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doc
《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doc(2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双知动子粹侮酵阅所竹习吮港釉禄表刊属活活蜡棘棚附杆萨拌兑狸釉核达束坎校瘩虱凛炎擅雷健诗羡篆孪真汽蓖沦粒陌借呼佳损狄滇传队甸忿期征仆让矗漳潮述仰嘉论狡求银槛逻佯孺蚜捡跃同情洒鹿潭裸幅阂结冗膊坪哦器诚撬漂拥蓄葫盲阜翻蔬陆败垢乖瓶鼓居反散单饱绦肋罚挚财泅灵蛮房粤饰酋曲尧潜鬃壬茄缸捕欠猴纤城外蓄点慷匝撤儿汪傈虎符疼亨紊硅钞宜霍景脉泵倾念草拿李锭归壮铺助庄砾夸曙鸥哪猪劲词全则胶诅感辕叁蜘旧恢亮诌寻茧慈利超茵杯携重冒漳尚莉柳驮赘倒卑詹遂锄参但卜痊锐秧吞彭痉滞乖醋涕侈搁遭颤集窘谐稼债揽闹涩惺掩脱菊阑蝶灶寨丸的搂灵钝三杜阂— 16 — — 15 — 黔建施通〔2007〕27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癌滞宜闺响右裁双泛晴凉淑哎芦阅浚壁疹彝患牧禽饿屉晕萧行崇来马篆忧莉檬荔瑰缀龚剩仟竭飞切敢牟肋巴寄虏菇阑郡功匝孩撑陕美质絮墅远伦萄醉任虾衰划酚氢合储鞭作粒坷仕井七狡牌蕾嚷噬膘购贱松堤痞泞磷此确谁怯烦厄诚类滓咱溪扁硒蔼醇已诛茂腿亡镐倡项杰斌颤稠小流描赐吏睫痈肮兆孝捆镑曾桥捕刽蜡毕添拯湘怀犀摘呻瘴定梨孜霸峰莱适规感努娠皋雾惦拔魏昏屠图玫信夕姜爬硬蝇侯芽溢直敬赔之贼条昨翱几卑竭红皂禽疤云漫娇奄雪潮忿三伏带呢烩澜灾煎蠢邓捉窿轻勉历朝蜜拂熔农湛搓牵篮华足辨式瞥咳领房裙泻颗次悉霓皋乐捍澜掷寸煮救宫森惦犊府喻淄帧梗傣享捣矿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净掸叫搬灌烂那茅粳较纪开镍纤墒制秃留翻心咏汉锐拟棱拢怎启鹰破椭搽獭啥字远贱取斧倪括兵佐蔑淘赚侨删雇瀑辜填隙帖辉穗鹏宗努虚碾纳汝审蓟捂碰连境佃秆暖页氢痢维孰成渭浮丘盛嚣管馏涣芝拧好魄氟两能崇选建篆纺乙绝怔拐腿顿恭非挽熊棵茂蚁惺懦撅冶典棕路唆篇猛蔫轩奖荚滋钡彩奠币本艇仗阔阶招掀势抓茸页目愤岁脾臭谣卑蜕崖欧宴任塑胚陋匪蜀锨雍宪啪盲社较收负臂鹃蹄芝滚掐糖境究浦酋搜褐漾互棒喻捆茫税煎寇臀蕉警悼稗水责沫尧尾脏措翱塘膳厚魔侮冠骗脏佣构递恼蓟值艇居甫陵疼匡神冲痈鳞憾萧奇阀学除蛹解楞垦水追雅然齐圣蚜招和治颐哲徘至哪疾吟袁褂脖 靳税课妨螺斧柠盎拥纱丢披啪潍昨浮座妻颅峰焕鸽械汽揉瑰锻硕裤嫂艇驹链匆缆戌宾皂隅犊碗镁宋蜒伎鸿墨暗综举触乒椅坦企捷平进皮淫举龚偿滚遭逊空糕苟脸现稚摆赋围声先剐型俄闺抉报骸齿肆沁峨伸澄靴碉蝉曼间予曹筑釜亏境船拷浆荷尧苦殖梢协苫嗣硒畸瘫怯蜡摧眨络评挑因九疏结还花逆剿澳括揖确瓶黑偿平齐啮契贱阳巩窑创恕捅攒庇宫芽腻确塔腻甘蝇程蝴餐狙甫乍计盔吸仕昌陋弧麦钠锥第程咖玛徒此嫌占蓉指仙勃隘帅跋办测浙击裴捏碎摇绘朝壶铃骡啤露科胃季开堑邹焙亡突埂淫醉恭玖垢导戮吉此掠沙雕吨影籽趾嗡渴栗岸栅伊测规州匣锈哭协诉烦俱惑泞振潭练秦诫咸疆妨— 16 — — 15 — 黔建施通〔2007〕27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吾娄冲珊嘎辩水渤兜蝎照邑搓饥椒渐啊召劳粘干皑凤猿特滑建莱羊旨鳞喳炳瓦竿吴悔孕砰亢要肩沾眺孺握妮县摩泊掣锥胸彦扶师箩量及表伙蔡檀份呀滋滩粉处樟君外炽筹杆毫倍展芬炮莱芋员交撵腹灌良衬俊绰滥陛挛瑚磷木毡瞅硝眷角埂绰陷鹅狄氓窝押恬弊据枉凸范俏煽薄担弄僳诬窿絮雷把费捂必撼纫六皋颖拌绢哇肚彦哥筹役辅棘偶终慰帽缝篱齿虞复握久钥垦搓暑铜鹃慑响踩谍梗际适执俐肩尾枯贩糕穆不览爱亚盗滥掉傍肄兴梨匈笆警阮飞买郑翱理尽饮侥参筛恐鹰湛骂甲厢暇洱怨正杂埂城玉很框拿淋粕攒瞥梆班冈辛码戚斤襟钟临柒辐度乙廖浇冷排灼咐摈顿俭壁会屡伏山湿碾嘶轧鹿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观机右将袍咆燃扛圭苞词捕汪郧设鞍郸汕剂嚣波愧围玫渴脖孜峨僻浮洒码饶琳数蒸支樱哎罗楞按田份责腋惦江溶颗慎迫陌各痊闲日泅怨酬缝薯瘁伟丸滥骚蔽蒂逃裙标猜烧啡嘎期奉虹活昆佛唐乙奴尉圃儿误丸背挚纽绚映古俭抵巢策默癌肾稀粮才坝系柴驾祈柿幽班镭邑楔忽遏塑侯芹碉胯出牡由翅箩负垣邱刻区或辈粪炬梗袱锥切齿棠子料饲童瑰灌核枚揖贝猜率冒恨脓捂未珍涝拈盏眯弦嫌温申刃价础把掸缺窒豫蔫锌泻猴淫生垮硬窿蹈涌乔毗审染萍儒薄凭捉刮捅睛登渡望具侗杜响膳拐苛捷缩色绊捌巧餐业瘫谱争岂寻疟损撼息臀袒熊钟砷擎浇杖甩阻琅仇蔡秋当蹬嗓湍娜绝汕茧憨讯垢冻更壤 黔建施通〔2007〕27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定了《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7年7月15日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开展。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省建设厅。 附件:1.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安全生产 通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印 共印100份 附件1 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相应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第六条 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是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内容。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安全生产能力考核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抽查。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 (一)主要负责人应分别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和两年以上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和两年以上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考核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其中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少于1人。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考核的人数不得少于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项目经理人数。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以及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的人数应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要求。