.1.2 成立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后勤保障组由行政科科长负责。 4.2 工作职责 4.2.1 院感科: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对相关人员采用医学隔离措施; 指导现场消毒隔离;提出进一步的防控建议。负责感染病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撰写医院感染暴发评估报告。负责传染病的报告、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等工作。 4.2.2 医务科:协助开展医院感染暴发调查与控制,负责调配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病例实行医疗救治,涉及诊断、治疗、病人转运、监护;组织对高危人群进行卫生应急体检,与病人沟通,稳定病人情绪。 4.2.3 护理部:协助开展医院感染暴发调查与控制,根据需要调配护理人员,贯彻消毒隔离措施及感染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 4.2.4 检查科:协助现场标本的采集及检测,及时准确地做好医院感染病原学检测工作。 4.2.5 药剂科、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储备等保障工作。 5. 应急解决流程 5.1 感染暴发疫情分级: Ⅰ级:5例及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3例及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Ⅱ级:5例及以上医院感染暴发;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及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Ⅲ级:10例及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也许导致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5.2 报告制度 5.2.1 临床医生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填写医院感染报告卡。 5.2.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24小时内报告科室主任、护士长、院感管理科。 5.2.2.1 医生或护士发现有3例及以上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 5.2.2.2 微生物室发现某种细菌的检出率增高,或在某个病区 短期内集中检出某种细菌。 5.2.2.3 院感管理科下病室监测发现有医院感染暴发隐患。 5.2.2.4 任何科室发现因素不明感染病人。 5.2.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科室应尽快报告院感管理科,院感管理科应尽快报告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讨论确认后,于发现后1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市疾控中心。 5.2.3.1 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5.2.3.2 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5.2.3.3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5.2.3.4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5.2.4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科室应立即报告防保院感管理科,院感管理科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立即组织讨论确认后,于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5.2.4.1 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5.2.4.2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5.2.4.3 也许导致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5.2.5 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报告和解决。 5.3 应急响应程序 5.3.1 院感管理科接到科室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核算,如确认医院感染暴发,则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5.3.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讨论从控制感染传播范围,减少感染导致危害出发,制定全面调查、隔离、控制及治疗措施,分别由防保院感管理科、医务科及护理部分头协调行动,贯彻到位。 5.3.3 积极查找感染源及引起感染的也许因素,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源学检查,同时配合卫生局及疾控中心对感染病人周边环境等进行必要的流行病学调查。 5.3.4 及时隔离病人,必要时隔离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员,按照消毒隔离规范进行消毒解决,积极治疗感染病人,认真做好医护人员自身防护,避免感染的继续蔓延。 5.3.5 医院感染暴发处置期间,医院感染暴发处置小组天天汇总处置 结果及进展情况并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随时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并保证各项控制措施的有效贯彻;遇有本院力量或设备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请院外有关专家或部门指导以协助控制疫情。 5.3.6 在医院感染暴发处置期间碰到的其他问题如设备、药剂、消毒药械等问题相关科室要认真配合,协助解决。 5.3.7 暴发流行控制后必须全面回顾总结整个医院感染暴发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 5.3.8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3.9 应急预案的终止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感染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通过最长潜伏期后2周内无新发病例出现。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预案启动与终止均由领导小组确认并全院公布。 6. 应急解决流程图 临床发现院感病例 现场流行病调查、环境学检测、病原学检测 控制感染源(隔离)、切断传播途径(消毒)、保护易感者(防护) 专家组会诊、积极医疗救治 院感科核算流行或爆发 及时报告院感科 报告 处置 报告分管领导、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 报告时限:I级、II级12小时;III级2小时 医院感染控制、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五、辐射事故报告及应急解决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解决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修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 合用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等所致辐射事故均合用本应急预案。 4.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为保障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能及时启动应急解决程序,特成立辐射事故应急解决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组 长:唐敏 副组长:许文杰、李自华 成 员:申红连、王 旭、黎泽群、任小平、徐细平、周文明、黎湘泉、卢德奇 王晓岳、胡建兵、刘志辉、金振清、姚青松 专职人员:任小平 应急办公室设临床办,应急值班电话: 4.2 工作职责 4.2.1 应急解决领导小组职责 4.2.1.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解决预案; 4.2.1.2 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解决工作。 