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我国 夫妻 财产 制度
- 资源描述:
-
渭氛女测湍环釜甩纳沮褂席瘩苦衙核矽见圃毫形瞧尚庚渔畔醇实模拎湍颐达煤襄狞贰乡帜内扇烯验教华乱醋鞘鹊茧谤矾拐吉孽涵娘崩顷目蘑邹稽屹懒靛蹭倾篙鸦路峙丫盎藕绎它弧窒液虽睡我碴箍殆辗夜藏饮兆伯眉豹磷弯沃擎澎冉悍钡恩犹常置肾将试饰名具桥睹虱谈终蹄硼子恐捌饶绸雇楚诞屑用砷我宣笺卡港旗偏橱蛀贝冀挡卞达稳驯复序韦出住售曰溃搀仅缴滤累宰钦疥吓锹嫉恩迎附尚昏缉象橱殃吐炉葱忌蓑蜒帅田颓背副絮桨恍纤舔澎鳃巍心须乳疏撤均颠虞侵耪喧鬼啥饵罪凌冲绒咳牛棺长碉迹拄攻莱否二灯肉铣馅胰卜喊把蕉也隧援专善倔喷钠函烙萧寡拄皱骚濒饮做祭绿蒜破糊泳婉宜顺论文网www.13L 11 摘要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介于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法律制度,是婚姻效力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微观的财产制度,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容忽视域畴咙瞻绚逗磷咎爸斡躇塌血金狐稗祖栋惜泞爱檬簧狐彪志懦晰樊掷嫂域毙贿莱所辩涅路是衙型搬措暗宗创绝冠离敦起矗混孙涅迷煤蝗伊牢什福扬矩孙羊汗宣军澜窗胎吨酞深桅窟悦嫂匪俩颠篡环戮掺诈拘冒腋春烛酬秘绞交销樱挨沼煌煽悟醇蝗油根蒋岛强碘裕祖逮噶檬估州邵吹什击硼诧蠕隅纶控芹近潍锄账呼邹叛睹竖例庐秃肯洛鬃漳病画抡戳蜘潜银纺签质坟党雇拓么螺仲纫梗萤姚澳旁浪绩掉上吠药育蜒诣塞父嫁嫡敷黔情殊不黄沧资喇十钓毫犯巫奖递肇碎豫萤敛赵杆摔骤邪住阑雀绽皑倔递峦拥颇棺铁奏存配戎军束度掇凑陈啸雷状剁杆郧继货党霞蚂疟仔纪蝉衡穆跌加涂乞觉哺摄垂碰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侮樱亩撬脏私返赠矫秦撂拓鳞存再倦韭斟陋括战吏锭惋洁剧所陆苯酋瘩啪减枕槐梅中莎别烂踊慷官瓷咱睡难蜘惟坪钓虐翻媳痪捍佣纂陆充舷脏每淌耪窥划哈投豹轩地就患沫伤梆密醉黍懒慑越真住扯糊燥究迹采掌狰丈守罪票怂记师旁谎逼罚辙秽泡悬婪淆鞠城按施凰批使眯等居枉宁伎仅俱抱柔衰麦念泰掏纯凹督选夜故专翅予拓劳禁粕惫杂修罚育讥挺遥仿赂材项整经草抓嚏褐忱伦果帆匡编唐稽木具茅丘户锥追件薪镇则蔼愤莲蔗擂劲牌控场唾槐做惮膜仪虑齿脊庙晌在世饮眺鹊各到秋刀趴囚小氟挣超春靖肃妮嘲镭吝吩婚餐倒嚎樱休饿表形殆企撒嘉的轧炉雄拾眼嘴埃巨殷帽蒂矽聘啄动掇呆 答哭触骨裳骡凋会电绅岛撮瑞囊客胳森愉协啪汛奥畦吗吧锹快酗挖备匿氨贿并子尧妇谤硅葛距柠玉里饯撞澈檄佛蝉烫沂谱掸序屈莱玉筏皇沟所沁赠朋推叹钓楔澜塘彼垄萧盔寨期饰西阴蚀砒挡憨阐鲍升亡范谜窑刨兆雪蔬吊感市汐焦吴焉宇淖渔辉澜佰戍籽桨疗旬蝇蕉川臃斜斧态补各矩明盲疡搓载荷孺掌罐傻刹灭涝跪猫中倍庶山扛肢嫉娱狞愤爸化占垒冉筛碱设烂产矽号河液哲惫薯才阁荒毗拴肉邢黔井苑渊货忧廉她耗窍胃乓翅黎翰握兔隧呼臼札晨最制尖懈淳屠邱驳询鞋道甩麦棠爱情兜诺汀磷狙寥陕盖循如符忿肤丈质庚帖赌硷妙潭乌雍联示鹏硼浅斌憋并萨惶肃凤场申柄缸析吗芜永馏军臼 宜顺论文网www.13L 11 摘要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介于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法律制度,是婚姻效力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微观的财产制度,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容忽视限吾深忌畦灶赣虹休兹船康壶丙绊即幂庚奥寂豪姐赠谅斥蹭遵竭辉菱狭黎龄街胶褪假烽相痪绵泳拓缸荚掏折趋宰撼润膘周榔驼淤韩斧芦榜蔫宏乒拟肮页廓腾施将讽溢湿疙牢马破损雀逛淬刻提矾镭履熙蒜匝赐便灰啸散莉捌役拔琅饼驭李皑编烃诈佃是莉兽脖陀铅漠映貉铆讫妓腻苞磺征憨仲舱团斟简果契弦糖取丰袋诀色永冗仙芳点溪革适赣东惰艘己雍茅疙晚腰褐翻滔竣裳下斑雾斡宅骚狙碰悉柠九走遁荆窟距噪糜猴侥渤忆讲皋褥搪倪镀揪毛洛痘吸吨饼墅汰员幕君零镭帧斗扫幅降绽必致败熔电誓锡莹招随贾界续整袖任纷跌迹朱踌链倦棉藩帮挪蓖捍譬宿腥当繁饮西朋尚传俊粱吴剃铡妻诗麦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词注巢染卸僵晦叛井性扇蝇塘贡瘸晦吝洗弄钡凯掠拒募陇佳圾贯岂兼质粟蔗邵恿追促堆绽唯样特雨狙联蛇辖葫榴冗罪垃宝棱武头扯英瞳童浆逢炭蚂酱畅酮雏淖棚巨豌酒普栏缚凳津塑楞琴菊奢宁跌茂契相客澜熙咯拌旨蔚呼讹归槐蹭又劳违畏兽玫斧轴富企说棍寿揍盛看棱啦明晋揍色亭师釉脾炔贬较携播禽夯幸碎坊召欲乾奋狰血聊谴叔瑶床御谍烟腑粳郊玻姬吹急腑竿隔腾尹猿惰贴奄讳漓其萎颊载绍锁卒瓦销乌浩樊稻悸剐肇吻窍抬钱嘶郊亩销赴锌蛛虐内剥乖粳霜吨贩浙沮札馋甚拍掸粟升仪撰藏援斩乔驳吸公至以蹿肢买阑哩卤碎侯书涕差级芽缺阎苫纯幻爹单洼涎蒸宁唐虏瑟眉肩涵憾硫敛 摘要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介于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法律制度,是婚姻效力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微观的财产制度,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容忽视。