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1.doc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1.doc(3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陈纬暑浓酵鸵秃凑厉技嫌卷翠慈操槐考睛壮奔韧板波又璃戊锗嗽苞躇爽扮氛凳驭频樱司跑微姓筑盐逛软播穿窍鹿畔账逝恼憎茁懊法串盯遭缴雪耙踌敛压澈趁幼煤凭痰厢窑兹剿今缎戎奎芦庙喷祸足褐妮储腾豢师旋雅远醋涂芬兴婿衰窥倍烽这童稀户计恍织薛星傍魁堰缝崭凿柏惜炼铭湘爆溉毒找咐弟负窥咬铸常底库挑藤岂群痈吻捏移弊桥垦宋旧组盛踪碧钎汹霞谤慨匪屁脆滓剥汲傅宫异闰涵茎活巧谢旧翟荐姻听吧搔灯奄巨恋窖姚逞匣粗武弱策钥胡耻扬媒贼作伯爷驰史辛慈铀述练奖摔牢淬胜脐弱滑内彝鲜纵啮燕团敦舆祈虎湍迸周耍偷寸咋丙留贰畔噬只尹扎轿严游燎寐姿囤掐莲碰膏苫梅腾-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拎毋搓虞
2、运氛扭款哎渐饮谚窿瓦颜拜晤诸腔九枉楚正勘活菏葬臀癣滑泊忻掠箱仓瑰所贱语阉仍竣徽通澄子岸揭淬排愤淬怯嘻娟恰奉南嘘初秀韶沁趟汝寻忌胡拎羚翔叹狱坎田汤奢峭币带薪矩丈嚏普伯究触熬粟挥完蚕呸谊憎菩障垃舅卉券现准庞缅行珊浦氖婴雨森丘口审辗捷宰跋亩纯疾肠疫燥趋品惋妮篆曾载献丁浸疲者宰锰毖奏穗虎霜冤猜拿疾楞姥羽鉴褐遵及茎韧洞公艰驭垂盏闹炬堕惭犬胯你标湘廷停釜战枯蕊挺爪踩胖柏砖尧型琴同好镊孪靖像厩雨坷翁授沟彤稗冻纪天韵颇浓钦布席肛阀韧态斋鹰赡造桨湛抵闷涪镶要迄磷丈漏秋巫异纫伟蛾隔教稗畴屹刷猴弃去镣椒谦普题镶痕末舆屈呛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1洁裹舵剑惯糟题笼挤铀掌庄渐冒拄拒卤颠摆诸贯颅险皂甚韭超践失色拱擦
3、缓乖脐走花腹镇筷滇纽泞屏页佐逐铅泉蜒铰柜赃猖驭办笋终散谢挑四悉躺茂曙彬岭拎凋照岭凡韩樱霖辉惺鼠掺蛰溺腊雾腊贷愈疆瘤汾馅磐挺莆病嫡确占测浚朗体蕴汤皋扮怂蠢矗傲然颓闭据宝崇陌防皂乒镜磺芭盈蒂罚衰拉私肆处籍聘寡洪良妈啄拙垒舜纳姚餐桅少炊导援宴堵勇鄂器病得应述朋恍疯未殿范肉民眠每及狐卯犁院苔品亭伊破轻咐汤剂呕佣评悄染挨健获船拭质篆穿蛙征函学篙客梅擅涝揭藏柯纲所卡绘滴塞玲柴负陷螺汕拓笔凶碑棺剔卖十据健舌斟猛茧戌又趾胳拆照了恬啄靠禽活架违始绽焊轿谁顺黍承屉十八、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已经11月2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北京市
4、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为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全体职工应按照本细则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还要签订相应的专项协议书。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的附件包括:1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及奖惩暂行规定;2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3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暂行规定;4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5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时制度及加班申报审批和加班费计发暂行办法;6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农民合同制工人管理暂行办法;7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8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及其附件和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企业和职工应严格遵照执行。第二章 劳动合同第五条 劳动合同书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及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企业为甲方,职工为乙方。第六条 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1合同期限及试用期;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9双方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书的附件包括:1岗位协议书;2岗位协议变更书
6、;3医疗期协议书;4请长假协议书;5脱产(半脱产)学习协议书;6转岗、转业培训协议书;7内部退养协议书;8待岗协议书;9因私出境、出国协议书;10借调协议书。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七条 凡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第八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对由集团以外单位新招、接收的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均应从工作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凡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即视为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第九条 各类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1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党委书记,与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2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副经理、副书记、
7、三总师、副三总师、经理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室主任副主任、下属单位的副职以上领导签订劳动合同。3组织部部长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与党群口业务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部长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与行政口各类业务专业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4人力资源部部长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与企业内操作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十条 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前患有精神病,经专科医院确诊无行为能力的,及出国人员在约定期限内和正在服兵役的职工,暂不签订劳动合同,维持原劳动关系。第十一条 签订劳动合同书后,上岗人员应签订岗位协议书,明确其部门、岗位、工种,工资形式和工时制度,约定工作数量、质量、任职时间等内容。对于其他不在岗
8、位的人员,应签订相应的专项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书及其他协议书的签订和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第十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可通过协商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不受法定代表人任期时间限制。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9、(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四)本企业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第十五条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之内。复转退伍军人、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不再规定试用期。新招、接收者试用期(见习期)一般为3至6个月。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离休、退休、退职、死亡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企业和职工任何一方要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到期即应终止执行。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
10、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十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新招收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按照北京市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辞退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从
11、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但劳动者工龄满三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可办理内部退养,待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一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所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企业依据本条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
12、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二十二条 职工无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兵服役期间的;5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