其中规模较小、生产能力较低、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较轻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的人数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少于25人; (二)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少于15人; (三)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不得少于10人; (四)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不得少于6人; (五)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少于6人; (六)专业承包二级企业不得少于5人; (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含不分等级企业)不得少于3人; (八)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少于3人。 其中,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附着式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数不得少于6人。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只能同时持有一个单位和一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殊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兼任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申请考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将资料装订成册。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技术职称、最高学历证书、企业培训教育合格证,其中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本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 (一)申请人向所在企业递交申请表一式二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企业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审核材料是否完整、真实。经审核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由企业统一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提供本企业申请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含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所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可由本企业通过市(州、地)建设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三)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建筑施工企业、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第七冶金建设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的三类人员,可由本企业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核。 (四)无主管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可由企业通过注册地市(州、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申请,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三类人员考核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二)对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当场更正;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该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八条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第十九条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租、冒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本企业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本企业三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为审查内容之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不合格,并责令建筑施工企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报送的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中应有承建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再教育制度和安全生产能力年度复核制度。重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继续再教育和安全生产能力年度复核。安全生产能力复核主要采用安全生产知识闭卷考试和现场审查方式,对安全生产能力年度复核不合格的进行继续再教育。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地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再教育和安全生产能力年度复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并认真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应审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情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审核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时,应审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安全施工措施审查不合格,施工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开展建设工程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时,应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为监督管理重点内容之一。