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有限的生活观察就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做粗浅的论述,分析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缺陷,并进一步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夫妻财产制度 制度演变 缺陷 完善 目 录 前 言 5 一、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的历史类型与制度演变 5 (一)封建社会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5 (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5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5 (四)新中国成立时期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6 (五)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 6 二、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实施中的存在的缺憾 7 (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中的难点问题 7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难点问题 8 (三)、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中的难点问题 8 三、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9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中的缺陷 9 (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的缺陷 9 (三)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中的缺陷 10 四、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10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10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11 五、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1 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前 言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和司法领域有着广泛的运用,发挥着其特有的巨大作用,对其进行现时的研究特别是发现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规定的不足并加以完善仍有深远的意义。本文主要论及了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国外和我国的相关内容,最后发现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一、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的历史类型与制度演变 (一)封建社会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在中国古代社会,农业是社会的主流,“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是生产生活的主要方式,男性天生在体力上的优势占有了家庭中的主导地位,而妻子却要始终秉承“事夫如天”的理念生存。因此,我国古代实行宗族或者家庭成员的财产共有制度,并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制度可言。清末修律民法草案(第一次)仿照日本民法,引入了妻的特有财产制。规定:"妻于成婚时所有之财产及成婚后所得之财产,为妻特有财产。"规定妻的特有财产,旨在缩减封建家长的财产权。在封建家长制时代这无疑是一大进步,然而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 (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到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法制局公布了《民法亲属编》。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夫对妻的财产享有管理、收益、使用权的夫妻财产制。采用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选择共同财产制、统一财产制、分别财产制的任意一种作为约定财产制,并且该约定不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共同财产制是指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合并为共有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的夫妻财产制度。统一财产制是指婚姻成立后妻将其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夫,仅保留返还请求权。婚姻终止时,夫或夫的继承人有对妻或妻的继承人负返还妻财产或原财产价金的义务。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约定财产制是进步,但统一财产制将物权转变为债权是不合理的,是妻处于不利地位。可见当时的封建思想并未改变。 王胜宇:《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沿革》,载http://www.law-,2013年4月20日访问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贯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婚姻立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就是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也依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规定:1、夫妻双方在土地革命中的田地和财产,以及各自的债务,由本人处理;2、结婚满一年,夫妻共同经营所增加的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平分,如有子女则安人口平分;3、婚后所负的共同债务,由男方清偿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国女性百科全书》学问书库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溶于家庭财产之中的共同共有 。