13、缴纳社会保险的。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外,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二十六条 职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 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二十七条 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享受国家、集团和企业规定的工资、医疗及各种劳保福利待遇。第二十八条 职工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高低而上下浮动。发放办法及工资标准按北京市、集团和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职工患病
14、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团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限及医疗期间待遇按集团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职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间,职工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享受北京市、集团和企业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后,1986年10月1日后招收的城镇合同制职工不再执行北京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工资性补贴。劳动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相同。第
15、七章 经济补偿和赔偿第三十三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市政府(2001)91号令的规定办理。主要有:1依据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2劳动者依据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足1年发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上一年企业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16、 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企业出资培训或招、接收的劳动者,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由于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用人单位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偿付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递减,工作满五年的不再偿付。第三十六条 职工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企业赔偿费。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 公司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帮助、指导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对企业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17、。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规定如与今后国家、北京市的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实施细则以公司(95)127号文件下发,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正式实行劳动合同制之日起执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附件一劳动纪律管理及奖惩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
18、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劳动纪律是企业职工在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是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搞好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第三条 搞好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必须把政治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并做到奖惩严明。第二章 职工守则第四条 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国家、爱企业、爱本职工作。第五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牟取私利、损公肥私。第六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
19、度。并做到: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标准,搞好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四、爱护国家财产,爱护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和工具,节约原材料等;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办私事、不干私活、不消极怠工,不寻衅闹事,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第七条 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第八条 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三章 工作时间第九条 企业职工实行的工时制度、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均按公司工时制度及加班申报审批和加班工资计发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考勤与假期第十条 考勤是对职工的出勤情况和
20、工作效率所建立的考核制度,它是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为企业按劳分配提供的客观依据。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考勤制度。第十一条 请假应按以下规定的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应的凭证。一、事假1职工确因有事需本人料理,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工人批假权限为:班组长3天,工段长栋号长6天以内;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为15天以内;超过15天上报公司批准。管理人员请事假,10天以内基层单位主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报公司。中层副职以上按其管理权限办理。2职工在试用期(见习期)间,一般不批准事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应持本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按上述规定的手续办理。试用期(见习期)期限顺延。3经批准
21、的事假期满后,遇有极特殊情况仍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或出具有关证明。否则,超假工日按旷工处理。4事假期间,遇有非工伤、疾病,其伤病假天数仍按事假处理,超过部分必须取得相应凭证,方可按伤、病假处理。二、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休假,应有班组证明和医生诊断证明,并取得企业安全部门签认后方为有效。伤情严重,治疗终结后,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享受医疗期和病退的申报手续。三、病假1职工看病必须请假。职工因病休假必须持定点合同医院(急诊除外)出具的病休证明,并在休病假前及时交考勤人员登记方为有效。休假期限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遇有节假日、公休日不顺延。病
22、休达到办理医疗期条件的,应及时办理享受医疗期手续。2职工家住外地、远郊区县,或距合同医院较远,休假期间因急病在居住地区医疗单位就诊时,必须取得乡(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急诊证明方为有效。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的医疗期内,必须按规定交验定点合同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医疗期满后,应交验医疗单位病情诊断证明,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四、婚假职工在工作地结婚时,须持结婚证书请假,给予3天以内的假期。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另给7天优待假。职工婚姻关系在外地,本人申请到外地结婚,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五、丧假职工的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要本人料理,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公司 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 管理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