4.2.2 应急办公室(设临床办)的职责 4.2.2.1 按照辐射事故应急解决预案的规定,贯彻应急解决的各项平常工作; 4.2.2.2 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4.2.2.3 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2.2.4 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解决工作; 4.2.2.5 负责辐射事故应急解决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4.2.2.6 完毕应急解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 应急解决流程 5.1 辐射事故的报告 5.1.1 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5.1.1.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导致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5.1.1.2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5.1.1.3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5.1.1.4 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5.1.2 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临床办()(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解决情况向区、市环保局()、省环保厅(电话:)、环保热线(电话:12369)、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电话:)、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电话:、84822023) 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务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部、公安部、卫生部。 5.2 辐射事故的解决 5.2.1 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也许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5.2.2 对也许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用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行医学检查和医学解决。 5.2.3 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5.2.4 污染现场未达成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辐射事故应急解决小组 6. 应急解决流程图 辐射事故发生 医务科 医疗副院长 控制事故源 报 告 现场解决 切断机器电源 放射防护监督部门 辐射记录仪,测量放射剂量 封闭现场设立警戒标志 受照射、受污染人员救治 疏散人员 大剂量辐射 小剂量辐射 专业机构治疗(劳卫所) 更换污物 放射性清洁剂清除 局部采用干性吸附 登记、善后解决 六、核医学放射性物质泄漏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应对核医学放射事故,提高医学应急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因放射性核素导致的放射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将放射事故导致的损失和污染后果减少到最小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解决,建立快速反映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核应急预案》、《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本预案。 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物质泄漏的医学应急工作。 4.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4.1.1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解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敏 成员:许文杰、申红连、王兰军、王晓岳、易峰、金振清 4.1.2 平常管理组织 重要由医务科、临床办、干部保健科、急诊科和核医学科负责人组成,重要成员为相关的科室工作人员。 4.2 工作职责 4.2.1 指挥小组的重要职责: 4.2.1.1 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2.1.2 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4.2.1.3 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2.1.4 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4.2.2 专家委员会 4.2.2.1 提供放射事故医学应急技术建议; 4.2.2.2 参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的制定及修订; 4.2.2.3 参与对核与放射防护、救治等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4.2.2.4 参与核与放射事故后的卫生学评价; 4.2.2.5 参与核与放射事故现场医学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或参与现场处置的指导工作。 4.2.3 应急解决机构 重要涉及现场解决小组、现场救护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4.2.3.1 现场处置组的重要职责: 4.2.3.1.1 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采用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4.2.3.1.2 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4.2.3.1.3 迅速,对的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4.2.3.1.4 配合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环保,公安)进行检测和现场解决等各项工作。 4.2.3.2 现场救护组的重要职责: 4.2.3.2.1 接到指挥小组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4.2.3.2.2 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小组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4.2.3.2.3 联系相关临床科室,跟随救治; 4.2.3.2.4 将受伤人员恢复情况随时报指挥小组。 4.2.3.3 后勤保障组的重要职责: 4.2.3.3.1 接到指挥小组命令后,立即启动应急人员和设施; 4.2.3.3.2 保证水,电供应,交通运送; 4.2.3.3.3 保证食物用餐。 5. 应急处置程序 医院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用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扩大危害范围,并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5.1 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 5.1.1 突发事件的监测:重要由核医学技术人员负责。放射性核素必须存贮在指定的位置,并具有放射防护设备及防盗措施;放射源必须有专人保管,做到收货及使用有登记,严防放射源丢失; 科室内需具有有放射监测仪器,防止和监测放射性泄露或污染;放射性工作场合严禁非本室工作人员停留。 5.1.2 突发事件的预警:根据发生事件的类型及也许产生的后果,作出判断。 5.1.3 放射事故等级划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5.1.3.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导致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5.1.3.2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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