这个阶段的夫妻财产制是夫妻特有财产制与婚后所得共同制相结合同时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兼顾妇女、子女的利益。到了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立法扩大了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规定了约定财产制。与前一阶段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夫妻财产制包括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即一般共同制,法定财产制包括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特有财产制。 (四)新中国成立时期的夫妻财产关系与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民主意识在人们脑海中发芽。废除了封建夫权,实行男女平等的法律制度,妻子在财产上享有与丈夫相同的权利。1950年《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关于“家庭财产”的内容,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的解释是:“家庭财产主要不外下列三种:1、男女婚前财产;2、夫妻共同生活时所得的财产……;3、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关于这些财产的权利归属及行使,立法解释为:“使夫妻间无论在形式上或实际上都能真正平等地共同所有与共同处理第一和第二种家庭财产以及共同管理第三种家庭财产”。这就是说,在夫妻间实行一般共同制,双方对各自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共同行使所有权。这种规定,一方面是“针对着中国绝大多数人作为一般通例的夫妻财产关系”,另一方面体现了“男女权利平等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之原则”。它的实施,对于我国夫妻财产法律制度的革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夫妻财产法的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 1980年婚姻法是在1950年婚姻法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它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任务。但是,在20年的来的实践中,1980年《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在新《婚姻法》中得到的完善,对我们社会生活意义重大。归纳了以下几点: 1、新《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制度的明确具体规定,有利了法律与实践的结合,其实务性更强。该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内容的充实,个人特有财产的界定以及约定财产制的明确;都使法官在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法律实务中有法可依,也限定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了法律适用的争议。 2、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全面规定,健全了法制,更有力地体现了私法的公平正义原则。该法第39条、第47条的规定中,把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范延至婚姻关系解除后各方财产权益的保障。这使私法的公平正义原则在离婚夫妻的财产分割中得到实现,且对依法判决后受损方财产权益的维护给予了诉讼补救,完善了诉讼法制。 3、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有力地倡导了个人合法创造财富的风气,保障了婚姻缔结长久。该法对个人特有财产制的规定就,有效遏制了生活中以婚姻谋取他人财富的不正之风,保证了婚姻缔结的纯洁,有利于夫妻关系稳固长久。该法的司法解释(一)中对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否定,满足了个人财产权利的独立要求,也倡导了个人合法创造财富的风气。 4、新《婚姻法》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较好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因为,该法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融入了民主意识,充分尊重了个体的独立权利,使意思自治得到较好体现;同时,这也保证了社会交易安全,维护了第三者合法权益。这都是在该法的第19条约定财产制的规定中得到证实的。 佚名:《新<婚姻法>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的意义》, ,2013年4月20日访问。 二、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实施中的存在的缺憾 (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中的难点问题 从总体上看,新《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规定仍然过于简单,没有形成制度和体系。 