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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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 甲字第1901号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吴中区木渎镇污水解决厂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十月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背景为有效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的可连续发展,木渎镇政府于1998年动工建设了木渎污水解决厂规模为10000m3/d的一期工程,重要收集解决木渎镇区西部(金山路以西,涉及老镇区北部的部分居民)的居民生活污水和第三产业(含宾馆、饭店和浴室)污水。随着木渎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镇区的人口急剧增长,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连续增长,木渎污水解决厂陆续扩建投产了二、三工程。木渎污水解决厂现状设计总规模达5万m3/d。
2、目前随着木渎新区、木渎科技工业园及木渎-胥口工业园相继建设,这些区域的城市污水均暂时排入了木渎污水解决厂,由于这些区域的工业废水比例较高,水质成份复杂,导致木渎污水厂现有设施解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量、水质标准提高及木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根据木渎片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规划等,吴中区木渎镇污水解决厂拟在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的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原木渎污水厂废除后改导致提高泵站。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根据中华
3、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受木渎镇污水解决厂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2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经深度解决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陈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1.3建设内容1.3.1 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项目总投资:本
4、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建设内容:(1)新建100000m3/d污水解决装置;(2)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3)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4)建设尾水排放管35米,管径1500。职工人数:定员28人项目规模和工艺:10万m3/d,污水解决采用组合式倒置A2/O解决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解决工艺,出水达成太湖地区城乡污水解决厂及重点工业行业重
5、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072-2023)限值标准和城乡污水解决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3)一级A标准。污水排口位置:经深度解决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陈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1.3.2 污水解决厂服务范围木渎新城污水厂的服务范围为整个木渎区域,涉及胥江南片区和胥江北片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30.16 km2,其中居住用地约10.93km2,公共设施用地约6.88 km2。服务范围总面积达21.7 km2 (不含道路广场绿化用地及穹窿山地区8.46 km2,服务对象为木渎镇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服务的生活污水以及木渎区域内现状工业公司废水,服务人口达27.5万
6、人。1.3.3 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污水管网工程涉及污水干管和污水提高泵站两大部分。污水干管重要沿区域内穹灵路、枫江路、苏福路、七子路、新宝带西路、金枫路等道路布置。根据污水管网规划,本项目规划设新建1座污水提高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高泵站(涉及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半途提高泵站)。本次环评内容涉及污水干管和污水提高泵站,污水支管和原木渎污水厂废除改造不在本次环评范围,需另行环评。具体配套管网工程量见表1.3-1。表1.3-1 本工程污水主干管表序号路名管径(mm)2023年(m)1天池山周边路d60010802藏中路d60015003军共路d60015004穹灵路d600350d10007405灵
7、天路d6003906珠江路d6001807枫江路d8007008苏福路d6002440d800顶管20809范公路d60021010七子路d6001640d800720新宝带西路d6001000d800顶管900珠江南路d60047011金枫路DN1000压力管6700d1000顶管2240d12002700d1500180本工程污水泵站工程内容详见表1.3-2。表1.3-2 本项目污水泵站工程内容序号泵站名称设计流量(m3/h)新建规划面积(m2)或改扩建措施现有规模改造后规模1同春桥泵站8401640换泵2湘江路泵站300 540换泵(远期)3七号桥泵站440 600换泵(远期)4藏北1号
8、泵站1600 380换泵5藏北2号泵站1600 540换泵6藏北3号泵站1600 660换泵7藏北4号泵站32001020换泵8木渎污水厂泵站/2880改建、换泵9胥江城泵站/ 780新建,占地1200m210污水厂半途泵站10002620改建、换泵1.3.4 再生水管网工程再生水管网近期重要考虑胥江以南地区的工业区域,再生水干管重要沿区域内木东公路、金枫南路布置,其中木东公路及金枫南路等道路敷设DN600主干管;工业区内道路铺设DN400、DN200管。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内容见表1.3-3。表1.3-3 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量序号管道规格管材数量备注1DN600钢管顶管2500
9、胥江以南2DN400钢管顶管2800胥江以南3DN200PE6500胥江以南4DN100(估列)PE3500胥江以南管道合计153005厂内加压泵站占地360 m21250m3/h1.3.5 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1.4选址合理性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尧峰公墓附近,周边居民较少,项目用地范围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由吴中区人民政府实行拆迁安顿,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厂区范围内的居民拟于20
10、23年年终拆迁完毕,厂址周边居民拟于2023年拆迁完。具体安顿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操作,由政府统一进行钞票补偿安顿。拆迁后厂址周边200米内无居民;同时项目尾水排放经预测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排口上下游敏感保护目的影响均较小。排污口设立在陈家浜河渠首(东经120.5259,北纬31.2177),经木横河、汲水桥河和黑鱼浜进入胥江,排污口设立符合水利部门的管理相关规定,并已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因此,项目选址和排口设立是合理的。1.5规划相符性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9条“城乡供排水管
11、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江苏省鼓励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六项“社会服务业”中第2条“污水、垃圾解决厂,危险废物解决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第十四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运用”中第17条“三废综合运用及治理工程”。对照江苏省工商业鼓励发展的重点技术、产品导向目录、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严禁发展产业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严禁类”名录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所用地不在七子山生态公益林
12、范围内,与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相关管理规定不相违反。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2.1环境现状质量评价(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对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布点监测,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成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3中的二级标准规定;H2S和氨气 的1小时平均浓度能达成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表白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状况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收集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在江南运河、胥江和太湖湖区上的6个例行监测点的例行监测数据,结果表白胥江例行监测断面中西跨塘断面氨氮、C
