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型专利纠纷的诉讼策略.docx
《晶型专利纠纷的诉讼策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晶型专利纠纷的诉讼策略.docx(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晶型专利纠纷的诉讼策略 牛贺明 众所周知,同一药物的不同晶型,其稳定性以及生物利用度等方面可能会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对于药物的疗效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最初的化合物研发成功,或者上市之后,研发更利于药物制剂和药物组合物中使用的新晶型,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研发思路。一般来说,成功开发的新晶型具有良好的高温稳定性,高湿稳定性和光照稳定性的特点,有些具有较好的生物利用度,同时由于流动性强,更加适合于制成制剂。原研药企业的化合物专利申请注册和上市后,为了延长药品的生命周期,同时也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一般原研药企业会继续进行晶型的开发。即使原研药企业不这样做,竞争对手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如果竞争对手
2、开发出了更好的晶型,并且成功申请了专利的话,那么就可以将其晶型专利与原研药企业的化合物专利交叉许可,这个专利药品的市场就不能由原研药企业独享了。一、 晶型专利诉讼的抗辩策略 如果出现上面所说的情况,化合物专利和晶型专利分属于不同的药品企业,双方又没有达成专利交叉许可的协议,晶型专利权人就可能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在面对专利诉讼时,原研药企业应当采取什么策略呢?按照常规的做法,原研药企业应当首先提出中止诉讼,并另行提出专利无效宣告。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任何人对于已经授予的专利权均可以提出专利无效,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当然也同样有这样的权利。一般来说,法院为了慎重起见,会中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等待专利
3、复审委员会作出关于专利有效性的认定,或者更进一步的法院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的判决结果。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法院不中止审理,而是继续进行审理,并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也就是专利有效的基础上作出判决,这样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显而易见这样的处理方式对晶型专利权人更为有利。但是,从法院对药品专利侵权纠纷的审判实践来看,为了不至于在作出判决后专利被认定
4、无效导致案件需要改判,同时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极大的影响,并且难以弥补,法院一般会采取中止诉讼的做法。 那么,我们假设法院不中止诉讼,作为专利侵权案件的被告有哪些抗辩呢?1、与专利技术不同的抗辩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可以提出被诉技术方案没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抗辩,也就是说被诉技术与专利技术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具体到晶型专利纠纷中,也就是晶型是否相同,确定晶型是否相同,XRPD图谱是非常关键的,如果XRPD图谱一致,基本上晶型就是一样的。如果图谱一模一样,当然就无话可说,但是,如果图谱存在差别呢?作为被告就可以进行抗辩,究竟区别是不是实质性的,值得从技术上面来深入探讨。2、现有技术抗辩然后是现有技
5、术抗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技术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现有技术。” 其中,现有技术仅限于一项独立完整的现有技术方案或者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识或者熟知技术的简单组合。 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对象,是指只能由一项现有技术还是可以由几项现有技术显而易见的简单组合,还是多项现有技术组合与被控侵权技术进行对比。关于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很大争论, 被告在这里有一定的抗辩的空间。所谓“显而易见的简单组合”,当然也存在着各种
6、有利于自己的合理的解释。3、先用权抗辩除此之外,还有先用权抗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五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一)已经完成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需的主要技术图纸或者工艺文件;(二)已经制造或者购买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需的主要设备或者原材料。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在适用先用权抗辩时,对于药品领域而言, 要满足“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这一要件,先用权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专利 纠纷 诉讼 策略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