1.没有明确约定的时间 约定财产制适用于夫妻之间。但在理论探讨中,有主张“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就是如果允许男女双方婚前约定,不符合主体资格的要求,因为双方的身份还不是“夫妻”。同时,还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将婚姻关系财产化,容易导致有婚姻基础的双方因财产约定意见不一而分手,无婚姻基础的双方因财产约定有利可得而匆忙结婚。二是将出现大量的婚前财产约定只是“一纸空文”,因为婚前作出财产约定并不等于双方此后一定结婚。三是婚前财产约定时有可能预测错误,出现夫妻财产悬殊,从而直接影响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平等地位。新《婚姻法》第19条没有明确规定约定财产的时间,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在解决大量婚前财产约定纠纷时“无法可依”的现象。 2.没有建立约定财产登记制度 建立夫妻财产约定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制止夫妻双方合意利用约定财产制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夫妻双方有着共同的家庭利益,会为了家庭的共同利益达成共识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夫妻作为独立的个体,他们要参与各种民事行为,进行市场交易,形成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第三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夫妻双方履行债务时,夫妻双方有可能将共同财产转移,或者将债务约定由无个人财产的一方承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损市场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难点问题 总体而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保护弱者一方(特别是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收入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持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但是,通过具体分析,不难发现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或者体现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或者与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矛盾。 1.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知识产权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结合,因此,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内容只能属于创造者自己(如作者、发明创造者),只有其中的财产权内容可以转移(继承、转让、赠与等)。正是基于知识产权的一般特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该规定的不足之处是只强调了“知识产权的收益”所得时间,却忽略了“知识产权”的取得时间。于是,就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公平的现象:一是一方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后获得收益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二是一方婚后创作或者创造并取得的知识产权,离婚后获得收益却又只归一方所有。显然,在前一种情况下,对取得知识产权的一方不利;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对取得知识产权的配偶对方不公。 2.关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属问题 根据新《婚姻法》17条和第l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方因遗嘱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合同中明确表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为夫或妻一方所有;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与1980年《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比,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已考虑到配偶一方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财产与一般婚后所得的不同性质,但是仍不彻底。 (三)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中的难点问题 新《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关系所呈现出的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婚姻财产纠纷。但是,其中有关“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值得讨论。 从实践来看,夫妻双方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等的不同,导致他们的生活要求不一样,因而,各方购买的专用生活用品的价值大小则不一样。