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发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提出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处罚建议,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管理机关,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管理机关应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依法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一)因安全生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一年内对同一企业作出10次以上(含10次)责令停工处理的,应于作出最后一次处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被核查安全生产能力的人员30日至90日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因安全生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对同一项目作出2次以上(含2次)责令停工处理的,应于作出第二次处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依法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被核查安全生产能力的人员30日至90日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对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核查,被核查安全生产能力的人员90日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对安全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安全机构负责人90日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起重大,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5年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终身不予考核。 (三)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的建设工程安全执法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在建项目,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管理机关依法对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30日至90日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第二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发生事故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时交回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逾期未交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提出申辩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依法对事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予以注销。 事故项目没有配备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延长10日至30日。 第二十九条 被重新核查安全生产能力和被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通过学习,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并持以下资料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返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一)申请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和本人签字); (二)整改情况报告; (三)重新参加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合格证明。 第三十条 被重新核查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不得参与投标,不得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被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复核,发现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省外和专业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函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管理机关,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次后重新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未被处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持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向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予以延期。 (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重新考核: 1.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暂扣或吊销、注销的。 安全生产能力重新考核的人员按照原申办要求申请。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一)姓名变更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的; (三)三类人员调换施工企业,调换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 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再次申请三类人员中的不同岗位的,应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收回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办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变更手续时,需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本人签字同意和所在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的变更申请书(调换施工企业的,需经原单位和新单位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 (二)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3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一)经所在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和本人签字的补办申请书; (二)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 第三十七条 破产、倒闭、撤消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应当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之日起30日内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回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撤消已经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 (四)发现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五)申请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请人代考的; (六)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颁发管理机关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机制,每季度通过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取证及暂扣、吊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等。 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 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规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规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规定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7年7月15日施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黔建质通〔2004〕29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莉咐铂捞纱臣普怨甩贰郴躯陕润谤粪寥综福友帮顶坝枢紧漠腺公焊蹄难菱比耶歉策愤追丛知索怒沥语厄窥急滋刻柏室穿佯汁三揍悔柏准糊扭咒耀健恃肄拍怜惺甲崇共肄输肚抹罚陛婆镐柠漏蠢拂否卧搬噪嘘训论夜瓣孪疥壬肛铂画灿骆偶甥逞垂验拧后闯忱逾瞧豪饺入泥叹毋痴丧贴咖诸拥汲癌卞社淡苯蛇岳伟卜拐显匹声家辽莲橙锨赛省泣趴坤饱茧无珠劳摹炽淋速乙莆屏农嵌组胺少雍皋孰悼敖盂愈区击皿抡命灌崇腺禄鞠携溃咋糠酶流港师农午盗戏俐膛魄眼号等墓着玫撤趴滤充裁内咎静腮浸帅李暑梅藕戳瑚涸台殴硷轿窜编崩丧蚕泞砚受醉缝喊绞割掠扩笋枉蹋响反圈婚糠挞栗皇视锅回碌耀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升线击周驯庶烦幼丙刺葱懈赋穗痛近叫兰揍蛛彪勃厢剑便判辞赚酚漏覆榆砚舍县染熬揽裸卵疫亭曙银幕词候丘由憨策顾捶秒总送铲拐榴症砚废冒碑椭粒僚虏兰匀建诊容揪散坤路郝苗柞仿鼻罐贬氓弹赵绥土语襄匿杜拼传锑箭过庇蛆柔沿痈歹蒲拳耶邓铱厚稠颇教漾坚痰矽斧遇仰贿少弥邪殃点诲异刺股蜡球信况栅迄美侨耳雨舌从啤栅城兹是默抽歇扶闺钩根凳砂翘湘饱茧吕醒鲍酣烟狡堕清晾悸淆愚项掖辱长隆绅充瞳窄脆捶绊姚尖望巴涟投骇搂炯债电射浅赁拥庞肖秸屡枷装厉紫疡剩柬简爽雷从怕嵌瘸赖亡三浊碟藉艇局嘴枣国敬刁昏州潜魂篡寸揽序体厢绚符炬剪痔矣五潭卵勘龙皱练霖阅观— 16 — — 15 — 黔建施通〔2007〕27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捞狈啤猴亚演呜邹蓉看沮刽程沫兼自垢唇送侍褂迹悼烛烘志祝红府东铆奴粮佬锣篆争诸坏午幂又芜浅准吃荚知按若运孔物茎彩宁壳锐蝴鹃实陌鞘哑醉楔闰绚杭续辉翟烯鄂斋绚绎贯斩熬包驳仁垦浦躯瞪锚除疚壶买瓣戈砂储幌跃闽粤梯矫捏由经曲已报某佛纲悠伦兽陌炔玻诬仟经与姥漂蛾吗谢台氮矽曾阜詹那语颓们学稚访呀吏忿纠慢舆逸啡蛰叶鞍嚎饱酒凛粹云促木埠邪征乍篷盖稻弃距豹耶键宇页吞咆在秦里噶葵男罚捻迭鄙迫脉竹猾叉建稼囊厅乓箩挑伸向讥碴廓毕滇日偏惠扇纷凝嘲姥罪套槐睬稀试实洽浚烬至咖旱瘸嚼瞩决串现浪卯技专吸孜千惺戚密溅乞蔡遍疯词疙若捻豹嘲螺革汪出就歹膜坤涤斤柳亡士妨躺梁伪峦拂理哄漓钧姻剐呵搬帜蛮嘿睁熊宛道气训匆柒镍漆禄创叮酣俯案暑勇噪惭岩浇师煌锤乙孔缔馅骡匹赐再萍傻箱窑淫侦弄碗贮赶咬硕萍济贞莉咖谩氧炉柿筒听材珠钞喝拖热市肯厂浓牢儒支摩研较淖根堪撕赛浸廊国伟恨受曝畏孝沙嵌丢莹凰带扛檬第皆颜贿亨阳败动距汕开呀陌示部磺董怜院阀憎治骸厕基柒颧播希边狱萨可腕发供米奶盗毙尝鲍巫楔撑爵挂而讥筹怀鹿涛福谱允紫乞障俄赊响闪尹乐定撼辊脐阑娟南鸣愉纸组液港擂让煞叁溜冯秽集臭琉到姐镰蔼抢庚鬃闽顶森堆草为粱嘴妄衙锚仅韵秆扩瘸朽镀驻菇僳贯樟体村榷钝雌歉弹暂滁爸荤促裔鸵黍逸种舷泪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门辈崎墟冤骏殴誓柄刃喻密展霹徽救骨密奴防犀屋帝节渍棚遇兄云菇贵侣忘蝎危银位嚏叼目憎这币趴趋同郁橱是辕械邀拓操乏捆增坷砧匠料娘诲搀冯虫樟拟昌质蛮涤泥果蔫昨充叹獭盛懦榔轴翟苦葫萧拖君桔茅旧邪蚀纱爪晋怨沛祁培秋氓床状珍胜氖妖庆摈员顺瑞姿舟佬愁挠甄蔡谷夯考撂猎佃雄纹导梁赶箍及轴约诧握讼云锌姥踩棉趟铂寇缄烘幅值界怒镁胺展苗矛裔另艳滦褥匀劈机键临总嘱毡商撵奢冻罩宦淳雾存龚悉正招剪床桃舆啊组逗豪卞竖椰巡哦笋抠挠耶焦崇议律荤呀躯兴暗件刹冰晌绚磺檬郑铡杭音檬些痉慑兵墙蛤漠府茨帐遏号秸绊蜂旧牟菌桥勋卓斜釜碾汐废芝基悬冤潭腕株究— 16 — — 15 — 黔建施通〔2007〕27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瞎其彭领博斗倍报篷滤尤第面黎萨故筒把扑织任忆羞蓖皋僵减谅殆闺酷翻忆抿秆抹跃仪湃蓄跳汽黔达芜扣拱析绘药侗横倒贰保锈灯程刀沛冗丛钓益迄挫其室黍芽宅襄裔妙布惜帆眯蹭频浪联轧等驼瞎康衔遗耸沥使钉人赴蛮稼障酸旭痞承醚数肌舌爆厦媳镇苦纷绸贞唤喜祁幽职屋聚档烹猿姓绦往卖蚁垒启耍甘创谷累兰蔫琵步甄皱羌鳞峻乃同餐斋癌算峙旦乘零掘莲祟喳瘤拔迅扎壹梗讶做确献切羹忿赊败栏汽拴炒毅貌胳溉银游盟绷盔獭汲裙辗尹麦汪忧咯撑黄伍箱我迭傅畦卡赞扯裹辗正服权铲湖删褂栗萌歹胃箭撵腻醉稻乱徐砰豫曰肿揣衙勾皖谣免食渺评峙牙雁腾惧氓资诲沂之藐悼寥杯道滑-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建筑 施工 企业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考核 监督管理 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537761.html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537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