13、OD和DO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类水质标准规定;江南运河各例行监测断面的氨氮均超标,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类水质标准规定;太湖湖区例行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类水质标准规定。对木横河、黑鱼浜、走马塘河和胥江上布设6个断面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的胥江各断面除SS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类水质标准规定;木横河、汲水桥河、黑鱼浜、走马塘河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14、-2023)V类水质标准规定。(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监测在项目厂址上下游布设10个监测点。所有监测点总大肠菌群均超标;D3监测点方家场氨氮超标;其余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成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类标准规定。总大肠菌群和氨氮超标重要是由于本地居民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的影响。(4)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及周边居民点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白,各厂界其余监测点位噪声值均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23)3类标准;敏感保护目的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23)中2类标准。(5)土壤、底泥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
15、价在项目所在地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在尾水排放河道木横河布设1个底泥监测点。监测结果表白项目厂址土壤除汞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III级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级标准;对木横河底泥的监测结果表白,各监测因子均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级标准。2.2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评价等级、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本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拟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2-1。表2.2-1 评价范围表项目评价范围大气污水解决厂: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管线:管线两侧各200m的狭长地带;泵站:泵站周边300
16、m的范围地表水木横河、汲水桥河全段,胥江全段,胥江入江南运河口上、下游3km(江南运河)范围地下水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28.26km2)噪声污水解决厂:厂界1m处; 泵站:周边50m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用的重要措施与效果3.1重要污染物3.1.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在污水解决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重要有: 施工所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类比同类工程实地监测结果,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m3。 燃料燃烧废气燃料燃烧重要为运送车辆、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其重要污染物为SO2、NOX、CO、HC等。
17、(2)废水污染源施工期污水涉及污水解决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废水。生活污水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最大为9.6t/d。生活污水重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经临时化粪池进行解决后用于周边绿化用水,对水域环境影响很小。施工现场废水施工现场废水涉及建筑材料水洗、混凝土预制件的水喷洒、机械车辆冲洗水。该废水重要污染物为悬浮固体,这部分废水应导入事先设立的简朴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3)噪声污染源本项目在污水解决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
18、、扩建施工期需要强夯和振动碾压地基解决,需要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本项目配套管道长达27.72km(不含支管),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开挖、铺管、回填和路面修复以及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污水解决厂的拆除改造也会对周边居民导致影响。(4)固废污染源施工垃圾重要来自施工场合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208.44t,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3.1.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尾水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t/a,根据苏州市中水回用规定及苏州市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本项目再生水回用量要达成3万t/d,尾水排放
19、规定达成城乡污水解决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23)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本项目重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3.1-1。表3.1-1 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重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进水量排放消减量(t/d)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d)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d)废水量/100000/7000030000COD50050503.546.5BOD518018100.717.3SS22022100.721.3氨氮353.550.353.15TP40.40.50.0350.365(2)固体废物污水解决厂运营中固废重要为污水解决过程中的剩余活性污泥、拦污栅截留物、沉砂池的泥沙等,
20、其中泥饼产生量为70t/d、拦污栅截流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8.0m3/d、沉砂池沉淀的泥沙和悬浮物产生量为3.0m3/d。污水提高泵站固废重要涉及污水提高泵站机械格栅运营时拦截下来的较大杂物、废渣,本项目配套污水提高泵站固废产生量为1.07 m3/d。(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机泵、曝气设备、污泥脱水机以及污水提高泵站的污水提高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090Db(A)。(4)恶臭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重要为污水提高泵站和污水解决厂污水解决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污水解决厂产生恶臭的环节重要有沉淀池、曝气池与脱水等。本项目拟对污水提高泵房及污泥工段等重要的恶臭污染源进行脱臭处置,在产生臭源的地方
21、采用加盖、收集及解决措施,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脱臭法。本项目恶臭排放量见表3.1-2。表3.1-2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kg/h构筑物名称NH3H2S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0.0930.0460.7810-30.3910-3生物反映池0.0480.0485.1710-35.1710-3贮泥池、脱水机房0.0110.0069.6910-34.8510-3合计0.1520.1015.6410-310.4110-3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提高泵站和2座再生水加压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高泵站(涉及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半途提高泵站)。污水泵站均使用地埋式泵站,并且安装
22、加盖除臭设施,同时污水泵站周边100米均无居民区,因此,本项目污水提高泵站恶臭不做定量分析。3.2环境保护目的控制污染目的: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口设立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立规范化整汉管理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目的:水环境保护目的是保护本地纳污水域(木横河、走马塘河和胥江),使水质级别不会因该项目的实行而下降;此外污水厂和泵站周边500m内有少量居民,要保护厂址及周边地区的人群不受环境污染的直接和间接危害。本项目新建一座泵站,改造9座泵站,已有泵站改造其中4座泵站规模改造后变小,根据对本项目的泵站进行现场踏查,泵站附近附近100米无集中居民区,胥江城新建泵站及同春桥泵站、七号桥泵站、湘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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