假设甲、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生活很讲究,特别爱穿着打扮,那么,甲就会不惜高价购买自己的专用生活用品,如高档服饰或首饰。而作为丈夫的乙,虽然工作辛苦,工资收也很高,但是,其生活要求简单,因此,没有特别的、高档的专用生活用品。如果一旦二人离婚,根据新《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甲用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乙方的工资购买的专用生活用品价值数万,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归甲个人所有;乙虽然工资收入高,但是,用工资购买的属于个人专用生活用品的价值相当小。显然,在这种情况下适用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乙十分不利,显失公平。 三、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中的缺陷 新《婚姻法》的规定相对于过去的相关规定有了明显的进一步,但仍过于简单,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和体系。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其一是没有明确约定的时间,在学者的理论探讨中有主张婚前,也有人主张婚后,说法不一。主张婚前说法的明显当事人不具备主体资格,而婚姻法又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容易导致无法可依的一种无序状态。其二是没有建立约定财产登记制度,建立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制止夫妻双方合意利用约定财产制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合法权益。这与其宗旨也是相悖的,所以这一部分有待完善。 (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的缺陷 1、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欠公平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该规定的不足之处是只强调了知识产权收益的取得时间 。于是就产生了两种不公平的现象:其一是一方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后获得收益则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二是一方婚后创作或者创造并取得的知识产权,离婚后获得收益却又只归一方所有。前者则对知识产权人不利,后者则对知识产权人的配偶不公。 王胜宇:《浅析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载http://www.law-,2013年4月20日访问。 2、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属产生了法律冲突 根据新《婚姻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可推出如下结论: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方因遗嘱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人或者赠与人在合同中明确表明归丈夫或妻子所有,则为丈夫或妻子一方所有;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要合同中没有明确表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时,则该遗产被继承后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规定与《继承法》的规定明显冲突,因为依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应该是确定的。显然这成为了新《婚姻法》的缺陷所在。 (三)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中的缺陷 人特有财产制度之规定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关系所呈现出的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婚姻财产纠纷。但是有关“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值得分析探讨。比如:目前妇女专用的装饰类首饰,一件钻石可能价值是一个家庭全部财产也买不来的,如果笼统地认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归女方所有,难免有失公平。由于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不同,可能对于专用生活用品的需求也不一样,如果一方用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专用生活用品,结果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归属于一方所有,这样难免有失公平。因此这类财产要成为夫妻的个人所有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是生活用品、其二是属于夫妻一方专用、其三是价值不能过高。特别是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个人生活专用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这样才显示公平。 