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安蓉小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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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编号:DCARXQZX2012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业 主): (房号: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丙方(装饰装修企业): 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装饰装修行为,明确物管公司、业主(装修人)及其所选聘的装修企业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003号)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基本情况一、房 号: 二、业主姓名: 三、联系电话: 四、建筑面积: 第二条 装饰装修时间一、工作日装修时间为:
2、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二、非工作日装修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三、禁止装修时间为: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30。第三条 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延期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第四条 装饰装修管理相关费用的缴纳一、为了维护装修人以及因装饰装修施工涉及到相邻业主的利益,保证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饰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带来的工程隐患,保障环卫、治安、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需向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二、装饰装修企业缴纳费用项目及标准1、建渣清运
3、费: 2元/平方米(按装修人房屋产权面积),如打墙按墙面积:6元/平方米。2、装饰装修管理费:0.03元/平方米/天3、装饰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10元/套(5元/个)第五条 装饰装修管理内容一、对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资格查验1、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对于未取得资质证书的非正规装饰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拒绝其入场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3、若装修人坚持聘用非正规装饰装修企业入场对其房屋进行装修时该房屋出现的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由装修人负责。二、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
4、在签订本协议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饰装修手续: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请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入场证。3、提供装饰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两张,申请办理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4、装修人在装修前向物业服务中心报送装修方案书、施工图供乙方存档备案。5、交清应交的费用。6、装饰装修企业手续齐备后方可进场施工。三、装饰装修证件的管理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公告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印章方有效。2、装饰装修企业须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公告粘贴于防盗门(外面)上,便于物业服务中心随时查验。3、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须每人两证(AB证),
5、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印章方有效;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涂改,如发现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4、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如遗失须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补办,费用自理。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须醒目佩戴于胸前,便于识别管理,无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其清理出小区。6、出入证有效期应与办理装修时间一致,超过时间的须办理换证手续。装修结束后,交回出入证,退回押金。四、装饰装修企业须严格执行以下有关规定: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2、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003号)。3、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公发
6、2005264号)。4、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五、对装饰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1、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入小区。2、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工作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内逗留。3、离开现场地,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如由此造成破坏、被盗,由装饰装修企业或装修人自行承担。4、严禁使用电炉、柴火做饭、烧火。如由此而引起一切损失,由装饰装修企业或装修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5、所有装饰装修人员严禁私自进入其他房屋范围,违反此项约定,由装饰装修企业或装修人向该项房屋所有人补偿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和相关的损失、损害。6、装饰装修人员在小区或楼宅内有
7、违法行为的,将交由公安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承担。7、装饰装修人员装修期间违规用水、用电、用气或破坏公共设施的,由装饰装修企业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报送政府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装饰装修企业或装修人承担。8、装饰装修人员应爱护小区环境卫生。不得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9、装饰装修人员须服从装饰装修管理的各项规定。违反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限制其出入小区或楼宅。10、每天18:00以后,物业服务中心将对装饰装修现场和人员进行清理。所有非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六、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8、规定1、装饰装修企业自行管理机具、车辆、材料等,若有遗失,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2、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3、不得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须立即恢复原状。4、为维护小区整体的观瞻性,不得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违者须立即拆除。5、安装空调机的室外机,须安装有统一的预留位置上,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水孔内。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层框架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改变门窗位置。违规操作造成的管、线破损及工程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及时通知物业服务
9、中心备案并立即修复,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7、不得在小区公共道路及楼道上进行水泥搅拌、凿槽埋管、打洞。8、严禁在房屋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以免加大负荷影响楼宇安全,违者须立即整改。9、阳台严禁用红砖封闭成房屋,若有必要封闭,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式样,采用轻质门窗材料,费用装修人自理,阳台上堆放物品不得超过200kg/平方米,高度不得超出阳台栏板,违者须立即整改。10、厨卫间及窗台(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在接房时完好无损,无渗水现象,厨卫间及窗台(阳台)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和破坏原设计的功能要求(如:给、排水管及防水层),否则,因装修改变原房屋厨卫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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