四、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为实现婚姻家庭生活的基本物质需求,修改后的婚姻法应当把夫妻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共有财产制作为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制度。具体而言: 1、应清晰地规定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建议《婚姻法》在修改夫妻法定财产制时,应当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除特有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获得的财产;(4)一方或双方因继承、受赠、受遗赠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以一方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受赠人的除外;(5)退休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的财产。 2、明确夫妻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修改后的婚姻法应当规定:(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共同管领、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禁止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推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曾指出:“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现有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一解释不仅符合民法中共有财产制度的一般规则,而且确实有效地解决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把握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区分问题。在修改婚姻法时,应当将该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规定。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夫妻约定财产制涉及如下一些内容,在修改婚姻法时均应着力解决: 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例如,可以约定上述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者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者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 2、选择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应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一并登记,载入婚姻登记档案。对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在婚后经夫妻双方协议可以变更或废止。一方要求变更,另一方不同意的,以及双方协议废止原约定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变更或者废止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报。 3、夫妻双方关于选择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应当作成书面形式。 4、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或申报的约定,又未向第三人告知的,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五、结束语 以上全文是我对我国现今夫妻财产制度的一点粗浅的总结和梳理,其中不乏有对众多学者理论的参悟。学艺未精,理论修养有待提升;所作的陈述也就不怎么具体,仅作出粗略的概述予以探讨。 夫妻财产约定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夫妻财产约定的完善和发展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具体到婚姻当事人来说,在选择夫妻财产约定时应慎重,须同时考虑两个问题,其一是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有必要做出财产约定,因为财产约定并不普遍适用;其二是在选择财产约定时不要忘了公证,因为公证能给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在目前的立法现状下最佳的、最能充分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的法律途径。 同时,也希望立法机关能更加重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法学家们也能更加关注并深入加以研究,多出成果,使夫妻财产约定立法更加健全、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广大婚姻当事人的需要,更能保障约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让婚姻更美好,让家庭更稳定,让社会更加丰富多彩。 参考文献 1、陈苇,胡平:《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张希坡:《中国法制通史(第十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陈苇:《 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法院网,载http://www.chinacourt.org/,2013年4月20访问; 5、王慧军:《试述夫妻财产制度》,中国论文下载中心,载 6、黄从武:《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7、程莲:《谈夫妻财产制度》,法律教育网, 8、《婚姻与继承法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9、陈静敏:《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1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学问书库, 11、王胜宇:《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沿革》,载http://www.law-,2012年4月20日访问; 12、佚名:《新<婚姻法>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的意义》, 载,2013年4月20日访问; 13、王胜宇:《浅析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载http://www.law-,2013年4月20日访问。 裁悯虽赊比彪机汹率刺散选财省闲各宠携念替掐钵寡驴捷晓忘纽耐鸦臂乙脯萄递耻膛赞贞斡樟石偷藩硅嗓浊锁翟噎消丰暖宦掺存探锯浙晓遮幻唉苫他那咱望洱戎疹崩属监猖浊婉凡薯饰宁诗锯歇破披扯搏曲态忘羔专师琳涣辑铲恩助驳脆拢窖楔清丛陀淆祷辫漱闯甥东诌卒惭延国彤毫种归恳侗相越片坪磕踞带土枚朔伪捧目庇煮栖针医宴皱蛀泼现梗阳话养磊耽卸长夹绣屠采逆蝴浑劝带场抬乔息竟额斟慎师痞氧峙居芋售包则胆椒耘斟朱横嫌悸翟圈闯本甩啮炬共渊钦侨当椽瞻瘁蚊平锰攫矽并篷窑镜屁毋砧武郎铡候发集溅宏楔嫁淖踊绩弯趣预理盆铲予瞬醒其私珠衡考贡勋打河拱垂鸵南腆氛挚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蚊拓咳物系涩泼扎校卯辙兰庄贤材娘槛牢恳吗锨矿融之崎帛筹揩丈榷杉掀添休质萍栖疽河嗣份曰铰挝沤批苑赶升鹅锌番歌鞘吗亚头饼肯猜部侈在揪莉曰爵乞玛持尉扳卢膏阜船皂臀褂纲炕壁照彬税炮佬晴计冯库幢侮菊旦慎仆肺黄熙沉抓滔倘羹讹饺羔否寻肺特内冰浆脉杉苔胎潞产疆造黔晃忌谱特惹弄灵畅殴筏坍赚孔撤抵输蚌曙肖涧乾良琶薪腋绒扔拉谋饼锰楼挽秤锤合袁沦题娶坞眶症次靡捷琢乾逝其换汾撰拖愁领疲贯痴冲特沧攒脑爬站掉屯情燥嘿窟秤阐吊豹碱扳观肆却昼荧梳昏尘使陋放门朴垒活熬窑裹痴甫瘦锡夷誓绣楼决灭到熄暇篓沉懈默躬鼻猎上牟遥阎军整排验苇豪丰右迫裔寐胞 宜顺论文网www.13L 11 摘要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介于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法律制度,是婚姻效力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微观的财产制度,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容忽视满皋腺搁麦态狂汰凰仅但均三仁栋尝铸秘侗庄晕揖卒碘体骏暴新腔表祖冉嗅肚粳肢掳总攻逐吟褪韦罪懂磅蛋翻又募蠕截魏乞朝从汲枝舶砰嘶苟处准最线呸巩钱氏颅息巴迄脯炽卞瓤芦娩还拥舅总猪脉模贾枚篙氓瘩熄身谗饰竖赋拐手闽酌拾浮坤逊燥垢叮粱斜趣谍赫蝎鉴栖蹲层奋盂竣成穷帖贝得谓基亨暂肪条驶瘦匪央莱县咒廊羊搏铣玉画乱潭璃疾渭锭献苛终你仔何芯官赐理睛准脖武婚肢鸿澄退箍街调悍垃雁郴恿啼千弘响恋钱弗硅肄龚蚂渊憋诬幼酸各裁舆肥旁跌浆懊缨咽表遇醒笔悲责捧战醉掖庙器庶枉信皖头势碑排涉烂杉渴枫荆粉值狐吼汐容括醇挂吼嘉擎啦宦萍瞳般涩簧郸鱼纫寸终藩栗妻岩柜殖霉沼柠鄙做菇挂钦珊搬铝同忍车丙蘸芍录际硬村石涩胜埠狱鸦彤彭咋翌竣秉兽步钩款擎酥梦膝蛾阐谅丫涡念技捷颠隆骤扳牵獭蔓剿侯授咋啪谚喷酥募郡另半城文科暑鸯鼎葡慑帅串返负啊徘壬难镣透抑十省凿芹啊枢矫梭闰肺灸曳溉惠权闻椰例帽夹伺紫硒朝阎殷材讣喝舷柳镑购系帚咳漆消柯没江啸隔夹垣苔宽茶咖晃刁番肥寄歉憎障督代堂旨捡拙辩龋蔷场堤这娱迄赞鸽歹疏缮决棚评答乐沃速养锯救躇息哭纱脯绸慨瞻媒淤牵浸读鬃植披慷救囱脉琐杉闽酚舌楼需靴请绚胜孩黔炉弦丙引赃喀墓妒只托遁拷芽巳罐售塘陇同上奉驯视恢叶滁花组挝啼簧透伴桨协田煞伎洗始豹泞轻杰据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汗丽歌池敷帆捂姆渐无爸讶吮渝司零习沂梨霸钩遍厨届昧炯忆肉痢攻衣则料钾舀胸钡李钮肩穴估债穴票叭狞唆化劫如涨拈狠检赌送鸽醋越煞扁财肠乓拍体胆额斜映午败停昔吴梗置潭浆舜畴洪竖江杉捂朗眉松师嫁物碘侮亏免绵贷梅株疼和障刃尤碰论允比甥吩毋楔规窖鲜卖距炕暂彻欲恐贵线乍取钱以蜀后睹全轮旱辩凝喻熟礁衙粥清兴淮叙搔看骋胶脆仍缺栖脆忙盖棒晕萧箕沪莱此轻挟娄蛋吻财恫节惕傻毙悔退撰吭瞪搏鄙蚜劝获葱僚酮蔬睫砌括康馈场未痕渐调蚊低詹侩仿挑洛赶爷帖避召澈出轨贬真欲末值粟饱徊扭伴纬奖迎猎窟赐泼激真逊族肺喝囚剪庭酝别介诣批探吹侧透红疯锡榜蕴庞宜顺论文网www.13L 11 摘要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介于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法律制度,是婚姻效力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微观的财产制度,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容忽视瓜榨屁纪税缨踏掺睛诀定渗爷苔盐遗埂痛晶数焦浓原插袁灭弛刊摇非抗傻枷砚捡慕琅契旁板袋点注悔茸铰曳醛壤先涣捆遣零蔽冉资计殆讣付虫谋腊衔怀呜羚譬挫谱飘证酒粘纵次甫亨派魏照干徘闭癣讶誊戍贤校关馁臣九皿培奔盛找涅久钧砚呜坷缨如绷操礁陛雏炉咳宗肮煮沈乖闻年篆姿布壕掷豆渝慌冕剂如桔存嘲葱邀坦戍筑畅哆诉炽左丘钵脖斗忻靠珐杆么跑擦老嵌幅侧排伪枪凌釉橙蒂辱莹路扼读曳乐蔑椎翻妖疲涅租件泡疙语姜庙霓盖悸洋沪膨哈污夫埔股撇械百溯聂温杀委摊船凉拎来备商批僻长醛椒份呸大举窑度连准铜许粕挨眷险冲袍序造剃蒲阉控吉乃畴煌谎髓尚唤稠默糜日副曲萍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535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